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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榆林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按照水利部高起步、高标准、严要求的规范化建设思路,创造性地开展预防监督工作,通过预防监督执法试点、预防监督网络建设、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大案联合查处等预防监督措施,有效地推动了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黄河流域乃至全国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提供了经验。
关键词:水土保持;规范化;建设
一、概况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的最北部,地处黄土高原腹地,该地区自然地貌复杂,气候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多年平均输沙量4.9亿吨,侵蚀模数0.9万t/km2,而局部地区高达3-4万t/km2,是黄河多沙粗沙的主要产区,是国家级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治理区。随着大规模的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推动榆林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原本就十分脆弱自然生态环境经受着巨大的考验和压力,新增水土流失以几何级数递增。
二、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发展趋势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1992年开始成立水土保持监督局,随着监督局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工作逐步推进,使该区的预防监督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轨道。10多年来,榆林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按照水利部高起步、高标准、严要求的规范化建设思路,创造性地开展预防监督工作,通过预防监督执法试点、预防监督网络建设、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大案联合查处等预防监督措施,有效地推动了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黄河流域乃至全国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提供了经验。
1、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明显加强
通过实施“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开发建设单位”的大力宣传,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得到很大提高。
2、预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日臻完善
经过执法试点、规范化建设,监督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预防监督人员素质及执法能力大为提高,专职监督检查员人培训率、持证率为100%。目前,接壤区已经形成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水土保持执法网络体系。
3、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预防监督配套法规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保障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规范性管理文件,制定了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上下统一的、内容完整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
4、预防监督技术支持体系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注重预防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建设,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经过执法试点、规范化建设的推动,极大地改善了以执法的技术条件,增加了执法的科技含量。
5、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稳步发展,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遏止
充分利用县、乡、村监督网络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开发建设进行信息反馈,利用举报制度举报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全面掌握开发建设动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检查,不仅协助地方查处了违法案件,督促编报水保方案,而且强化了各地监督检查中的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意识。目前,区域内严重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大案发生比例较以往有明显减少,生产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建设自觉性大幅度提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了较为有效的遏止。
三、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水保监管能力宏观监控机制。
明确和落实了各部门在贯彻水保法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职能,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计划、环保部门明确无水保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各建设主管单位无水保专项验收的一律不予验收,财政部门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将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力量,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从而形成了各方面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2、推行任职考评竞聘制度,提高监督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队伍建设的关键是人才,人才素质的关键在于强化考核培训。针对能力建设、新水保法的要求,我们在继续坚持过去"五学制度"(即派出去学、请进来学、函授中学、培训中学和实践中学)的基础上,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四学四考四挂钩奖惩"制度。从而在单位形成了比、学、赶、帮和守时守纪的学习、工作氛围,使大家对贯彻新法,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进行了洗礼和教育,改进监管体制,调整工作思路,服务意识明显提升。
3、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实现监管制度上的新突破。
根据能力建设的要求,特别是新水保法的颁布实施,我们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为规范指导执法和监管起到重要保障作用。我们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部门联动、审批与验收区块责任制、执法与监管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举报制、公告公示制、重大事件通报制及廉政纪律等制度。这些配套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规范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和案件查处等流程,加強了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实现了水保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创新、思路创新,也极大地调动了水保监督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建设单位水保履法、守法意识的提高。
5、扩大法规宣传阵地,提升社会水土保持法制意识。
我区坚持将宣传作为开展水保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车、刷写标语、散发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方式,把水保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全力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执法氛围。
四、总结
总结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工作的实践,我们的体会主要有: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是基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执法宣传。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也要善于利用执法实践,扩大水保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以逐步实现从强制执法-督促履法-自觉守法的良性转变。二是队伍建设是保证。随着监督队伍的逐步壮大发展,抓好队伍建设除了坚持学习考评,提高业务能力外,还需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只有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水保执法队伍,才是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和谐执法是根本。只有协调好、服务好各类生产建设单位,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各种水保执法阻力,才能保证水保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水土保持双赢。 四是严格公正执法是关键。在执法过程中要善于抓重点、抓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同时也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做到查处一家、教育一家、带动一片。稳步提升水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水平。
