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事物,是区别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一种新型社会组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并参与到科教文卫等非生产性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提供非生产性公共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法律地位和性质如何?能否得到与事业单位同等的刑法保护?敬请关注本期疑案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