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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征地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强大的行政权力取代了土地发展权的权效.从这一角度出发,文章首先介绍了发展权的含义和特征并总结了我国农地发展权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针对农地市地化过程中的土地发展权进行了定位,提出将发展权分享引入征地补偿机制即农民参与发展权权益的分享,紧接着探讨了发展权分享实现问题,并对农民发展权分享进行了量化.旨在通过对发展权的适当安排缓解现行征地体制中的一些矛盾,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健全和土地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