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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改造(再教育),矫正他们的恶习,使之尽快地回归社会并不再重新犯罪,这是世界各国都在探讨的课题。在我国,对青少年的保护和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改造都十分重视,而且取得了很大成绩。近年来上海、江西、浙江等省市少管所对部分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实行试工试读的做法就是一种可喜的尝试。经实践证明,这种尝试是颇有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