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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11月4日上午,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陈亚平主持本次公开审查会。
公开审查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案情,并对王某某无羁押必要性所具备的的条件进行了论证。人民监督员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研读,对案件情况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进行详细了解,并从不同角度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承办检察官针对他们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3名人民监督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不予羁押没有社会危害性,形成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人民监督员对此案发表的意见,决定会后向办案部门提出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公开审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是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公開、透明,也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
公开审查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案情,并对王某某无羁押必要性所具备的的条件进行了论证。人民监督员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研读,对案件情况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进行详细了解,并从不同角度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承办检察官针对他们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3名人民监督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不予羁押没有社会危害性,形成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人民监督员对此案发表的意见,决定会后向办案部门提出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公开审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是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公開、透明,也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