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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时代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地渗入公共事务领域。但网络在给了民众一些话语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聊天室、论坛、博客上的谩骂、诋毁、人肉搜索甚至是偏颇言论“升级”到群体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我国网民在利用网络表达自己的声音时还有些不成熟,如何使网络比较准确而理性地反映民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网络 民间话语 新媒体 表达机制
早在2007年,全球著名技术博客Kathy Sierra遭到了死亡恐吓和性侵犯威胁而停止写作。对此,Web2.0先驱蒂姆·奥莱利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提出应创建一整套规则,目标是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讨论环境。奥莱利在一篇旨在宣传博客行为准则的文章中称:“从本质上讲,文明就是我们签署的共同协议,它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我们应当确保通过网络创建的文明能让人引以为傲。”
网络民间话语的瑕疵
网络媒体尤其是各类博客、网络论坛的兴起,已经使中国的文化、政治、社会生态发生较大变化。喻国明教授给话语权一个非常易懂的表达:“虽然每个人都拥有说话的权利,但就其社会声音的表达而言,社会层次的分布是很不相同的,有些人的音量比较大,比如他掌握着某种权力,操纵着某种国家机器,拥有某种财产;有些人的音量比较小,因为一没有权,二没有势,三没有财。”①互联网的适时出现,为蓄言已久的民众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沉默的大多数”终于寻到了一种他们不再沉默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和多种网络载体出现,网络舆论正在从单一化步向多元化,从高端化步向平民化,从个人化步向群体化。②网络被看做是民意释放的场所,网络舆论也对政府的立法、决策产生了看得见的影响。网络成为中国健全民主制度的一种有效机制。厦门PX迁址事件、林嘉祥猥亵女童案、许霆案都从不同层面诠释了中国网民的战斗力究竟有多强。网络民意有明显的优势,但也有明显的缺陷,网民终究无法摆脱网络媒体自带的劣根,在公共事务讨论、参与过程中欠缺的是审慎与理性。按照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不同,可划分为四个方面。
网络语言表达“很黄很暴力”。互联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载体,本来在一个公平开放的平台上,大家都可以通过理性工具、理性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观点是否偏颇、论据是否充分,广大民众完全有能力加以鉴别,谁说的倒不那么重要了。但是,当一些人没有能力把事情说清楚,或由于所掌握的信息量无法把事情分析透彻时,那么他只能通过非常的方式即语言暴力来把自己非理性甚至于反理性的东西强加于人。
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粗暴的谩骂和攻击性言论。这些非理性的暴力语言严重影响了网络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北京大学学生宋某想把在校图书馆取暖的猫弄到外面去,在抓猫往外走的过程中,猫要咬他,他一甩手,猫被摔死了,结果他很快被淹没在类似于“垃圾学生”、“变态”、“伪君子”等一片“声讨”声中。在这个平台上的讨论中,理论上的异质和多元将透过相互影响与寻求认同的过程,慢慢形成自己的主流。一开始,大家只是不赞成某个观点,然后有人开始宣称“鄙视”持有某种观点的个人,再后来就有人用上了粗话,最后则出现了追杀通缉令。
谣言强势。无法否认,在信息传递中,存在着一种类似于“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条造谣信息可能会比一条真实信息更具有吸引力。由此产生的网络言论,甚至可能发展成为左右社会议题的舆论,而且更可能被操纵。资深时事评论员蒋兆勇认为,如果没有一个充分发育的社会组织和法制,通过新媒体进行的公民行动并非全然是社会之福。网络往往是偏极端的,网络表达的是趋同除异的。网上的民意是碎片化的、零散的,集合起一个权威的意见,形成具有公信力的东西需要传统媒体或大型网站的引导。网上的民意也是有漏洞的。一个人一天可以发出几百条帖子,很容易作假,如果网管本身有趋向性,论坛很容易被操纵。
“人肉搜索”的越俎代庖。一般意义上的“人肉搜索”只是人机结合的一种搜索手段,并没有是非之分。而且在一些案例中,“人肉搜索”也发挥了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但不可回避的是,“人肉搜索”的恶意滥用确实产生了不少严重的后果。奥运火炬海外传递中,一名青岛籍留学生高举藏独旗帜遭到网民强烈谴责,引起了网上大规模的群体性抗议,然后逐步升级到“人肉搜索”,当得知这名学生父母在青岛的住处后,一些网民聚集到那里抗议,在各方劝阻下事件才得以逐步平息,造成了对当事人的精神摧残和一定意义上的社会混乱。
