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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础是按贡献分配。按贡献分配持续演化会产生:(1)资源持有两极分化;(2)资本外流;(3)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4)社会合作机制崩溃。要建立市场经济制衡机制以促进社会合作良性运作。从合作博弈来看,制衡市场经济主要体现为参与者博弈起点的公平、分配过程的公平、对重要的特定行业重构分配模式。具体措施:(1)保证教育的公平性;(2)对个体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梯度征税;(3)营造保护“弱者”的制度和文化;(4)教育、医疗、行政体系建立“长效负责制”。
关键词:合作博弈;市场经济;经济制衡
中图分类号:F014.42;F1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6-0001-03
健康经济发展源于良好的社会合作。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础是按贡献分配,即人们以货币投票的方式筛选出贡献最大的劳动者。但一些影响深远、价值重大的贡献却无法用货币来衡量。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来看,无论是国家主导还是市场主导,能够持续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无一不是有制衡的经济发展模式。
一、缺乏制衡的市场经济问题
工业社会中,人们以市场为纽带,经由分工与合作形成合作博弈共同体。按贡献分配是市场经济自然形成的分配方式,包括按劳动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两种情况。在不考虑生产要素所有人变动情况下,按贡献分配与按劳分配具有等价性。资源稀缺、资本方联盟、大规模生产技术等因素决定了生产要素贡献率日益增加、劳动贡献率日益减少,按贡献分配趋于向生产要素集中[1]。
缺乏制衡的市场经济自然衍生以下后果。(1)表观分配不公平。资源持有呈两极分化,少数人占有大量财富,多数人只拥有少量财富。(2)资本外流。没有制衡的按贡献分配长期演化,最终会出现合作意愿减弱或失去合作能力。资本的逐利性决定其不断寻找能够获利的市场,从而导致资本从本国流出。(3)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合作博弈的劳动方从社会合作中获得的收益日益减少,提升劳动能力的可能性降低,最终出现劳动者必须加入社会合作却能力不足的两难境地。这一困境的代代叠加,是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4)社会合作机制崩溃。劳动者素质无法提升,资本外流,社会合作的均衡状态被打破,社会合作机制恶化并趋于崩溃。
二、市场经济制衡机制分析
市场经济制衡的关键在于制衡按贡献分配的缺陷。一是要保证合作博弈始点的公平性,二是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平性,三是对短期无法评价绩效的行业采取适于其特色的激励模式。
(一)保证博弈起点的公平性
在市场经济中,参与者投入合作的多少不仅源于投资的意愿、能力,还源于持有资源的数量。原始投资的差异,在后期的收益分配中往往带来“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
博弈起点的公平是保证按贡献分配合理性的前提。参与市场合作的个体由于所处区域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及家庭等宏微观环境的差异,在合作之初往往表现出巨大的差异,并成为影响分配的初始因素。虽然没有绝对的公平,但依然应该从两个方面对博弈起点的公平性予以保障。一是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公平性,这是保障公民提升劳动能力的必然要求。二是减少非劳动所得造成的差距。非劳动所得往往源于血缘、亲缘、赠与等,其收益应属于其原创者,将收益归属受赠人违背了合作博弈的基本准则。
公平教育是社会合作持续的源头,也是社会公义的要求。教育的公平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无差异性。在基础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应享有无差异的师资、教育设施和资源,以制衡地域、经济及家庭差异所造成的不公平。二是高等教育阶段要体现教育资源的开放性。公民应有选择学校、专业、师资及信息资源的机会。公平的教育保证每个新生劳动力有同样的起点,排除个体努力以外的因素对社会合作的影响,从始点保证合作的可持续性。
(二)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资源优势方掠夺资源劣势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因而,市场经济的制衡机制要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1.通过强化职业道德约束来规避分配过程的不公平
职业道德是约束从业者行为的规则,也是社会分工对行业的基本要求。绩效考核是行业内资源分配的规则,其不公平往往很难为外界监测。因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约束有利于促进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也有利于行业自律的形成,从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构筑“保护弱者”的制度
法律是调整社会各方利益关系的准绳,立法与司法相辅相成。从立法来看,应吸纳更多社会基层劳动者进入人民代表大会。从执法来看,成文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法官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及素养反映在审判过程中。我国法官的基本学历要求是本科,在司法环节往往很难体现弱势群体的诉求,因而在司法层面要进一步完善陪审员制度。
