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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对近期入浙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对近期入浙国内航行船舶实施专项安全监管。2016年7月15日至9月10日,凡拟进入浙江省水域航行(仅航经浙江沿海的除外)、停泊、作业的船舶在离港前均应向始发港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签证,并提交《入浙船上人员信息专项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