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07年6月14日,上海《申报》披露了一则消息,约两个月前,江苏沭阳一位名叫胡仿兰的女子因为放足和嗜好读书,被公婆逼杀。
胡仿兰18岁嫁到徐家,生有一子二女,因喜欢翻阅新报刊和西洋物理、历史等教科书招致公婆不满。她还于1905年放足,而且声言不会给女儿缠足,也不让儿子将来娶缠足女,兼之胡仿兰经常劝亲戚姊妹放足,公婆决心将她置之死地。他们把她锁在房中,扔给她一瓶药令她自杀,四天不予饮食。一个老仆偷偷给胡家送信,胡仿兰的哥哥命人抬轿去接,却被徐家拒绝。胡仿兰最终服毒自尽。
胡仿兰写给哥哥的绝命书被媒体披露,为她自杀的原因提供了直接证据:“翁姑因放足凌辱百端,谓妹做妖作怪,玷及祖宗,要将妹置之死地……”
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胡仿兰案成为刑事案,连两江总督端方也不得不公开表态。然而官方最后的处理却是轻而又轻,她的公婆被罚交出五顷田,变卖筹款,为她创建一个学堂,并以传统方式授胡仿兰匾额加以旌表。
不过,民间的放足团体巧妙借助官方力量极力造势,在江南地区掀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放足运动。7月8日,苏州放足总会就在苏州为胡仿兰举办了追悼会,尔后又在胡仿兰家乡举行追悼会,出席者达四五百人。
胡仿兰事件是那个时代女性们不幸处境的缩影。即便在几十年后,在一个旧思想仍未消除的社会里,女性追求个人自由、参与社会生活,仍然要领受更多心酸才能达成愿望。这是因为,女性问题一开始就是男性社会精英导向,它被谈论的方式、范围、风格、禁忌由男性所规范,而整个社会,尤其是女性并没有经过充分启蒙。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精英的行为与其认知可谓南辕北辙。康有为在《大同书》里说过许多为女子争取权利的话,“始于男女平等,终于众生平等,必至是而吾爱愿始毕”。但是,在生活中,他却是妻妾环列左右。在他身上,看不到男女平等的倾向。
此外,女性解放问题始终是在国家现代化诉求的大命题下被提出来考虑的。1904年,《女子世界》的发刊词说得斩钉截铁:“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同在1907年罹难的秋瑾对此有极精到的概括:“扫尽胡氛安社稷,由来男女要平权。人权天赋原无别,男女还须一例担……”也就是要求女性投身革命事业,在社会解放中获得解放。
然而当时,一方面,女性地位确实变化巨大,得到国家法律承认。另一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长期存在。研究民俗学的郭立诚以自身经历说明身为五四女性的艰难:“女人就业机会比男人少,就业范围小,也不能同工同酬,女人在某一方面有了些成就,经常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要用破碎的婚姻来换取一己的事业。”或者便是用一己事业换取美满婚姻。
某种程度上说,女性解放不过是过去一百多年里男性精英改造中国的工具。那么,他们可以借由国家权力给女性以平等地位,便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与传统文化习俗合谋,呼吁女性放弃某些權利。
事实上,早在胡仿兰自尽当年,便有人清楚地看到了这点:“女权之伸,当由女子抗争,不当出于男子之付与……名为解放,实则解放之权属于他人,不过为男子所利用,而终为其附属物而已。”
编辑/子玉
胡仿兰18岁嫁到徐家,生有一子二女,因喜欢翻阅新报刊和西洋物理、历史等教科书招致公婆不满。她还于1905年放足,而且声言不会给女儿缠足,也不让儿子将来娶缠足女,兼之胡仿兰经常劝亲戚姊妹放足,公婆决心将她置之死地。他们把她锁在房中,扔给她一瓶药令她自杀,四天不予饮食。一个老仆偷偷给胡家送信,胡仿兰的哥哥命人抬轿去接,却被徐家拒绝。胡仿兰最终服毒自尽。
胡仿兰写给哥哥的绝命书被媒体披露,为她自杀的原因提供了直接证据:“翁姑因放足凌辱百端,谓妹做妖作怪,玷及祖宗,要将妹置之死地……”
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胡仿兰案成为刑事案,连两江总督端方也不得不公开表态。然而官方最后的处理却是轻而又轻,她的公婆被罚交出五顷田,变卖筹款,为她创建一个学堂,并以传统方式授胡仿兰匾额加以旌表。
不过,民间的放足团体巧妙借助官方力量极力造势,在江南地区掀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放足运动。7月8日,苏州放足总会就在苏州为胡仿兰举办了追悼会,尔后又在胡仿兰家乡举行追悼会,出席者达四五百人。
胡仿兰事件是那个时代女性们不幸处境的缩影。即便在几十年后,在一个旧思想仍未消除的社会里,女性追求个人自由、参与社会生活,仍然要领受更多心酸才能达成愿望。这是因为,女性问题一开始就是男性社会精英导向,它被谈论的方式、范围、风格、禁忌由男性所规范,而整个社会,尤其是女性并没有经过充分启蒙。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精英的行为与其认知可谓南辕北辙。康有为在《大同书》里说过许多为女子争取权利的话,“始于男女平等,终于众生平等,必至是而吾爱愿始毕”。但是,在生活中,他却是妻妾环列左右。在他身上,看不到男女平等的倾向。
此外,女性解放问题始终是在国家现代化诉求的大命题下被提出来考虑的。1904年,《女子世界》的发刊词说得斩钉截铁:“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同在1907年罹难的秋瑾对此有极精到的概括:“扫尽胡氛安社稷,由来男女要平权。人权天赋原无别,男女还须一例担……”也就是要求女性投身革命事业,在社会解放中获得解放。
然而当时,一方面,女性地位确实变化巨大,得到国家法律承认。另一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长期存在。研究民俗学的郭立诚以自身经历说明身为五四女性的艰难:“女人就业机会比男人少,就业范围小,也不能同工同酬,女人在某一方面有了些成就,经常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要用破碎的婚姻来换取一己的事业。”或者便是用一己事业换取美满婚姻。
某种程度上说,女性解放不过是过去一百多年里男性精英改造中国的工具。那么,他们可以借由国家权力给女性以平等地位,便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与传统文化习俗合谋,呼吁女性放弃某些權利。
事实上,早在胡仿兰自尽当年,便有人清楚地看到了这点:“女权之伸,当由女子抗争,不当出于男子之付与……名为解放,实则解放之权属于他人,不过为男子所利用,而终为其附属物而已。”
编辑/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