升级的瑕疵——网络群体事件的爆发。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其共性就是借助于网络的放大和聚集,酿成社会冲突和对抗。如重庆、三亚等地发生的出租车司机罢运,先是出租车司机小规模群体性抗议,同时一些人把相关情况散布到互联网上引起更多人关注,随后形成了两个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现实中全城出租车司机罢运与网上以出租车司机为主要话题的群体性讨论。在很多贴吧、论坛和博客等网络空间里,事件发生地以外的网民“围观”者多得惊人,“起哄”情节也绝非小打小闹。从“说说就罢”到“围观起哄”,网络民意表达的负面效果是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已经是一个从非理性言论到盲目行动的跨越了。
原因解析
网络本身的开放性与匿名性。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与互动性,人们往往把这种开放自由当成了绝对自由而滥用,在网络上肆无忌惮地随意用语言攻击或辱骂他人。再加上网络更新速度快,各种观点会以急速扩散的效果传播开来。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缺乏理性,在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没弄清楚之前便争论不休,经常会误导一些刚加入进来的人对事情真相的了解,从而引发语言暴力和群体盲目行动。
网民的互动性和群体归属心理。群发性与互动性意味着网民的评论往往不是在一个孤立的环境中深思熟虑的结果,互动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群发性和互动性的特点,网民的评论又易出现言语极端、互动辩论重于个体表白、个体间的争论引发派别争论的现象。③群体归属心理也就是个人因团体压力的影响,在知觉、态度、判断与行为上表现出与团体内大多数人一致的现象,从传播学角度来看,是“沉默的螺旋“理论在起作用。网络非理性因素的泛滥,更多是一种情绪力量,由于大家在生活中遭遇的事情有其相似性,很多非理性的观点聚合在一起就很容易产生一种“共鸣”效果。
精英声音缺位。网民的知识储备有限,素质参差不齐,对问题的看法有一定的偏颇,在网络这个平台上,缺乏精英声音的引领。突出表现在特定群体“代言人”或代言机构缺位。由于当地官方权威信息的缺失、官民互动渠道的匮乏,流言飞语、小道消息,泥沙俱下,良莠难辨,这在网络空间和相当的民众中形成了一种充满焦虑、显现暴力,乃至质疑当地政府的舆论倾向。在群体性事件潜伏、露头、爆发的各个阶段,一些群众代言人和群团组织普遍“不在场”,大大增加了及时发现、化解、处置事件的难度,主流声音哑火了,网络的不理性声音则螺旋式的增强。
政府长期以来对民生问题的忽视。事实表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多数是当事群众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党政部门反映过的,而这些问题与诉求之所以得不到及时解决和有效回应,受访专家认为,除了一些基层干部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群体诉求表达遭遇了“怠慢”。一般来说,民生问题解决得好的地方,群体性事件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④
网络传播管理不善。首先是网络传播把关人角色缺失。如今网络上的净土越来越少,这样的网络环境必然会给广大网民带来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影响更大。再次,网络安全技术不高。网民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挖掘出他人的真实身份,曝光他人隐私,给人身攻击和语言暴力提供了条件。
净化网络环境的对策
虽然无法用现实社会中的条条框框来规范它,但也不能听之任之。只有净化网络环境,才能使来之不易的民意平台健康发展,才能实现互联网价值的最优化。
加强法规建设与网络他律。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中的法规细则化;把网民上网的基本准则或道德底线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网民在发表意见时的底线。此前一直存在争议的“网络实名制”如果付诸实施,那么国家机关能随时监视公民的行为,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毫无保障。网络实名制的初衷是好的,但存在种种不足之处,如果不能通过配套制度消除这些不足带来的消极作用,将不能实现网络实名制的功效,甚至完全葬送已经达到的民主程度。而且从技术上讲,网络实名制并非无懈可击,“身份证生成器”等黑客软件的存在,使一些人认为网络实名制是苍白可笑的。⑤
规范道德准则和网民自律。要遏制“网络暴力”,最终要靠网民,每个网民都应认识到,任何攻击行为都可能走向暴力,我们要保持对别人的尊重,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同时,网络媒体肩负着重要的管理责任,要出台切实可行的规范措施,强化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功能,避免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和商业利益而忽略社会责任,真正做到合法办网、文明办网。对待网络语言暴力,最重要的还是寄希望于网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即提高网德。
强化主流舆论的引导。主流权威组织和部门要对社会言论有新闻敏感。与网民的监督热情相比,地方官员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要改掉曾经存在的傲慢与偏见,使得他们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反应和处理积极介入,多方协调,用真诚消除网民的不满情绪;切忌仓促上阵,胡乱解释,意图掩盖真相;从容面对网民的追问,维持政府部门公信力。
