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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延长了实践教学时间,深化了建设行业参与实践教学的过程,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内容必须以培养工程法务实务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以司法考试和建设工程实务为参照增加实践教学内容。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加强行业深度合作和完善考核等措施来加强卓越计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
【关键词】 卓越计划;实践教学;建设工程实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出台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重大改革项目,这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建筑类高校的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中提高质量,应该充分将法学教育与卓越计划结合,不断培养工程专业领域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学实务人才。
一、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定位
(一)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延长了实践教学时间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包含社会调查、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专业实习等形式。这些实践教学模式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素养和能力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往往实践比较短,而且基本都是“模拟性”的法律实务锻炼。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将法学本科生的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入学后的前5个学期,进行工程基础课程和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强调工程学科教育与14门核心课程的优化;第二个阶段是在法学本科生学习完工程学科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后,在三年级下学期(第6学期)进行行业实习,为期一年半(含论文完成时间),培养既懂法律又具有建设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律人才。
(二)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深化了建设行业参与实践教学的过程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由于与建筑工程行业进行深化合作,通过建立法务管理班的校内培训和建设工程行业的招标投标、诉讼事务参与解决等工作,而且实习时间三个学期,深化了建设行业参与当前法学教学的力度,从而为真正培养工程法务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侧重法学专业学生的交往能力、调研能力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不足。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将学生的实习纳入到真正的工程法务纠纷与工程招标和投标中来,从而使得学生在工作实务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发现建设法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很好的提高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内容
(一)以培养工程法务实务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重点定位于为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领域输送专门人才的角度,将工程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咨询机构等作为人才输送的主渠道。由于这些法律职业岗位注重从业者的法律应用能力和工程实务解读能力,因此,应充分考虑这种职业性质,要按照这些法律职业部门的人才引进要求设置培养目标。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可表述为:系统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建设工程基本业务知识,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初始目标,以解决建设工程实务纠纷为主要目的,熟悉处理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
(二)以司法考试和建设工程实务为参照增加实践教学内容
2002年我国对原有的律师资格考试进行了改革,开始实施每年一次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它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保证法律职业者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同质化”。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因此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也必须以司法考试为参照来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当前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存在脱节的问题,而且司法考试越来越侧重于法律实务的考察。因此,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正好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发现和解决法律实务的能力,有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概率。
三、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建设的措施
(一)优化课程设置,做好法学实践教学的时间保障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由于更加突出了实践教学的时间,因此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必须进行优化。在课程设置上,法学14门核心课程所谓必须课程,工程类课程作为专业限选课程,公共基础课程要缩小教学量,提高教学质量。在实践教学中,要突出学生工程业务解读能力和工程法律实务能力的锻炼。
(二)深化行业合作,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提高法学实践教学质量,必须深化与建设工程企业深化合作。在卓越计划视角下,可以通过与建设工程企业组建法务培训班、法学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和建立校内外双导师制等形式加强与建设工程企业的合作,从而不仅保障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时间,而且通过对学生亲自参与建设工程企业的法律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工程解读能力,从而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
(三)以法律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主要考核依据
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必须制定良好的考核依据。卓越计划的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必然离不开将法律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考核法学实践教学的两个主要因素。其中法律业务能力主要包含学生对工程法律实务诉讼的程序和内容的熟练掌握。创新能力主要以学生对当前工程法律实务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法律空白和立法预测等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1]邓建民, 李芽. 论法学实践教学形式的完善和更新[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6(10).
[2]刘娟. 法学本科实践性课程体系的构建[D]. 首都师范大学, 2007.
【关键词】 卓越计划;实践教学;建设工程实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出台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重大改革项目,这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建筑类高校的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中提高质量,应该充分将法学教育与卓越计划结合,不断培养工程专业领域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学实务人才。
一、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定位
(一)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延长了实践教学时间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包含社会调查、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专业实习等形式。这些实践教学模式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素养和能力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往往实践比较短,而且基本都是“模拟性”的法律实务锻炼。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将法学本科生的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入学后的前5个学期,进行工程基础课程和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强调工程学科教育与14门核心课程的优化;第二个阶段是在法学本科生学习完工程学科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后,在三年级下学期(第6学期)进行行业实习,为期一年半(含论文完成时间),培养既懂法律又具有建设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律人才。
(二)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深化了建设行业参与实践教学的过程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由于与建筑工程行业进行深化合作,通过建立法务管理班的校内培训和建设工程行业的招标投标、诉讼事务参与解决等工作,而且实习时间三个学期,深化了建设行业参与当前法学教学的力度,从而为真正培养工程法务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侧重法学专业学生的交往能力、调研能力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不足。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将学生的实习纳入到真正的工程法务纠纷与工程招标和投标中来,从而使得学生在工作实务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发现建设法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很好的提高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内容
(一)以培养工程法务实务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重点定位于为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领域输送专门人才的角度,将工程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咨询机构等作为人才输送的主渠道。由于这些法律职业岗位注重从业者的法律应用能力和工程实务解读能力,因此,应充分考虑这种职业性质,要按照这些法律职业部门的人才引进要求设置培养目标。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可表述为:系统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建设工程基本业务知识,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初始目标,以解决建设工程实务纠纷为主要目的,熟悉处理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
(二)以司法考试和建设工程实务为参照增加实践教学内容
2002年我国对原有的律师资格考试进行了改革,开始实施每年一次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它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保证法律职业者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同质化”。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因此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也必须以司法考试为参照来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当前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存在脱节的问题,而且司法考试越来越侧重于法律实务的考察。因此,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正好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发现和解决法律实务的能力,有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概率。
三、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建设的措施
(一)优化课程设置,做好法学实践教学的时间保障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由于更加突出了实践教学的时间,因此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必须进行优化。在课程设置上,法学14门核心课程所谓必须课程,工程类课程作为专业限选课程,公共基础课程要缩小教学量,提高教学质量。在实践教学中,要突出学生工程业务解读能力和工程法律实务能力的锻炼。
(二)深化行业合作,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提高法学实践教学质量,必须深化与建设工程企业深化合作。在卓越计划视角下,可以通过与建设工程企业组建法务培训班、法学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和建立校内外双导师制等形式加强与建设工程企业的合作,从而不仅保障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时间,而且通过对学生亲自参与建设工程企业的法律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工程解读能力,从而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
(三)以法律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主要考核依据
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必须制定良好的考核依据。卓越计划的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必然离不开将法律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考核法学实践教学的两个主要因素。其中法律业务能力主要包含学生对工程法律实务诉讼的程序和内容的熟练掌握。创新能力主要以学生对当前工程法律实务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法律空白和立法预测等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1]邓建民, 李芽. 论法学实践教学形式的完善和更新[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6(10).
[2]刘娟. 法学本科实践性课程体系的构建[D]. 首都师范大学,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