3.引导树立“尊重弱者,保护弱者”的社会文化
按贡献分配必然会形成“强者文化”,进而产生“金钱至上”现象。“弱者”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而且强、弱是相对、易转换的,因此,应该引导树立“尊重弱者、保护弱者”的文化,以制衡市场经济固有的“强者文化”。
(三)重构特定行业的分配机制
按贡献分配的前提是贡献可以短期、量化评价并能够明确划分责任人。在贡献无法短期评价或无法明确划分责任人时,按贡献分配将带来严重后果:绩效考核和监管部门将用可评价的短期指标来替代长期指标,从而导致群体行为偏离合理轨道并形成恶性循环。教育、医疗、行政等领域的价值目标与按贡献分配的市场经济激励方式相悖。在这些领域,按贡献分配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反会形成发展的困局。
教育工作的绩效在受教育者参与社会合作后才能体现,教师工作绩效无法短期、量化评价。在实践中,教师工作绩效常用升学率、就业率等量化指标来评价,從而导致漠视被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寒门贵子,白屋公卿”,教师职业与收益不具有正相关,甚至会出现负相关。 医疗行业亦同。“救死扶伤”是医者天职。病患家庭往往拥有较少资源,能够让患者以更低医疗成本康复是“良医”的基本要求。但以利润指标来评价医院或医生,医疗纠纷频现就不足为奇了。
行政管理绩效决定了区域经济与社会的长期发展,却无法用短期绩效指标来评价。当GDP成为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指标[2]时,伴随GDP数值增加的就会是环境破坏、生态恶化、公民满意度降低等。
三、我国市场经济制衡对策
(一)保证教育的公平性
目前,我国教育不公平普遍存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几乎呈“塔形”结构,存在城乡差别、地域差别、性别差异,这些差异不仅包括师资等“软环境”的差异,还包括基础设施的“硬环境”差异。基础教育阶段的差异在高等教育阶段被进一步强化,偏远地区、落后地区的高校,受限于当地经济与文化的低水平,还受限于外部资源的难以获得。
美国和日本的做法值得学习。美國基础教育强调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即机会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3];高校强调入学机会的公平性。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历次教育改革均以受教育机会均等作为教育改革的核心:不论山区学校,还是繁华的东京都学校,所有的教育教学设施均以全国统一标准配备[4],中小学教师实行定期流动制[5],中小学老师坚决奉行公平教育。
(二)对个体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实行梯度征税
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并非个体劳动成果的积累,参与合作并按贡献分配会导致不公平。对个体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予以梯度征税,既能保证普通民众享有赠与、继承等合情合理的权力,又能约束大规模资产继承导致的不公平,同时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另一方面,对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征税,也促使资产持有者投资于人力资本,从而有利于人才储备和国民素质的提高。
个体非劳动所得主要源于赠与和继承。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开征遗产税,美国和日本是实施遗产税的代表性国家:美国从1797年开征遗产税,日本从1905年开征遗产税。开征遗产税在促进财富合理再分配的同时,还能够消除不公平,也能够给民众和社会对公平的期待与信任[6]。
(三)营造“保护弱者”的制度和文化
现代国家激励强者和保护弱者并重。激励强者是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保护弱者”是市场经济制衡体系的关键。
作为典型的法制国家,保护弱者是美国法律的重要特点。在强与弱对立的情况下,通常以保护弱者的一般法治原则判决。陪审团制度使普通人可以凌驾于职业法官之上,对有争议的案件做出决断[7],从而使普通人的权益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保障。保护弱者的判例原则也迫使强者约束自己的行为。日本、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都在立法和判例中保护弱势群体[8],从而有效制衡了市场经济固有缺陷。
我国2003年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撞人不白撞”,从立法层面保护了道路交通中的“弱者”。不仅如此,由立法引起的伦理思考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并促进形成尊重弱者、帮助弱者、保护弱者的习俗和文化。
(四)教育、医疗及行政体系建立“长效负责制”
教育、医疗及行政系统是国民素质、国民健康及社会运行效率的保障。目前,我国实行的对教师基于升学率、科研成果的绩效评价,用利润指标来要求和考核医生,以GDP评价行政管理绩效的原则、导向均偏离了其职业特点。这些重要行业激励偏差导致的短视行为日渐成为社会发展的瓶颈。“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这源于“成绩”是评价教师绩效和青少年成长的唯一指标;而盈利导向的医院与医生,必然会带来医患矛盾。人们对教师、医生丧失信心,则会逐渐对社会丧失信心。行政管理是社会各类管理的榜样,对社会效率的影响深远。对教育、医疗和行政体系重建激励机制是制衡市场经济固有缺陷的要求。改变当前以量化成果为标准的间接评价方式为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高标准道德要求等的直接评价方式将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在具体实施中,在教育和医疗领域可以实施“师生长效负责制”和“医患长期负责制”。通过建立师生关系数据库,记录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师生关系,建立特殊事件发生的“回溯”和“回访”机制,以增加教师的成就感或反思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同时也增加师生相互的责任感。通过建立医患关系数据库,记录个体成长过程中所有的医患关系及问题,既方便追溯病源,也能增进医患之间的责任感和信任度。
