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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企合作共育是高职校利用企业资源来开展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根据与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的不同分成三种不同的模式:校企一体化模式、工学结合模式、定单培养模式。根据对长三角地区高职类学校调研,对三种模式的特点和现状进行分析,并从政策扶持、改变观念、高校教学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校企合作共育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校企合作共育;高职校;企业;学生;多赢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36-0074-02
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地方区域经济、校企互动,并充分利用校企双方优势、共同育人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与企业为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共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育人模式;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注重学生技能培养与提高就业层次的“多赢”人才培养模式。
早在1903年英国桑得兰德技术学院所实施的“三明治”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对校企合作共育模式的有益尝试。现在国外对校企合作共育模式的研究已相当成熟,如德国著名的“双轨制”、加拿大的“能力本位教育”、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美国的“社区学院”等。我国于1991年10月17日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最早提出了“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2006年11月16日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共育,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要求高职院校紧跟社会需求、了解行业背景,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加强联系,搭建与企业的合作平台,建立起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互培共育的长效机制。
一、校企合作共育的主要模式
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模式又称为校企互动式人才培养模式,调动企业积极性、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展人才培养是校企合作互培共育的共同特点。根据高职类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的不同,大致可分成三种不同的模式。
1.校企(厂)一体化模式
校企一体化模式包含“厂中校”、“校中厂”这两种主要形式,是按照“校外基地教学化、校内基地生产化”的思路,与企业联合建立“校企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融教学、经营、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是将学校人才的培养和企业的人才使用作为利益结合点,组建利益共同体,实现校企合作双方的有机结合,形成达到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目的,最终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
2.工学结合模式
工学结合模式是一种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同时也是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模式是充分利用学校、社会两种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把整个学习过程分离为学校学习和企业工作交替穿插进行的过程,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一种教育模式。随着高职院校对工学结合模式的不断探索与实践,工学结合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形成了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等多种各具特色的形式。
3.“订单”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的“订单”培养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以实现双方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最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安排学生就业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定单”培养模式中,学校可根据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有的放矢地配置教学资源,提升校企合作双方的竞争力。
二、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在对长三角地区的高职院校进行走访和调研中发现,目前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创新,在校企共育方面也作了大量的尝试和探索。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校企合作共育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校企共育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与学校的长远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矛盾。首先是观念和政策方面的问题。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对校企共育的认识尚未达成统一,还没有达到从全局出发思考问题的理性阶段。政府缺乏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持和宏观调控的机制与手段,企业没有真正意识到校企共育也是企业本身发展的需要,这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中出现不协调现象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学校方面的问题。高职院校对于如何满足企业长远需求缺乏系统考虑,对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决策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缺乏足够重视。再次是资金设备技术方面的问题。为了达到校企双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共同进行科技项目的开发是一条良策,但是资金不足、设备匮乏、科研技术能力薄弱等因素制约了以项目合作来带动校企共育的全面开展。另外,还存在着企业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1.企业与学校的目标冲突,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