事后要积极发表言论,主动辟谣,避免流言四起。网络民意时代,基层官员要一改对网络监督习惯采用的老办法,要适应网络民意的表达形式,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与网民对话,了解舆情,解决问题。
政府引导舆论的策略。和谐文化的建构,必然伴随着对不和谐文化的清理与解构。新闻传媒对和谐舆论场的建构必然包含对民意的尊重、集合与梳理,需要处在政府议题、媒介议题和社会舆论的交汇点上,妥善地协调好各种舆论,从而有效引导舆论。“公共领域的目的就是让民众有能力对公共领域本身和国家的诸项实践进行批判性的思考。”随着网络的发展,其整合、影响社会的作用日益增强。由于既定的政治目标和经济利益的制约,在层层的把关和监督下,传统媒介难以担当起公共领域的职能。而开放的、平等的、相对自由的互联网,则更接近于公共领域的定义和内涵。⑥哈贝马斯理论中平等的、开放的“商谈性配置”在网络当中得以实现。
网络把关人的历史使命。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把关人作为舆论呈现的最后一个据点,既要明确正确舆论不可打压,又不要放过网络民意的瑕疵。同时也有必要加强网络控制技术的提高,培养论坛意见领袖,在研究网民心理的基础上,引导主流言论。网络舆论究竟能不能够发挥功用,成为民主的体现?网络舆论能否改变纷杂无序的现状,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作出贡献?我们如何在“语言暴力”与“网络民主”中间寻求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衡?等等诸般,不但与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健全、互联网网站相应管理制度的建立、公共道德观念在网络的增强有着直接的关系,更直接的是网络把关人的历史重担。(该论文为河北省教育厅2009年科研项目课题“传媒净化与河北文化生态的建设研究”,项目号SZ091004)
注释:
①喻国明:《21世纪传媒业揭秘》,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页。
②东北网:东北时评,《话语暴力与网络民主》,http://www.commentdbw.com.cn,2006-07-03。
③蒋晓丽:《网络编辑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页。
④王玉民:《群体事件与社会控制浅议》,新华网,理论频道,http://www.xinhuanet.com/theory/,2006-06-27。
⑤乐毅:《网络实名制形同虚设的悲哀》,载《rr时代周刊》,2002(2),第73页。
⑥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54页。
(王志华为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戈广安为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编校:施 宇
关键词:网络 民间话语 新媒体 表达机制
早在2007年,全球著名技术博客Kathy Sierra遭到了死亡恐吓和性侵犯威胁而停止写作。对此,Web2.0先驱蒂姆·奥莱利和维基百科创始人吉米·威尔斯提出应创建一整套规则,目标是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讨论环境。奥莱利在一篇旨在宣传博客行为准则的文章中称:“从本质上讲,文明就是我们签署的共同协议,它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我们应当确保通过网络创建的文明能让人引以为傲。”
网络民间话语的瑕疵
网络媒体尤其是各类博客、网络论坛的兴起,已经使中国的文化、政治、社会生态发生较大变化。喻国明教授给话语权一个非常易懂的表达:“虽然每个人都拥有说话的权利,但就其社会声音的表达而言,社会层次的分布是很不相同的,有些人的音量比较大,比如他掌握着某种权力,操纵着某种国家机器,拥有某种财产;有些人的音量比较小,因为一没有权,二没有势,三没有财。”①互联网的适时出现,为蓄言已久的民众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沉默的大多数”终于寻到了一种他们不再沉默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和多种网络载体出现,网络舆论正在从单一化步向多元化,从高端化步向平民化,从个人化步向群体化。②网络被看做是民意释放的场所,网络舆论也对政府的立法、决策产生了看得见的影响。网络成为中国健全民主制度的一种有效机制。厦门PX迁址事件、林嘉祥猥亵女童案、许霆案都从不同层面诠释了中国网民的战斗力究竟有多强。网络民意有明显的优势,但也有明显的缺陷,网民终究无法摆脱网络媒体自带的劣根,在公共事务讨论、参与过程中欠缺的是审慎与理性。按照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不同,可划分为四个方面。
网络语言表达“很黄很暴力”。互联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载体,本来在一个公平开放的平台上,大家都可以通过理性工具、理性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观点是否偏颇、论据是否充分,广大民众完全有能力加以鉴别,谁说的倒不那么重要了。但是,当一些人没有能力把事情说清楚,或由于所掌握的信息量无法把事情分析透彻时,那么他只能通过非常的方式即语言暴力来把自己非理性甚至于反理性的东西强加于人。
