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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的“微观权力论”,用“力量关系”的术语来思考权力,把社会机体层次化、结构化、权力化,通过考察微观层面渗透着权力效应的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而在宏观上把握社会中各种权力关系(结构)涌现和演变的机制,以及这一机制对人的压抑。福柯用力学术语研究权力,批判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在方法论上的静态模式,用微观权力揭示社会发展的“自组织”的动力学,这恰恰反映了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唯物史观。福柯的“微观权力论”的“一总三分”的特征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一总三分”的特征融会贯通,显示了唯物史观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