根据调研发现,大部分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育的出发点是为了根据教学质量评估指标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以获得自身不具备的实习、实训条件,开展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实习实训项目,企业方面,其合作的出发点是人才储备和企业的长远发展,通过合作,吸收一批优秀的学生作为自己的员工,解决技能型人才紧缺的问题,从而降低自身用工成本和人才储备成本,并利用学校的社会知名度来提升企业的形象,这就导致企业的目光最终停留在经济利益的获取上。由于双方没有形成统一的契合点,没能建立有效的共融机制,所以合作层次低,培养质量不高,大多流于形式,学生仅作为从事企业简单劳动的廉价劳动力,违背了校企合作互培共育的初衷。
由于学生的实习周期较短,企业在培训上的投入比较大,所以企业合作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烈,很多企业将顶岗实习的学生安排在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简单性重复的工作岗位上,不利于学生掌握不同的岗位技能,影响学生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2.专业差异大,推广受限,往往形式大于内容
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学校需要参与到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中去进行深层次的合作才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但从企业的角度看,不愿意甚至拒绝学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去,因而合作难度比较大。而理科类专业一般仅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相对于经营管理所带来的风险要低得多,所以校企合作工作相对比较容易开展,但受到企业产品与岗位的制约,局限性比较大。 校企合作共育是学校根据企业的用人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但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企业对教学过程的参与不够深入,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不到位,整个教育教学仍旧是以学校为主体。学生的毕业去向仅是在招聘时合作企业拥有优先权,整个班级中录用学生的比例不高,且流失率居高不下。根据对机电、旅游和商贸专业的已毕业学生的调察显示,校企合作共育的学生毕业后仅有30%左右的人被原企业录用,一年后仍留在该企业工作的不足10%。
3.工学结合模式中对学生管理机制不健全
校企合作共育过程中,许多院校认为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应该归企业管理,学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出现的事情学校只需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这种观念降低了学生的归属感,增加企业的管理压力,减弱企业的合作意愿。学生虽在企业进行实习,学校应该和企业共同管理学生,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专业教师也要做好现场的指导工作,决不能放松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监控。要形成以指导教师、企业师傅、班主任、辅导员等对学生的多轨并行的管理机制,只有通过及时充分的信息沟通和及时有效的传授指导才能达到理想的工学结合的效果。
4.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本次调研中发现,虽然高职校中双师素质教师比率比以往有明显提高,但很多是仅通过参加一次培训而获得的相应资格的“双师”,真正在企业有一两年实践经验的教师不多,也就是说真正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能传授理论知识和指导实践操作的“双师”教师严重不足。这种不足一方面影响了高职校的教学质量水平,不利于学生的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学校与企业开展的产学研方面合作,弱化了高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解决生产研发中实际问题的环节,阻碍了工学结合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三、建全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的措施
1.校企合作共育需要政策的扶持和有效的法制保障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处在民间的自发状态,没有真正的扶持政策与法律保障措施,校企合作应该说开展得有声有色,形式各异,但在人才共育方面始终呈现着学校主动,企业被动甚至不动的局面。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利用法律约束力来提高校企合作人才共育的自觉性,协调好学校、企业、学生之间的关系;尽快完善财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共育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从而提高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让企业主动的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来,在确立市场需求、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成绩评定等方面发挥相应作用。
2.转变观念,加快推进校企合作共育
(1)社会观念的转变。对于职业教育,社会传统的认知观念存在一定的偏见,不少地方的"普高热"还制约着职教的发展,制约着校企合作人才共育的推进,必须彻底打破旧的人才观念,并以一定的法规文件形式体现出来,必须提高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并完善岗位准入制度,从而走出高失业率与用工慌并存的怪圈,以此推进校企合作共育。
(2)企业观念的转变。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角度上看校企合作共育,能提升自身的层次,能借助高校的科研力量解决自身科技创新的问题。因此企业应该积极主动介入教学目标的设定和教学过程的管理,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来,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轮换不同岗位的机会,为高校教师提供挂职的机会。
(3)学生观念的转变。学生实习期间,整段时间全天候在企业上岗,学生会要求得到一定的报酬,甚至期望达到同工同酬,同时也希望得在不同岗位学习的机会。而企业的立场是出于管理难度、培训成本和经济效益因素,在报酬和岗位上两者必然存在矛盾,校企合作达不到最佳效果。学生本人必须要转变观念,淡化经济观念,找准定位,适当降低工资要求从而达到岗位轮换、专人指导等目的。
3.加快高职教学体制改革步伐,加大高职教育改革力度
高职校自身在校企合作人才共育中应加快教学体制改革的步伐,保持较大的灵活性,实行弹性学制,完善学分制。鼓励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探索适合时代特色、符合区域特色、贴合专业发展的校企合作共育道路,根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中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结合行业生产周期,调整课程设置,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教学实践活动,从而达到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零缝隙,真正把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文章做好。
相信通过完善国家政策保障体系、教学体制改革,完善运行管理体制,转变观念,必能建立校企合作共育的长效机制,合作共育呈现社会、学校、企业、学生等方“多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雷久相.高职院校如何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刍议[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4):66-69.
