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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研究县域层面的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财政分权对于经济增长的讨论由来已久,目前尚未得出统一的结论。前人的研究大多从中央和省级分权的角度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从省以下县的分权对此得出自己的结论。文中采用2000-2003、2003-2006两个时期近两千个县的数据,用面板的固定效应做计量回归。得出了从支出分权角度全国范围内不显著,区域看东部抑制经济增长,从收入分权角度,均抑制经济增长的结论。
关键词:财政分权 经济增长 影响
分税制改革将要二十年之际,回顾中国财政分权的历程,以及财政分权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是非常有意义的。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经济,似乎是锦上添花,对当时紧张的中央财政来说,必然是雪中送炭。
近年来,学术界对分税制改革的讨论和研究从未中断过,学者们对于分税制改革的极大热情,不仅因为其是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还因为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财税体制不断的调整,理论界对财政分权对中国发展的影响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分歧。
“县乃国之基”,县域经济是中国国民经济最基本的经济单元。中国两千八百多个县以及县级市的发展决定了中国未来城镇化发展的速度以及质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县域的面积占到全国国土面积的百分之九十几,人口占到全国人口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八,“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的发展深深的影响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所以本文从县域经济分权的角度,研究财政分权的问题。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视角,研究县和省级以下经济体之间的财政分权效应。由于分税制改革,中央规定了中央和省之间的税收分成比例,所以前人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研究中央和省之间的分权对各个省经济的促进作用或者省之间公共品的供给。而省级以下政府财政收入的划分没有政策做出强制规定,由各个省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一般来说,主要是上级政府单方面决定了和下级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下级政府保留部分的讨价还价权力。这样的分配模式不仅使得各个地区之间地方政府财权形成差异,而且这种不规范不固定的模式,使得财权由县向市,由市向省集中,而事权却又层层下放,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等使得县级政府财政日益困难,不能有效的履行公共品支出的职能。所以本文采用县级数据,是希望从基层政府的视角,研究财政分权对经济的影响。
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县域经济的数据相对来说比较匮乏,数据缺失等原因造成数据质量不高,缺乏上级对各个县之间的转移支付以及县的预算外收入等数据使得不能多角度、更深入的研究县域的财政分权问题。
一、 文献综述
Hayek于1945指出,地方政府相对于中央政府,能更准确获得地方资讯,做出较优的决策。Stigler在1957提出了最优分权理论,在其发表的《地方政府功能的有理范围》主要思想是,民众有权选择公共品以及公共服务的种类和规模,而地方政府由于更接近选民,相比于中央政府更提供满足所辖区域公众偏好的公共品。在文中虽然肯定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效率,但是并没有中央财政支出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他认为中央政府在解决区域间协调发展和地方政府之间摩擦等宏观的问题时更有优势。Oates于1972年在《财政联邦主义》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分权定理”。书中论证了公共品以及公共服务分散决策的效率。即假设提供的公共品总量以及成本相同,相比之下,地区之间提供不同的公共品使得所辖区域居民分别达到帕累托最优,以及在每一个区域提供同质等量的公共品使得整体达到最优,前者比后者总体福利要高或者至少不低于后者。Oates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由于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拥有比中央政府更多关于公共品偏好的信息。他是从信息的角度进行了论证,和Stigler的观点保持一致。在其后1999年的研究中,他进一步说明,如果中央政府具有和地方政府一样多的信息,且中央政府能根据不同偏好在各地提供异质的公共品,同样可以获得公共品有效率提供的结果。但是这个前提假设不成立,所以分散化决策的财政分权还是得到了支持。
对于具有中国特点的财政分权,许多学者认为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以及公共品的供给是有积极的作用的。Lin和Liu(2000)用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财政分权对人均GDP的影响,认为分税制改革前财政分权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其用边际分成率来度量财政分权。沈坤荣和付文林(2005)区分预算内外财政收支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发现预算内财政收支对经济增长计量上正向显著,但是预算外财政收支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显著。张晏(2005)采用多种分权指标来度量财政分权,无论从全国范围还是分区域考察,财政分权对中国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
Schleifer(2000)通过对中国和俄罗斯的财政分权效果的比较研究。探讨政治制度框架的区别对财政分权效应的影响。Bird(1995)研究认为,财政分权制约转轨经济发展问题在于,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十分不对等,使得地方政府伸出“搜取之手”。Bardhan(2002)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出发,探讨中国的国情与传统财政联邦主义的理论前提不符造成理论和现实的差距。
二、 实证
(一)理论模型
