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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文献疏理的基础上大致区分了先秦散文中的韵语、韵语短章和歌辞三种文本记录形式。通过对韵语短章诸多名目(如“语”“辞”“谤”“铭”等)的具体考证,理清了先泰歌辞记录的文本特征。发现先秦文献中歌辞名目繁多,其产生和演变与礼乐制度息息相关;具体的音乐表现方式和歌唱内容反映出当时音乐与文学全面结合的盛况。其中对“辞”的考证为《楚辞》命名缘由提供了新的证据。对歌唱方式的疏证为重新理解“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等经典文句提供了新的角度。笔者认为不是所有的韵语都属歌唱之辞,只有用韵规范、句式较稳定且有歌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