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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下的法学教学主要是以教师为主导,强调课堂教学。在外国宪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引入了新的教学方法,采用学生自我组织,分组研讨,小组来讲课的方式,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引起了其学习宪法理论的积极性。
关键词改革分组讨论小组讲课
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
通观世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构成了高等法学教育的两大类别。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学教育主要采用的是以讲授为主要形式的教学方式,教师从概念入手,逐渐阐述法学原理,以讲为主;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从具体的判例入手来阐释法律的原则,重视讨论的重要作用。我国主要秉承了大陆法系的教学方式,以概念为起点,按照法律制度来阐述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即使对于案例的使用也主要是围绕基本理论来展开,重视教师的讲,关注学生的听。对于理论深度较高的课程,讲授居主很是必要,例如《法理学》的教学。对于以基本常识和基本制度为主的课程,如果以讲授为主很难带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效果也很难实现,例如《外国宪法学》和《外国行政法学》课程。笔者在三年的《外国宪法学》教学实践中,针对所讲授课程的特点,从学生的需求出发,做了大胆的尝试。
1 《外国宪法学》课程基本情况梳理
1.1 《外国宪法学》教材使用情况
《外国宪法学》参考教材主要有两本,一本是许崇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宪法学(外国部分)》,一本是韩大元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外国宪法》。两本书都是按照国别来编排的,对欧洲、亚洲、美洲则取重要国家介绍了该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和现有制度等。从整体来看,国家比较典型,每个国家内容较全面,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来统观,缺少宪法理论的深入剖析。
1.2 《外国宪法学》课程的设置情况
《外国宪法学》在教学计划中属于选修课程,2学分32学时。前期相关课程主要有《宪法学》、《行政法学》必修课。所以按照教学计划,《外国宪法学》课程主要以了解外国宪法制度为主要目的。
2 《外国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模式
宪法是近现代文明产物,不同国家宪法的产生和发展都是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对不同国家宪法的了解会加深对相关国家宪法的认识。在教学内容上,外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史就是该国的近现代史,可以说欧洲宪法自生国家的兴盛史就是宪法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由宪法来确立的,所以对外国宪法的介绍离不开历史和政治制度的介绍。而学生普遍对这些常识有所了解,在授课时学生对这些内容的兴趣不多,听课效果不好。针对以上情况,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采用了自我组织,分组讨论,小组讲课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确定本学期需要讲授的国家,然后按照选修课学生的数量平均分配,由学生自己成立小组。每组选取一个自己感兴趣并不与其他小组冲突的国家,按照该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国家元首制度、议会制度、政府制度、司法制度、公民权利等分工,每个成员主要准备一个方面,例如准备国家元首的同学不但要了解该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同时还要比较相关国家的国家元首制度。
每个成员在准备充分后,先在小组介绍自己准备的材料,然后答疑,最后确定自己在上课时需要讲授的内容。在上课时,分别由该组成员按照该国宪法内容的顺序逐一介绍。由于每个小组准备一个国家,在每个小组成员讲授其准备的相关内容后进行答疑。
3 《外国宪法学》课程改革取得的效果
自我组织,分组讨论的形式,使学生课前不仅能熟知课程内容,而且在准备过程中对所收集的相关知识也有所了解。在分组讨论过程中很多学生能够修正一些自己以前的观点和看法,同时由于收集了相关材料,所以对具体制度所隐含的深层次的宪法理论带有浓厚兴趣,往往课前就积极提问,显示出很强的求知欲。
通过小组讲课的形式,首先使每个同学的表达能力得到了锻炼。由于每位同学都有分工,所以在该同学讲课之后,不同组之间准备相关内容的同学提问的积极性很高,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学生课后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
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恰当运用是实现教学目的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也是教学效果好坏的关键所在。通过自我组织,分组讨论,小组讲课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在掌握外国宪法的基本制度的同时产生对宪法学理论的浓厚兴趣,课堂中提问和答疑使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有了更多的沟通和互动。
