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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正在逐步向纵深发展,国有粮食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实行政企分开、收储业务与附营业务分开以及储备粮和经营周转粮分开这“三分开”的改革。在“三分开”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由于没有正确把握和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只注重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而没有真正实现主营与附营的分离,突出表现就是把原县(市)级粮食局或粮食结算中心简单地改为粮食收储公司,并承担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