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粗暴的谩骂和攻击性言论。这些非理性的暴力语言严重影响了网络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北京大学学生宋某想把在校图书馆取暖的猫弄到外面去,在抓猫往外走的过程中,猫要咬他,他一甩手,猫被摔死了,结果他很快被淹没在类似于“垃圾学生”、“变态”、“伪君子”等一片“声讨”声中。在这个平台上的讨论中,理论上的异质和多元将透过相互影响与寻求认同的过程,慢慢形成自己的主流。一开始,大家只是不赞成某个观点,然后有人开始宣称“鄙视”持有某种观点的个人,再后来就有人用上了粗话,最后则出现了追杀通缉令。
谣言强势。无法否认,在信息传递中,存在着一种类似于“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条造谣信息可能会比一条真实信息更具有吸引力。由此产生的网络言论,甚至可能发展成为左右社会议题的舆论,而且更可能被操纵。资深时事评论员蒋兆勇认为,如果没有一个充分发育的社会组织和法制,通过新媒体进行的公民行动并非全然是社会之福。网络往往是偏极端的,网络表达的是趋同除异的。网上的民意是碎片化的、零散的,集合起一个权威的意见,形成具有公信力的东西需要传统媒体或大型网站的引导。网上的民意也是有漏洞的。一个人一天可以发出几百条帖子,很容易作假,如果网管本身有趋向性,论坛很容易被操纵。
“人肉搜索”的越俎代庖。一般意义上的“人肉搜索”只是人机结合的一种搜索手段,并没有是非之分。而且在一些案例中,“人肉搜索”也发挥了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但不可回避的是,“人肉搜索”的恶意滥用确实产生了不少严重的后果。奥运火炬海外传递中,一名青岛籍留学生高举藏独旗帜遭到网民强烈谴责,引起了网上大规模的群体性抗议,然后逐步升级到“人肉搜索”,当得知这名学生父母在青岛的住处后,一些网民聚集到那里抗议,在各方劝阻下事件才得以逐步平息,造成了对当事人的精神摧残和一定意义上的社会混乱。
升级的瑕疵——网络群体事件的爆发。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其共性就是借助于网络的放大和聚集,酿成社会冲突和对抗。如重庆、三亚等地发生的出租车司机罢运,先是出租车司机小规模群体性抗议,同时一些人把相关情况散布到互联网上引起更多人关注,随后形成了两个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现实中全城出租车司机罢运与网上以出租车司机为主要话题的群体性讨论。在很多贴吧、论坛和博客等网络空间里,事件发生地以外的网民“围观”者多得惊人,“起哄”情节也绝非小打小闹。从“说说就罢”到“围观起哄”,网络民意表达的负面效果是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已经是一个从非理性言论到盲目行动的跨越了。
原因解析
网络本身的开放性与匿名性。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与互动性,人们往往把这种开放自由当成了绝对自由而滥用,在网络上肆无忌惮地随意用语言攻击或辱骂他人。再加上网络更新速度快,各种观点会以急速扩散的效果传播开来。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缺乏理性,在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没弄清楚之前便争论不休,经常会误导一些刚加入进来的人对事情真相的了解,从而引发语言暴力和群体盲目行动。
网民的互动性和群体归属心理。群发性与互动性意味着网民的评论往往不是在一个孤立的环境中深思熟虑的结果,互动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群发性和互动性的特点,网民的评论又易出现言语极端、互动辩论重于个体表白、个体间的争论引发派别争论的现象。③群体归属心理也就是个人因团体压力的影响,在知觉、态度、判断与行为上表现出与团体内大多数人一致的现象,从传播学角度来看,是“沉默的螺旋“理论在起作用。网络非理性因素的泛滥,更多是一种情绪力量,由于大家在生活中遭遇的事情有其相似性,很多非理性的观点聚合在一起就很容易产生一种“共鸣”效果。
精英声音缺位。网民的知识储备有限,素质参差不齐,对问题的看法有一定的偏颇,在网络这个平台上,缺乏精英声音的引领。突出表现在特定群体“代言人”或代言机构缺位。由于当地官方权威信息的缺失、官民互动渠道的匮乏,流言飞语、小道消息,泥沙俱下,良莠难辨,这在网络空间和相当的民众中形成了一种充满焦虑、显现暴力,乃至质疑当地政府的舆论倾向。在群体性事件潜伏、露头、爆发的各个阶段,一些群众代言人和群团组织普遍“不在场”,大大增加了及时发现、化解、处置事件的难度,主流声音哑火了,网络的不理性声音则螺旋式的增强。
政府长期以来对民生问题的忽视。事实表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多数是当事群众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党政部门反映过的,而这些问题与诉求之所以得不到及时解决和有效回应,受访专家认为,除了一些基层干部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群体诉求表达遭遇了“怠慢”。一般来说,民生问题解决得好的地方,群体性事件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④