法学教学过程是实现法学教育思想和目的、职能和价值的基本途径,而法学教学方法则是法学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之一,要改变把教学方法仅仅看做是传授法律知识的手段的错误观念,注重教学方法中所包含的思想内容,真正把对学生思想的培养融入到教學过程中去,实现教学方法服务于教学目的的宗旨。
关键词改革分组讨论小组讲课
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
通观世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构成了高等法学教育的两大类别。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学教育主要采用的是以讲授为主要形式的教学方式,教师从概念入手,逐渐阐述法学原理,以讲为主;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从具体的判例入手来阐释法律的原则,重视讨论的重要作用。我国主要秉承了大陆法系的教学方式,以概念为起点,按照法律制度来阐述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即使对于案例的使用也主要是围绕基本理论来展开,重视教师的讲,关注学生的听。对于理论深度较高的课程,讲授居主很是必要,例如《法理学》的教学。对于以基本常识和基本制度为主的课程,如果以讲授为主很难带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学效果也很难实现,例如《外国宪法学》和《外国行政法学》课程。笔者在三年的《外国宪法学》教学实践中,针对所讲授课程的特点,从学生的需求出发,做了大胆的尝试。
1 《外国宪法学》课程基本情况梳理
1.1 《外国宪法学》教材使用情况
《外国宪法学》参考教材主要有两本,一本是许崇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宪法学(外国部分)》,一本是韩大元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外国宪法》。两本书都是按照国别来编排的,对欧洲、亚洲、美洲则取重要国家介绍了该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和现有制度等。从整体来看,国家比较典型,每个国家内容较全面,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来统观,缺少宪法理论的深入剖析。
1.2 《外国宪法学》课程的设置情况
《外国宪法学》在教学计划中属于选修课程,2学分32学时。前期相关课程主要有《宪法学》、《行政法学》必修课。所以按照教学计划,《外国宪法学》课程主要以了解外国宪法制度为主要目的。
2 《外国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模式
宪法是近现代文明产物,不同国家宪法的产生和发展都是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对不同国家宪法的了解会加深对相关国家宪法的认识。在教学内容上,外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史就是该国的近现代史,可以说欧洲宪法自生国家的兴盛史就是宪法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由宪法来确立的,所以对外国宪法的介绍离不开历史和政治制度的介绍。而学生普遍对这些常识有所了解,在授课时学生对这些内容的兴趣不多,听课效果不好。针对以上情况,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采用了自我组织,分组讨论,小组讲课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确定本学期需要讲授的国家,然后按照选修课学生的数量平均分配,由学生自己成立小组。每组选取一个自己感兴趣并不与其他小组冲突的国家,按照该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国家元首制度、议会制度、政府制度、司法制度、公民权利等分工,每个成员主要准备一个方面,例如准备国家元首的同学不但要了解该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同时还要比较相关国家的国家元首制度。
每个成员在准备充分后,先在小组介绍自己准备的材料,然后答疑,最后确定自己在上课时需要讲授的内容。在上课时,分别由该组成员按照该国宪法内容的顺序逐一介绍。由于每个小组准备一个国家,在每个小组成员讲授其准备的相关内容后进行答疑。
3 《外国宪法学》课程改革取得的效果
自我组织,分组讨论的形式,使学生课前不仅能熟知课程内容,而且在准备过程中对所收集的相关知识也有所了解。在分组讨论过程中很多学生能够修正一些自己以前的观点和看法,同时由于收集了相关材料,所以对具体制度所隐含的深层次的宪法理论带有浓厚兴趣,往往课前就积极提问,显示出很强的求知欲。
通过小组讲课的形式,首先使每个同学的表达能力得到了锻炼。由于每位同学都有分工,所以在该同学讲课之后,不同组之间准备相关内容的同学提问的积极性很高,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学生课后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
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恰当运用是实现教学目的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也是教学效果好坏的关键所在。通过自我组织,分组讨论,小组讲课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在掌握外国宪法的基本制度的同时产生对宪法学理论的浓厚兴趣,课堂中提问和答疑使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有了更多的沟通和互动。
法学教学过程是实现法学教育思想和目的、职能和价值的基本途径,而法学教学方法则是法学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之一,要改变把教学方法仅仅看做是传授法律知识的手段的错误观念,注重教学方法中所包含的思想内容,真正把对学生思想的培养融入到教學过程中去,实现教学方法服务于教学目的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