本文中计量模型的来源为经典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对(1)式两边微分等于:
在上式中,Y为地区生产总值;A为技术水平;K为资本,标志投资对经济的影响;N为劳动力,标志人口因素对经济发展影响。以上为本问实证用到的基本方程,但是考虑到现实的复杂性以及在中国特定的大环境下,增长极大的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文中在做计量方程时会加入控制变量。
(二)计量方程
根据zhang和zou(1998)以及张晏和龚六堂(2005)等前人的研究,本文把回归模型设定为如下形式:
方程(3)对全国范围内的样本进行回归面板回归。为了再细化研究分权对各个区域间影响,方程(4)设置了区域虚拟变量,把全国范围内样本分为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海南共计11个省及直辖市;中部地区省份包括山西、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共计8个省;西部地区省份包括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计11个。西藏省下辖县数据由于数据质量以及政治地位等特殊原因,在样本中予以剔除。 方程中,下标i代表不同的县域个体,t代表不同的时期,本文中为两期;GDPG_Y代表经济发展指标;为截距项,由于采用固定效应,所以每个个体截距项不同,用右下角的i表示;Xit代表劳动力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的差值(Ng)和人均基础建设投资增长率(Investg);FDit是分权指标,采用了支出分权和收入分权两个财政分权的指标;Mit是控制变量,包括税负(Tex)、所有制(Owe)、城镇化率(City)。为了控制内生性问题,控制变量都采用增长率基期的值。
(三)计量指标的说明以及变量间统计结果
本文中指标选取了2000、2003、2006年三年的县级、市级、省级样本数据,本文中数据除基础建设投资(invest)外,GDP、财政收入和支出,以及本文中另外一个计量方程中的因变量各项公共品的支出,均以2000年为基期,用GDP平减指标进行平减。本文中所用数据大多来自《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部分来自于《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CEIC等。
FD:分权指标,支出分权的计算方法为,县人均财政支出/(县人均财政支出+市人均财政支出+省人均财政支出)。由于研究省以下财政分权的效应,所以没有包括中央的分权。
Gdpg:人均GDP增长率,经济增长的度量指标,在本模型中作为因变量。
Ng:劳动力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的差值。
Investg:基础建设投资增长率。
Txt:税负水平,用各地区的预算内财政收入和当地的GDP的比值度量,代表的是广义的税负水平。
Owe:公有制经济占比,国有和集体单位从业人员除以所有就业人员。
City: 城市化率,非农业人口和总人口的比值。
East、Middle、West:为标志区域的虚拟变量,在相应区域的值为1,其余为0,比如东部城市,East值为1 ,Middle和West的值为0.
(四)计量结果
在全国范围内来看,支出分权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在10%内不显著,但收入分权对经济增长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分区域来看,支出分权对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效应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对中部和西部地区不显著;而收入分权对东、中、西部地区都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支出分权越大,本地政府的支出责任越重,地方政府谋求提高财政收入,一方面努力吸引新增投资扩大税基,另一方面大搞土地财政等方式提高预算外收入。地方政府相互之间激烈和同质化的竞争以低廉的价格提供工业用地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开展。同时抬高地价获得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以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分权占比越大,说明省以下的分配体系中越倾向于把财政收入留在县一级的政府,县级政府获得的分成越大。则县级政府越有动力扩大税基,进行 “竞次”竞争。
从支出分区域的效应来看,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转移支付比例较低,税收缺口更多需要依靠提高向企业的税征税以及进行土地拍卖等预算外收入弥补。中西部地区采取竞争获得的增额税基提高税收的效应不大,更多的会谋求转移支付。而东部地区由于有利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大多数企业投资也是在东部地区的县之间进行选择,使得东部各县域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这种过度的竞争使税率和工业地价都偏离最优水平。地方政府过低的均衡税率和低廉的工业地价使得地方财力不足,从业削减民生类公共品的支出,又通过拍卖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高昂的土地出让金进一步抬高房价,使得这些东部地区流动人口不能扎根,出现回流现象,进而中国的人口城镇化进程减速,不利于中国经济进一步的发展。从收入分权上看,无地区差别,财政激励在各区域都会引起地方政府采用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决策。
三、 结论
中国式的财政分权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体制下,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甚至从某些方面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这种阻碍关系在东部地区尤为明显。税负越高越利于经济的增长,说明现在我国的税负水平低于最优值,也从侧面印证了前面所提到的地方政府“竞次”竞争的行为。地方政府之间进行非合作的博弈,得到次优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沈坤荣,付文林.中国财政分权制度与经济增长[J].管理世界,2005,(1):3l一39
[2]Wallace.E.Oates.Fiscal Federalism[M]. 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2.
[3]Wallace.E.Oates.An essay on fiscal federalism[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99,V01.3
[4]Lin Justin Yifu and Zhiqiang Liu.2000.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49(1):1-22.
