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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MGM-52C“长矛”导弹可带多种战斗部,作战时,指挥员可以根据战场的情况和任务的需要选用合适的战斗部,从而为指挥员提供了更大的使用灵活性。除美、英、德、意等国陆军拥有的“长矛”导弹配有核战斗部(包括W70中子弹)外,其它国家陆军拥有的“长矛”导弹只配有常规战斗部。
1972年5月9日,美军召开了生产有效过程中评审会,专家们建议将“长矛”导弹的型号定为“类型分类标准A(TC-STD-A)”。专家同时建议,根据工程测试/服役测试的结果扩大核弹头的生产量。又经过一次过程中评审后,1973年4月16日,核弹头的类型最终确定为TC-STD-A。
非核弹头项目进展缓慢。由于XM-41弹药的故障率较高,1969财年,美军曾经考虑过用标准的M-40弹药装到“长矛”导弹上。1971年11月,国会取消了对所有非核弹头的资金支持。1973年1月,非核弹头的项目授权重启。到1974年4月,总共完成了10次非核弹头的飞行试验,但是主要的引信需要重新设计和试验。1976年,美军制订了生产360枚“长矛”导弹的计划。
在1976年,为MGM-52C发展一种非核战斗部的计划被恢复。该战斗部是一种集束战斗部,序列号为XM251,使用M-40型子弹药。1978年,M251战斗部进入美国陆军服役。配备常规战斗部(若干种不同战斗部)的“长矛”导弹被许多北约成员国使用。1977年,一种W-70型核战斗部的衍生型号W70-3进入了生产阶段。这是一种增强辐射(中子弹)战斗部,该战斗部有着强大的辐射能力,能够更好地杀死位置更远和掩蔽更好的敌方有生力量,而爆炸和热效应比起一般的热核弹头要弱,能显著降低对民用建筑的破坏。原来这种中子战斗部出于政治原因被取消,但是在1981年开始制造,可是该战斗部从来没有被分发给野战部队。
W-70核弹头是美国专门给“长矛”导弹装备的核弹头,它有4种型号:W70-1为裂变当量可调型,当量在0.1万吨~10万吨TNT;W70-2的当量调节方式有所改进;W70-3是中子弹,威力有1 000吨TNT当量以下和1 000吨TNT当量以上两种;W70-4型具有双重能力,可作标准裂变弹,在插入储氚器后又成为中子弹。
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配备新型弹头的“长矛”导弹曾经在美国和欧洲引发了广泛争议。自从《华盛顿邮报》报道陆军正在开发能装在“长矛”导弹上的中子弹头以后,这种导弹变得声名狼藉。这种弹头称为W70-3中子弹头,更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增强辐射武器”,当量通常在1 000吨TNT左右,其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效应大大削减,而高能中子辐射效应大为增强。中子弹能够杀伤人员而对财物破坏很小。它能在限定的范围内释放出巨量的中子射线,主要攻击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相比传统的核弹头,中子弹的热效应和冲击波效应大为降低,因此减弱了对建筑物的破坏以及对人口聚居区的附带伤害。这种武器可以摧毁大规模装甲集群,杀伤力主要源自短期中子辐射,由于它的附带伤亡小,因此能用于人口稠密区周围以及友軍的附近地区。
表1 常规“长矛”导弹打击的目标
在“长矛”导弹服役之前,它就被视为一种潜在的携带中子弹头的工具,早期规划的几种中子弹原计划装到这种导弹上。美国官方认为,“长矛”导弹的增强辐射弹头对苏联是个很大的威慑。因为,一旦苏联进攻联邦德国,美军可以在联邦德国领土上使用“长矛”导弹,而且它不会对居民造成伤害。1977年7月13日,美国国会批准了这种新弹头的生产资金,但是1978年4月,卡特总统决定推迟生产中子弹头。
“长矛”导弹服役
MGM-52C“长矛”导弹的生产于1970年9月获得批准。“长矛”导弹从批量生产到1980年10月停产,共生产了2 133枚,单价约16万美元(不包含核战斗部)。第一个形成战斗力的“长矛”导弹营在1973年9月部署在驻扎西德的美军部队。此时,该系统达到了初始作战能力(IOC)。两年后,第一个对外国军事销售(FMS)的“长矛”导弹完成了满规模部署。美国陆军共装备有8个MGM-52C“长矛”导弹营,其中6个营配属美国驻原西德陆军,每个营装备有8部发射架;2个营留驻美国本土,共装备有144部发射架。8个营共拥有1 400枚导弹,其余的导弹分别出口到原联邦德国(西德)、英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以及以色列等国家。由于整个北约军队都装备了“长矛”导弹系统,因此可以满足武器标准化的要求。在卢森堡的拉姆萨建有一个中心修理和供应站,供装有“长矛”导弹的北约军队使用,并且进行了统一训练操作人员的工作。到1990年,共有88部发射架、300枚高爆弹头以及700枚核弹头部署在北约国家和韩国。
