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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的问责制度虽然提升了现代治理的有效性,却始终无法解决避责难题。在儒家责任伦理看来,尽管有必要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惩戒,但公职人员“积极担责、乐意履责”的责任心才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得以有效运转的第一要义,更是解决避责问题的关键所在。儒家责任伦理使我们注意到,有效治理需要兼容美德和规则。一个脱离责任心的治理体系,无论其制度设计多么严谨与精细,都未能穷尽有效治理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