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新时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央对地区(行署)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由于现实层面存在地方精简"假动作"较多、配套不到位、改革的难度很大等问题,历史层面又受到缺乏组织法、职能超规越限、全能型政府管理理念与旧体制等因素影响,致使地区机构改革的结果与中央的规制出现不小的差距。这既是当时大背景的普遍映射,也有地区行署自身的特殊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