四、结论
市场经济使生产资料得以最有效配置,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按贡献分配是市场经济自然形成的激励方式,它激发人们以劳动参与合作的积极性,更激发人们积累资本以参与合作。按贡献分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推进社会合作的发展,另一方面非零起点下的按贡献分配长期演化会导致合作的崩溃。此外,并非所有行业的贡献都能够短期货币化评价。因而,市场经济需要制衡。制衡市场经济主要体现在保证合作起点的公平性,保证分配的公平性,特定行业实施符合行业特色的激励模式。具体来说,一是要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二是对个体非劳动所得实行梯度征税;三是营造保护“弱者”的制度和文化;四是教育、医疗及行政体系建立“长效负责制”。
参考文献:
[1] 蔡继明.从按劳分配到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中国改革开放30年收入分配制度演变与分配理论创新[J].政治经济学评论,2008,(2):84-98.
[2] 王天义.改变单一追求GDP的绩效考核办法[J].人民论坛,2009,(8):34-35.
[3] 张妹芝.美国追求基础教育公平的历史渊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4):51-57.
[4] 柯进.日本:统一学校标准尊重学生差异[N].中国教育报,2011-02-01(03).
[5] 李贤智.教育公平视野下教师资源配置的反思与建设——兼评日本中小学教师定期流动制[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1,(5):32-35.
[6] 普林斯,兰晓萌.美国的遗产税[N].华夏时报,2013-10-14(39).
[7] 威廉·L.德威尔.美国的陪审团[M].王凯,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5-8.
[8] 朱应平.论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司法保护[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3):68-72.
[责任编辑 柯 黎]
收稿日期:2021-01-2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制造业发展质量与国际竞争力互动机理及协同路径研究”(15BJL049);湖北省教育厅项目“我国国有钢铁企业去产途径与方法研究”(B2015347)
作者简介:王晓燕(1976-),女,讲师,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企业战略管理、博弈论应用研究。
关键词:合作博弈;市场经济;经济制衡
中图分类号:F014.42;F1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6-0001-03
健康经济发展源于良好的社会合作。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础是按贡献分配,即人们以货币投票的方式筛选出贡献最大的劳动者。但一些影响深远、价值重大的贡献却无法用货币来衡量。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来看,无论是国家主导还是市场主导,能够持续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无一不是有制衡的经济发展模式。
一、缺乏制衡的市场经济问题
工业社会中,人们以市场为纽带,经由分工与合作形成合作博弈共同体。按贡献分配是市场经济自然形成的分配方式,包括按劳动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两种情况。在不考虑生产要素所有人变动情况下,按贡献分配与按劳分配具有等价性。资源稀缺、资本方联盟、大规模生产技术等因素决定了生产要素贡献率日益增加、劳动贡献率日益减少,按贡献分配趋于向生产要素集中[1]。
缺乏制衡的市场经济自然衍生以下后果。(1)表观分配不公平。资源持有呈两极分化,少数人占有大量财富,多数人只拥有少量财富。(2)资本外流。没有制衡的按贡献分配长期演化,最终会出现合作意愿减弱或失去合作能力。资本的逐利性决定其不断寻找能够获利的市场,从而导致资本从本国流出。(3)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合作博弈的劳动方从社会合作中获得的收益日益减少,提升劳动能力的可能性降低,最终出现劳动者必须加入社会合作却能力不足的两难境地。这一困境的代代叠加,是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4)社会合作机制崩溃。劳动者素质无法提升,资本外流,社会合作的均衡状态被打破,社会合作机制恶化并趋于崩溃。
二、市场经济制衡机制分析
市场经济制衡的关键在于制衡按贡献分配的缺陷。一是要保证合作博弈始点的公平性,二是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平性,三是对短期无法评价绩效的行业采取适于其特色的激励模式。
(一)保证博弈起点的公平性
在市场经济中,参与者投入合作的多少不仅源于投资的意愿、能力,还源于持有资源的数量。原始投资的差异,在后期的收益分配中往往带来“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