[2]彭光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3):83-84.
(责任编辑:王祝萍)
关键词:校企合作共育;高职校;企业;学生;多赢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36-0074-02
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紧密结合地方区域经济、校企互动,并充分利用校企双方优势、共同育人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与企业为培养社会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共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育人模式;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注重学生技能培养与提高就业层次的“多赢”人才培养模式。
早在1903年英国桑得兰德技术学院所实施的“三明治”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对校企合作共育模式的有益尝试。现在国外对校企合作共育模式的研究已相当成熟,如德国著名的“双轨制”、加拿大的“能力本位教育”、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美国的“社区学院”等。我国于1991年10月17日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最早提出了“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2006年11月16日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共育,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要求高职院校紧跟社会需求、了解行业背景,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加强联系,搭建与企业的合作平台,建立起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互培共育的长效机制。
一、校企合作共育的主要模式
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模式又称为校企互动式人才培养模式,调动企业积极性、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展人才培养是校企合作互培共育的共同特点。根据高职类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的不同,大致可分成三种不同的模式。
1.校企(厂)一体化模式
校企一体化模式包含“厂中校”、“校中厂”这两种主要形式,是按照“校外基地教学化、校内基地生产化”的思路,与企业联合建立“校企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融教学、经营、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是将学校人才的培养和企业的人才使用作为利益结合点,组建利益共同体,实现校企合作双方的有机结合,形成达到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目的,最终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
2.工学结合模式
工学结合模式是一种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同时也是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模式是充分利用学校、社会两种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把整个学习过程分离为学校学习和企业工作交替穿插进行的过程,对学生进行“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一种教育模式。随着高职院校对工学结合模式的不断探索与实践,工学结合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形成了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等多种各具特色的形式。
3.“订单”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的“订单”培养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以实现双方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最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安排学生就业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定单”培养模式中,学校可根据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有的放矢地配置教学资源,提升校企合作双方的竞争力。
二、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在对长三角地区的高职院校进行走访和调研中发现,目前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创新,在校企共育方面也作了大量的尝试和探索。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校企合作共育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校企共育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与学校的长远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矛盾。首先是观念和政策方面的问题。政府、高职院校和企业对校企共育的认识尚未达成统一,还没有达到从全局出发思考问题的理性阶段。政府缺乏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持和宏观调控的机制与手段,企业没有真正意识到校企共育也是企业本身发展的需要,这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中出现不协调现象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学校方面的问题。高职院校对于如何满足企业长远需求缺乏系统考虑,对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决策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缺乏足够重视。再次是资金设备技术方面的问题。为了达到校企双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共同进行科技项目的开发是一条良策,但是资金不足、设备匮乏、科研技术能力薄弱等因素制约了以项目合作来带动校企共育的全面开展。另外,还存在着企业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1.企业与学校的目标冲突,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
根据调研发现,大部分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育的出发点是为了根据教学质量评估指标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以获得自身不具备的实习、实训条件,开展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实习实训项目,企业方面,其合作的出发点是人才储备和企业的长远发展,通过合作,吸收一批优秀的学生作为自己的员工,解决技能型人才紧缺的问题,从而降低自身用工成本和人才储备成本,并利用学校的社会知名度来提升企业的形象,这就导致企业的目光最终停留在经济利益的获取上。由于双方没有形成统一的契合点,没能建立有效的共融机制,所以合作层次低,培养质量不高,大多流于形式,学生仅作为从事企业简单劳动的廉价劳动力,违背了校企合作互培共育的初衷。