美国陆军共装备8个营,分别如下:
第12野戰炮兵团第1营(1973-1992),驻地: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希尔堡。
第32野战炮兵团第1营(1975-1991),驻地:联邦德国哈瑙。
第33野战炮兵团第6营(1975-1987),后来又重新命名为第33野战炮兵团第6营(1987-1991),驻地为俄克拉荷马州希尔堡,其中一个独立连前沿部署到韩国,但部署在韩国的“长矛”导弹配备的是常规弹头,其核弹头储存在关岛。到1976年12月,共有54枚W70核弹头从美国本土运往关岛,一旦形势需要,这些核弹头随时准备运往韩国。
荷兰皇家陆军第1军第129炮兵营(1979-1992)
比利时陆军第3炮兵营,共有5个发射架
意大利陆军第3导弹旅“阿奎莱亚”,导弹配备的是常规战斗部,一直服役到2001年。
联邦德国陆军共有4个营,26个发射架,175枚导弹。4个营分别如下:
第150火箭炮营
第250火箭炮营
第350火箭炮营
第650火箭炮营
“长矛”导弹的退役
1978年,美国陆军启动了一个代号为“攻击破坏者”的项目,旨在研制一种能够对付装甲部队攻击的导弹以替代“长矛”导弹,该型导弹只带常规弹头。1984年,该项目研制成功了“先进战术导弹系统”(ATACMS)。“长矛”导弹原计划于1980年代中期退役,但是其服役期限延长到90年代。1985年6月,国防部宣布,将只带核弹头的“长矛”导弹服役期限延长到1995年。1987年12月8日,美苏首脑在华盛顿签署了历史上第一个销毁核武器的国际条约——《苏美两国消除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简称“中导条约”。根据条约规定,在条约生效后3年内,苏美两国已部署和未部署的射程在500~5 500千米的中程和中短程导弹将全部销毁,而且以后也不得试验、生产和拥有这些武器。该条约的签订是“长矛”导弹退役的开始。1991年9月27日,乔治·布什总统宣布美国要单方面削减核武器,10月5日,苏联总统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也发表了类似声明。尽管此后不久苏联就解体了,但美国稍后重申了削减核武器的宣言。1992年5月23日,美国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乌克兰签署了一项削减核武器的条约。1991年,随着第一个“MGM-140先进战术导弹系统”的部署,“长矛”导弹也从海外撤回到美国本土。到1992年,部署在海外的所有“长矛”导弹的弹头全部撤回美国转为存储状态。6月30日,美国本土最后一个“长矛”导弹——驻扎在俄克拉荷马州希尔堡的导弹部队退役了。1992年以后,“长矛”导弹仅仅在美国盟友中服役。
从1986年到1995年,退役后的部分“长矛”导弹经过改装被用作导弹防御系统的测试靶弹,用来试验拦截短程弹道导弹。改装之后的它能够满足美国国防部各式各样的测试要求。由美国陆军模拟训练与仪器司令部(STRICOM)所属的仪表、靶标与威胁模拟器的项目经理负责“长矛”导弹的靶标测试项目。该导弹主要参与了PAC-1“爱国者”和PAC-2“爱国者”反战术弹道导弹系统的测试。此外,该导弹还参与了ERINT、“霍克”、战区导弹防御系统TMD、中程增程防空系统MEADS、PAC-3“爱国者”和“宙斯盾”反导系统的测试。1986年9月11日,雷锡恩公司的PAC-1“爱国者”地空导弹在距离发射装置13千米处,成功地拦截了一枚正在飞行的“长矛”导弹。当时,“长矛”导弹以2马赫的速度飞行,正处于下降段,“爱国者”导弹以3马赫的速度飞行,在1 930米的高度上迎面攻击拦截到“长矛”导弹。装有液体燃料的“长矛”导弹被击中后形成了一个火球。1987年5月,“长矛”导弹参与了早期的“机动轻便型灵巧制导拦截器”FLAGE的拦截试验,FLAGE以动能撞击杀伤目标,拦截距离为3 658米,拦截速度为915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