[5]王永钦,张晏,章元等.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论分权式改革的得失[J].经济研究,2007(1):3—15
关键词:财政分权 经济增长 影响
分税制改革将要二十年之际,回顾中国财政分权的历程,以及财政分权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是非常有意义的。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经济,似乎是锦上添花,对当时紧张的中央财政来说,必然是雪中送炭。
近年来,学术界对分税制改革的讨论和研究从未中断过,学者们对于分税制改革的极大热情,不仅因为其是中国财政分权体制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还因为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地发展、财税体制不断的调整,理论界对财政分权对中国发展的影响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分歧。
“县乃国之基”,县域经济是中国国民经济最基本的经济单元。中国两千八百多个县以及县级市的发展决定了中国未来城镇化发展的速度以及质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县域的面积占到全国国土面积的百分之九十几,人口占到全国人口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八,“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的发展深深的影响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所以本文从县域经济分权的角度,研究财政分权的问题。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视角,研究县和省级以下经济体之间的财政分权效应。由于分税制改革,中央规定了中央和省之间的税收分成比例,所以前人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研究中央和省之间的分权对各个省经济的促进作用或者省之间公共品的供给。而省级以下政府财政收入的划分没有政策做出强制规定,由各个省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一般来说,主要是上级政府单方面决定了和下级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下级政府保留部分的讨价还价权力。这样的分配模式不仅使得各个地区之间地方政府财权形成差异,而且这种不规范不固定的模式,使得财权由县向市,由市向省集中,而事权却又层层下放,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等使得县级政府财政日益困难,不能有效的履行公共品支出的职能。所以本文采用县级数据,是希望从基层政府的视角,研究财政分权对经济的影响。
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县域经济的数据相对来说比较匮乏,数据缺失等原因造成数据质量不高,缺乏上级对各个县之间的转移支付以及县的预算外收入等数据使得不能多角度、更深入的研究县域的财政分权问题。
一、 文献综述
Hayek于1945指出,地方政府相对于中央政府,能更准确获得地方资讯,做出较优的决策。Stigler在1957提出了最优分权理论,在其发表的《地方政府功能的有理范围》主要思想是,民众有权选择公共品以及公共服务的种类和规模,而地方政府由于更接近选民,相比于中央政府更提供满足所辖区域公众偏好的公共品。在文中虽然肯定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效率,但是并没有中央财政支出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他认为中央政府在解决区域间协调发展和地方政府之间摩擦等宏观的问题时更有优势。Oates于1972年在《财政联邦主义》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分权定理”。书中论证了公共品以及公共服务分散决策的效率。即假设提供的公共品总量以及成本相同,相比之下,地区之间提供不同的公共品使得所辖区域居民分别达到帕累托最优,以及在每一个区域提供同质等量的公共品使得整体达到最优,前者比后者总体福利要高或者至少不低于后者。Oates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由于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拥有比中央政府更多关于公共品偏好的信息。他是从信息的角度进行了论证,和Stigler的观点保持一致。在其后1999年的研究中,他进一步说明,如果中央政府具有和地方政府一样多的信息,且中央政府能根据不同偏好在各地提供异质的公共品,同样可以获得公共品有效率提供的结果。但是这个前提假设不成立,所以分散化决策的财政分权还是得到了支持。
对于具有中国特点的财政分权,许多学者认为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以及公共品的供给是有积极的作用的。Lin和Liu(2000)用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财政分权对人均GDP的影响,认为分税制改革前财政分权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其用边际分成率来度量财政分权。沈坤荣和付文林(2005)区分预算内外财政收支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发现预算内财政收支对经济增长计量上正向显著,但是预算外财政收支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显著。张晏(2005)采用多种分权指标来度量财政分权,无论从全国范围还是分区域考察,财政分权对中国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
Schleifer(2000)通过对中国和俄罗斯的财政分权效果的比较研究。探讨政治制度框架的区别对财政分权效应的影响。Bird(1995)研究认为,财政分权制约转轨经济发展问题在于,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十分不对等,使得地方政府伸出“搜取之手”。Bardhan(2002)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出发,探讨中国的国情与传统财政联邦主义的理论前提不符造成理论和现实的差距。
二、 实证
(一)理论模型
本文中计量模型的来源为经典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对(1)式两边微分等于:
在上式中,Y为地区生产总值;A为技术水平;K为资本,标志投资对经济的影响;N为劳动力,标志人口因素对经济发展影响。以上为本问实证用到的基本方程,但是考虑到现实的复杂性以及在中国特定的大环境下,增长极大的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文中在做计量方程时会加入控制变量。