博弈起点的公平是保证按贡献分配合理性的前提。参与市场合作的个体由于所处区域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及家庭等宏微观环境的差异,在合作之初往往表现出巨大的差异,并成为影响分配的初始因素。虽然没有绝对的公平,但依然应该从两个方面对博弈起点的公平性予以保障。一是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公平性,这是保障公民提升劳动能力的必然要求。二是减少非劳动所得造成的差距。非劳动所得往往源于血缘、亲缘、赠与等,其收益应属于其原创者,将收益归属受赠人违背了合作博弈的基本准则。
公平教育是社会合作持续的源头,也是社会公义的要求。教育的公平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无差异性。在基础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应享有无差异的师资、教育设施和资源,以制衡地域、经济及家庭差异所造成的不公平。二是高等教育阶段要体现教育资源的开放性。公民应有选择学校、专业、师资及信息资源的机会。公平的教育保证每个新生劳动力有同样的起点,排除个体努力以外的因素对社会合作的影响,从始点保证合作的可持续性。
(二)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资源优势方掠夺资源劣势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因而,市场经济的制衡机制要保证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1.通过强化职业道德约束来规避分配过程的不公平
职业道德是约束从业者行为的规则,也是社会分工对行业的基本要求。绩效考核是行业内资源分配的规则,其不公平往往很难为外界监测。因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约束有利于促进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也有利于行业自律的形成,从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构筑“保护弱者”的制度
法律是调整社会各方利益关系的准绳,立法与司法相辅相成。从立法来看,应吸纳更多社会基层劳动者进入人民代表大会。从执法来看,成文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法官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及素养反映在审判过程中。我国法官的基本学历要求是本科,在司法环节往往很难体现弱势群体的诉求,因而在司法层面要进一步完善陪审员制度。
3.引导树立“尊重弱者,保护弱者”的社会文化
按贡献分配必然会形成“强者文化”,进而产生“金钱至上”现象。“弱者”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而且强、弱是相对、易转换的,因此,应该引导树立“尊重弱者、保护弱者”的文化,以制衡市场经济固有的“强者文化”。
(三)重构特定行业的分配机制
按贡献分配的前提是贡献可以短期、量化评价并能够明确划分责任人。在贡献无法短期评价或无法明确划分责任人时,按贡献分配将带来严重后果:绩效考核和监管部门将用可评价的短期指标来替代长期指标,从而导致群体行为偏离合理轨道并形成恶性循环。教育、医疗、行政等领域的价值目标与按贡献分配的市场经济激励方式相悖。在这些领域,按贡献分配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反会形成发展的困局。
教育工作的绩效在受教育者参与社会合作后才能体现,教师工作绩效无法短期、量化评价。在实践中,教师工作绩效常用升学率、就业率等量化指标来评价,從而导致漠视被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寒门贵子,白屋公卿”,教师职业与收益不具有正相关,甚至会出现负相关。 医疗行业亦同。“救死扶伤”是医者天职。病患家庭往往拥有较少资源,能够让患者以更低医疗成本康复是“良医”的基本要求。但以利润指标来评价医院或医生,医疗纠纷频现就不足为奇了。
行政管理绩效决定了区域经济与社会的长期发展,却无法用短期绩效指标来评价。当GDP成为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指标[2]时,伴随GDP数值增加的就会是环境破坏、生态恶化、公民满意度降低等。
三、我国市场经济制衡对策
(一)保证教育的公平性
目前,我国教育不公平普遍存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几乎呈“塔形”结构,存在城乡差别、地域差别、性别差异,这些差异不仅包括师资等“软环境”的差异,还包括基础设施的“硬环境”差异。基础教育阶段的差异在高等教育阶段被进一步强化,偏远地区、落后地区的高校,受限于当地经济与文化的低水平,还受限于外部资源的难以获得。
美国和日本的做法值得学习。美國基础教育强调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即机会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3];高校强调入学机会的公平性。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历次教育改革均以受教育机会均等作为教育改革的核心:不论山区学校,还是繁华的东京都学校,所有的教育教学设施均以全国统一标准配备[4],中小学教师实行定期流动制[5],中小学老师坚决奉行公平教育。
(二)对个体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实行梯度征税
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并非个体劳动成果的积累,参与合作并按贡献分配会导致不公平。对个体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予以梯度征税,既能保证普通民众享有赠与、继承等合情合理的权力,又能约束大规模资产继承导致的不公平,同时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另一方面,对非劳动所得生产要素征税,也促使资产持有者投资于人力资本,从而有利于人才储备和国民素质的提高。
