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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外贸教学与研究》一九八二年第一期刊登了陈国武的案例分析《这是CIF合同吗?》一文。笔者认为陈文的结论仍有探讨的必要,愿与作者商榷,并就教于大家。该案例的情况是我某进出口公司于某年与数个英商签订了一批农副产品合同,使用CIF术语,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由于这批商品的销售季节性强,因而在合同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