关键词:水土保持;规范化;建设
一、概况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的最北部,地处黄土高原腹地,该地区自然地貌复杂,气候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多年平均输沙量4.9亿吨,侵蚀模数0.9万t/km2,而局部地区高达3-4万t/km2,是黄河多沙粗沙的主要产区,是国家级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治理区。随着大规模的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推动榆林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原本就十分脆弱自然生态环境经受着巨大的考验和压力,新增水土流失以几何级数递增。
二、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发展趋势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1992年开始成立水土保持监督局,随着监督局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工作逐步推进,使该区的预防监督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轨道。10多年来,榆林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按照水利部高起步、高标准、严要求的规范化建设思路,创造性地开展预防监督工作,通过预防监督执法试点、预防监督网络建设、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大案联合查处等预防监督措施,有效地推动了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黄河流域乃至全国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提供了经验。
1、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明显加强
通过实施“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开发建设单位”的大力宣传,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得到很大提高。
2、预防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日臻完善
经过执法试点、规范化建设,监督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预防监督人员素质及执法能力大为提高,专职监督检查员人培训率、持证率为100%。目前,接壤区已经形成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水土保持执法网络体系。
3、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预防监督配套法规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保障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规范性管理文件,制定了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上下统一的、内容完整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
4、预防监督技术支持体系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注重预防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建设,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经过执法试点、规范化建设的推动,极大地改善了以执法的技术条件,增加了执法的科技含量。
5、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稳步发展,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遏止
充分利用县、乡、村监督网络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开发建设进行信息反馈,利用举报制度举报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全面掌握开发建设动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检查,不仅协助地方查处了违法案件,督促编报水保方案,而且强化了各地监督检查中的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意识。目前,区域内严重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大案发生比例较以往有明显减少,生产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建设自觉性大幅度提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了较为有效的遏止。
三、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水保监管能力宏观监控机制。
明确和落实了各部门在贯彻水保法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职能,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计划、环保部门明确无水保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各建设主管单位无水保专项验收的一律不予验收,财政部门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将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力量,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从而形成了各方面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2、推行任职考评竞聘制度,提高监督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队伍建设的关键是人才,人才素质的关键在于强化考核培训。针对能力建设、新水保法的要求,我们在继续坚持过去"五学制度"(即派出去学、请进来学、函授中学、培训中学和实践中学)的基础上,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四学四考四挂钩奖惩"制度。从而在单位形成了比、学、赶、帮和守时守纪的学习、工作氛围,使大家对贯彻新法,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进行了洗礼和教育,改进监管体制,调整工作思路,服务意识明显提升。
3、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实现监管制度上的新突破。
根据能力建设的要求,特别是新水保法的颁布实施,我们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为规范指导执法和监管起到重要保障作用。我们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部门联动、审批与验收区块责任制、执法与监管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举报制、公告公示制、重大事件通报制及廉政纪律等制度。这些配套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规范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和案件查处等流程,加強了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实现了水保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创新、思路创新,也极大地调动了水保监督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建设单位水保履法、守法意识的提高。
5、扩大法规宣传阵地,提升社会水土保持法制意识。
我区坚持将宣传作为开展水保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车、刷写标语、散发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方式,把水保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全力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执法氛围。
四、总结
总结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工作的实践,我们的体会主要有: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是基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执法宣传。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也要善于利用执法实践,扩大水保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以逐步实现从强制执法-督促履法-自觉守法的良性转变。二是队伍建设是保证。随着监督队伍的逐步壮大发展,抓好队伍建设除了坚持学习考评,提高业务能力外,还需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只有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水保执法队伍,才是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和谐执法是根本。只有协调好、服务好各类生产建设单位,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各种水保执法阻力,才能保证水保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水土保持双赢。 四是严格公正执法是关键。在执法过程中要善于抓重点、抓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同时也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做到查处一家、教育一家、带动一片。稳步提升水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