由于学生的实习周期较短,企业在培训上的投入比较大,所以企业合作的意愿并不是很强烈,很多企业将顶岗实习的学生安排在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简单性重复的工作岗位上,不利于学生掌握不同的岗位技能,影响学生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2.专业差异大,推广受限,往往形式大于内容
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学校需要参与到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中去进行深层次的合作才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但从企业的角度看,不愿意甚至拒绝学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去,因而合作难度比较大。而理科类专业一般仅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相对于经营管理所带来的风险要低得多,所以校企合作工作相对比较容易开展,但受到企业产品与岗位的制约,局限性比较大。 校企合作共育是学校根据企业的用人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但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企业对教学过程的参与不够深入,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不到位,整个教育教学仍旧是以学校为主体。学生的毕业去向仅是在招聘时合作企业拥有优先权,整个班级中录用学生的比例不高,且流失率居高不下。根据对机电、旅游和商贸专业的已毕业学生的调察显示,校企合作共育的学生毕业后仅有30%左右的人被原企业录用,一年后仍留在该企业工作的不足10%。
3.工学结合模式中对学生管理机制不健全
校企合作共育过程中,许多院校认为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应该归企业管理,学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出现的事情学校只需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这种观念降低了学生的归属感,增加企业的管理压力,减弱企业的合作意愿。学生虽在企业进行实习,学校应该和企业共同管理学生,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专业教师也要做好现场的指导工作,决不能放松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监控。要形成以指导教师、企业师傅、班主任、辅导员等对学生的多轨并行的管理机制,只有通过及时充分的信息沟通和及时有效的传授指导才能达到理想的工学结合的效果。
4.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本次调研中发现,虽然高职校中双师素质教师比率比以往有明显提高,但很多是仅通过参加一次培训而获得的相应资格的“双师”,真正在企业有一两年实践经验的教师不多,也就是说真正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能传授理论知识和指导实践操作的“双师”教师严重不足。这种不足一方面影响了高职校的教学质量水平,不利于学生的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学校与企业开展的产学研方面合作,弱化了高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解决生产研发中实际问题的环节,阻碍了工学结合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三、建全校企合作共育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的措施
1.校企合作共育需要政策的扶持和有效的法制保障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处在民间的自发状态,没有真正的扶持政策与法律保障措施,校企合作应该说开展得有声有色,形式各异,但在人才共育方面始终呈现着学校主动,企业被动甚至不动的局面。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利用法律约束力来提高校企合作人才共育的自觉性,协调好学校、企业、学生之间的关系;尽快完善财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共育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从而提高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让企业主动的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来,在确立市场需求、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成绩评定等方面发挥相应作用。
2.转变观念,加快推进校企合作共育
(1)社会观念的转变。对于职业教育,社会传统的认知观念存在一定的偏见,不少地方的"普高热"还制约着职教的发展,制约着校企合作人才共育的推进,必须彻底打破旧的人才观念,并以一定的法规文件形式体现出来,必须提高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并完善岗位准入制度,从而走出高失业率与用工慌并存的怪圈,以此推进校企合作共育。
(2)企业观念的转变。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角度上看校企合作共育,能提升自身的层次,能借助高校的科研力量解决自身科技创新的问题。因此企业应该积极主动介入教学目标的设定和教学过程的管理,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来,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轮换不同岗位的机会,为高校教师提供挂职的机会。
(3)学生观念的转变。学生实习期间,整段时间全天候在企业上岗,学生会要求得到一定的报酬,甚至期望达到同工同酬,同时也希望得在不同岗位学习的机会。而企业的立场是出于管理难度、培训成本和经济效益因素,在报酬和岗位上两者必然存在矛盾,校企合作达不到最佳效果。学生本人必须要转变观念,淡化经济观念,找准定位,适当降低工资要求从而达到岗位轮换、专人指导等目的。
3.加快高职教学体制改革步伐,加大高职教育改革力度
高职校自身在校企合作人才共育中应加快教学体制改革的步伐,保持较大的灵活性,实行弹性学制,完善学分制。鼓励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探索适合时代特色、符合区域特色、贴合专业发展的校企合作共育道路,根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中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结合行业生产周期,调整课程设置,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教学实践活动,从而达到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零缝隙,真正把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文章做好。
相信通过完善国家政策保障体系、教学体制改革,完善运行管理体制,转变观念,必能建立校企合作共育的长效机制,合作共育呈现社会、学校、企业、学生等方“多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雷久相.高职院校如何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刍议[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4):66-69.
[2]彭光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3):83-84.
(责任编辑:王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