(二)计量方程
根据zhang和zou(1998)以及张晏和龚六堂(2005)等前人的研究,本文把回归模型设定为如下形式:
方程(3)对全国范围内的样本进行回归面板回归。为了再细化研究分权对各个区域间影响,方程(4)设置了区域虚拟变量,把全国范围内样本分为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海南共计11个省及直辖市;中部地区省份包括山西、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共计8个省;西部地区省份包括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计11个。西藏省下辖县数据由于数据质量以及政治地位等特殊原因,在样本中予以剔除。 方程中,下标i代表不同的县域个体,t代表不同的时期,本文中为两期;GDPG_Y代表经济发展指标;为截距项,由于采用固定效应,所以每个个体截距项不同,用右下角的i表示;Xit代表劳动力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的差值(Ng)和人均基础建设投资增长率(Investg);FDit是分权指标,采用了支出分权和收入分权两个财政分权的指标;Mit是控制变量,包括税负(Tex)、所有制(Owe)、城镇化率(City)。为了控制内生性问题,控制变量都采用增长率基期的值。
(三)计量指标的说明以及变量间统计结果
本文中指标选取了2000、2003、2006年三年的县级、市级、省级样本数据,本文中数据除基础建设投资(invest)外,GDP、财政收入和支出,以及本文中另外一个计量方程中的因变量各项公共品的支出,均以2000年为基期,用GDP平减指标进行平减。本文中所用数据大多来自《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部分来自于《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和《中国城市统计年鉴》,CEIC等。
FD:分权指标,支出分权的计算方法为,县人均财政支出/(县人均财政支出+市人均财政支出+省人均财政支出)。由于研究省以下财政分权的效应,所以没有包括中央的分权。
Gdpg:人均GDP增长率,经济增长的度量指标,在本模型中作为因变量。
Ng:劳动力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的差值。
Investg:基础建设投资增长率。
Txt:税负水平,用各地区的预算内财政收入和当地的GDP的比值度量,代表的是广义的税负水平。
Owe:公有制经济占比,国有和集体单位从业人员除以所有就业人员。
City: 城市化率,非农业人口和总人口的比值。
East、Middle、West:为标志区域的虚拟变量,在相应区域的值为1,其余为0,比如东部城市,East值为1 ,Middle和West的值为0.
(四)计量结果
在全国范围内来看,支出分权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在10%内不显著,但收入分权对经济增长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分区域来看,支出分权对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效应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对中部和西部地区不显著;而收入分权对东、中、西部地区都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支出分权越大,本地政府的支出责任越重,地方政府谋求提高财政收入,一方面努力吸引新增投资扩大税基,另一方面大搞土地财政等方式提高预算外收入。地方政府相互之间激烈和同质化的竞争以低廉的价格提供工业用地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开展。同时抬高地价获得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以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分权占比越大,说明省以下的分配体系中越倾向于把财政收入留在县一级的政府,县级政府获得的分成越大。则县级政府越有动力扩大税基,进行 “竞次”竞争。
从支出分区域的效应来看,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转移支付比例较低,税收缺口更多需要依靠提高向企业的税征税以及进行土地拍卖等预算外收入弥补。中西部地区采取竞争获得的增额税基提高税收的效应不大,更多的会谋求转移支付。而东部地区由于有利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大多数企业投资也是在东部地区的县之间进行选择,使得东部各县域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这种过度的竞争使税率和工业地价都偏离最优水平。地方政府过低的均衡税率和低廉的工业地价使得地方财力不足,从业削减民生类公共品的支出,又通过拍卖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高昂的土地出让金进一步抬高房价,使得这些东部地区流动人口不能扎根,出现回流现象,进而中国的人口城镇化进程减速,不利于中国经济进一步的发展。从收入分权上看,无地区差别,财政激励在各区域都会引起地方政府采用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决策。
三、 结论
中国式的财政分权由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体制下,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甚至从某些方面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这种阻碍关系在东部地区尤为明显。税负越高越利于经济的增长,说明现在我国的税负水平低于最优值,也从侧面印证了前面所提到的地方政府“竞次”竞争的行为。地方政府之间进行非合作的博弈,得到次优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沈坤荣,付文林.中国财政分权制度与经济增长[J].管理世界,2005,(1):3l一39
[2]Wallace.E.Oates.Fiscal Federalism[M]. 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2.
[3]Wallace.E.Oates.An essay on fiscal federalism[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99,V01.3
[4]Lin Justin Yifu and Zhiqiang Liu.2000.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49(1):1-22.
[5]王永钦,张晏,章元等.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论分权式改革的得失[J].经济研究,2007(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