网络传播管理不善。首先是网络传播把关人角色缺失。如今网络上的净土越来越少,这样的网络环境必然会给广大网民带来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影响更大。再次,网络安全技术不高。网民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挖掘出他人的真实身份,曝光他人隐私,给人身攻击和语言暴力提供了条件。
净化网络环境的对策
虽然无法用现实社会中的条条框框来规范它,但也不能听之任之。只有净化网络环境,才能使来之不易的民意平台健康发展,才能实现互联网价值的最优化。
加强法规建设与网络他律。将《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中的法规细则化;把网民上网的基本准则或道德底线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网民在发表意见时的底线。此前一直存在争议的“网络实名制”如果付诸实施,那么国家机关能随时监视公民的行为,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毫无保障。网络实名制的初衷是好的,但存在种种不足之处,如果不能通过配套制度消除这些不足带来的消极作用,将不能实现网络实名制的功效,甚至完全葬送已经达到的民主程度。而且从技术上讲,网络实名制并非无懈可击,“身份证生成器”等黑客软件的存在,使一些人认为网络实名制是苍白可笑的。⑤
规范道德准则和网民自律。要遏制“网络暴力”,最终要靠网民,每个网民都应认识到,任何攻击行为都可能走向暴力,我们要保持对别人的尊重,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同时,网络媒体肩负着重要的管理责任,要出台切实可行的规范措施,强化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功能,避免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和商业利益而忽略社会责任,真正做到合法办网、文明办网。对待网络语言暴力,最重要的还是寄希望于网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即提高网德。
强化主流舆论的引导。主流权威组织和部门要对社会言论有新闻敏感。与网民的监督热情相比,地方官员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要改掉曾经存在的傲慢与偏见,使得他们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反应和处理积极介入,多方协调,用真诚消除网民的不满情绪;切忌仓促上阵,胡乱解释,意图掩盖真相;从容面对网民的追问,维持政府部门公信力。
事后要积极发表言论,主动辟谣,避免流言四起。网络民意时代,基层官员要一改对网络监督习惯采用的老办法,要适应网络民意的表达形式,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与网民对话,了解舆情,解决问题。
政府引导舆论的策略。和谐文化的建构,必然伴随着对不和谐文化的清理与解构。新闻传媒对和谐舆论场的建构必然包含对民意的尊重、集合与梳理,需要处在政府议题、媒介议题和社会舆论的交汇点上,妥善地协调好各种舆论,从而有效引导舆论。“公共领域的目的就是让民众有能力对公共领域本身和国家的诸项实践进行批判性的思考。”随着网络的发展,其整合、影响社会的作用日益增强。由于既定的政治目标和经济利益的制约,在层层的把关和监督下,传统媒介难以担当起公共领域的职能。而开放的、平等的、相对自由的互联网,则更接近于公共领域的定义和内涵。⑥哈贝马斯理论中平等的、开放的“商谈性配置”在网络当中得以实现。
网络把关人的历史使命。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把关人作为舆论呈现的最后一个据点,既要明确正确舆论不可打压,又不要放过网络民意的瑕疵。同时也有必要加强网络控制技术的提高,培养论坛意见领袖,在研究网民心理的基础上,引导主流言论。网络舆论究竟能不能够发挥功用,成为民主的体现?网络舆论能否改变纷杂无序的现状,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作出贡献?我们如何在“语言暴力”与“网络民主”中间寻求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衡?等等诸般,不但与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健全、互联网网站相应管理制度的建立、公共道德观念在网络的增强有着直接的关系,更直接的是网络把关人的历史重担。(该论文为河北省教育厅2009年科研项目课题“传媒净化与河北文化生态的建设研究”,项目号SZ091004)
注释:
①喻国明:《21世纪传媒业揭秘》,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页。
②东北网:东北时评,《话语暴力与网络民主》,http://www.commentdbw.com.cn,2006-07-03。
③蒋晓丽:《网络编辑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页。
④王玉民:《群体事件与社会控制浅议》,新华网,理论频道,http://www.xinhuanet.com/theory/,2006-06-27。
⑤乐毅:《网络实名制形同虚设的悲哀》,载《rr时代周刊》,2002(2),第73页。
⑥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54页。
(王志华为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戈广安为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编校:施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