个体非劳动所得主要源于赠与和继承。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开征遗产税,美国和日本是实施遗产税的代表性国家:美国从1797年开征遗产税,日本从1905年开征遗产税。开征遗产税在促进财富合理再分配的同时,还能够消除不公平,也能够给民众和社会对公平的期待与信任[6]。
(三)营造“保护弱者”的制度和文化
现代国家激励强者和保护弱者并重。激励强者是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保护弱者”是市场经济制衡体系的关键。
作为典型的法制国家,保护弱者是美国法律的重要特点。在强与弱对立的情况下,通常以保护弱者的一般法治原则判决。陪审团制度使普通人可以凌驾于职业法官之上,对有争议的案件做出决断[7],从而使普通人的权益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保障。保护弱者的判例原则也迫使强者约束自己的行为。日本、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都在立法和判例中保护弱势群体[8],从而有效制衡了市场经济固有缺陷。
我国2003年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撞人不白撞”,从立法层面保护了道路交通中的“弱者”。不仅如此,由立法引起的伦理思考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并促进形成尊重弱者、帮助弱者、保护弱者的习俗和文化。
(四)教育、医疗及行政体系建立“长效负责制”
教育、医疗及行政系统是国民素质、国民健康及社会运行效率的保障。目前,我国实行的对教师基于升学率、科研成果的绩效评价,用利润指标来要求和考核医生,以GDP评价行政管理绩效的原则、导向均偏离了其职业特点。这些重要行业激励偏差导致的短视行为日渐成为社会发展的瓶颈。“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这源于“成绩”是评价教师绩效和青少年成长的唯一指标;而盈利导向的医院与医生,必然会带来医患矛盾。人们对教师、医生丧失信心,则会逐渐对社会丧失信心。行政管理是社会各类管理的榜样,对社会效率的影响深远。对教育、医疗和行政体系重建激励机制是制衡市场经济固有缺陷的要求。改变当前以量化成果为标准的间接评价方式为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高标准道德要求等的直接评价方式将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在具体实施中,在教育和医疗领域可以实施“师生长效负责制”和“医患长期负责制”。通过建立师生关系数据库,记录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师生关系,建立特殊事件发生的“回溯”和“回访”机制,以增加教师的成就感或反思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同时也增加师生相互的责任感。通过建立医患关系数据库,记录个体成长过程中所有的医患关系及问题,既方便追溯病源,也能增进医患之间的责任感和信任度。
四、结论
市场经济使生产资料得以最有效配置,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按贡献分配是市场经济自然形成的激励方式,它激发人们以劳动参与合作的积极性,更激发人们积累资本以参与合作。按贡献分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推进社会合作的发展,另一方面非零起点下的按贡献分配长期演化会导致合作的崩溃。此外,并非所有行业的贡献都能够短期货币化评价。因而,市场经济需要制衡。制衡市场经济主要体现在保证合作起点的公平性,保证分配的公平性,特定行业实施符合行业特色的激励模式。具体来说,一是要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二是对个体非劳动所得实行梯度征税;三是营造保护“弱者”的制度和文化;四是教育、医疗及行政体系建立“长效负责制”。
参考文献:
[1] 蔡继明.从按劳分配到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中国改革开放30年收入分配制度演变与分配理论创新[J].政治经济学评论,2008,(2):84-98.
[2] 王天义.改变单一追求GDP的绩效考核办法[J].人民论坛,2009,(8):34-35.
[3] 张妹芝.美国追求基础教育公平的历史渊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4):51-57.
[4] 柯进.日本:统一学校标准尊重学生差异[N].中国教育报,2011-02-01(03).
[5] 李贤智.教育公平视野下教师资源配置的反思与建设——兼评日本中小学教师定期流动制[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1,(5):32-35.
[6] 普林斯,兰晓萌.美国的遗产税[N].华夏时报,2013-10-14(39).
[7] 威廉·L.德威尔.美国的陪审团[M].王凯,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5-8.
[8] 朱应平.论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司法保护[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3):68-72.
[责任编辑 柯 黎]
收稿日期:2021-01-2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制造业发展质量与国际竞争力互动机理及协同路径研究”(15BJL049);湖北省教育厅项目“我国国有钢铁企业去产途径与方法研究”(B2015347)
作者简介:王晓燕(1976-),女,讲师,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企业战略管理、博弈论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