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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罪己诏”的产生,既是禹、汤以来君王罪己传统的延续,也是西汉国家建构中道统和政统博弈的结果。儒家学说地位的隆升,使得圣王、圣人之说成为评判政治的理论依据以及衡量政治行为的标准。在决策政治事务时,西汉皇帝的个人看法常与儒生相绌,此时多用“罪己诏”来调和彼此的矛盾,正体现出道统与政统的相互适应和不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