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案件中民事缔约过失规范的适用

来源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idou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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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缔约过失规范在行政协议案件中是否适用、如何适用,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问题.应以“借用说”作为适用依据,把握准确适用原则和优先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原则.具体适用时,可以适用民事缔约过失行为规范认定行政机关存在缔约过失行为;但行政机关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民事缔约过失的单一民事赔偿责任,应认定为一种集合责任,根据缔约过失的不同情形,分别为行政赔偿责任、行政补偿责任与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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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饮酒》其十六“被褐守长夜,晨鸡不肯鸣”,反用《尚书大传》“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以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白,以鸡鸣为朔”语典,暗示东晋正朔已失.由此可知,《饮酒》二十首作于晋宋易代之后.《饮酒》二十首最有可能作于刘宋永初三年(422)秋天.《饮酒》二十首主要表现了作者的易代之悲、归隐心态、固穷与立善的人生理念,以及作者仕宦的经历、对世道的痛惜、与故人交谈的情形.《饮酒》诗中与作者对谈的“故人”最有可能是陶渊明的挚友颜延之或庞参军.
以我国相关司法裁判为视角对行政诉讼期限制度进行分析,发现裁判存在起诉期限的起算点不明晰、起诉期限的扣除事由不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和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诉讼是否应当适用起诉期限限制的观点不一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立法疏漏、权利人法治观念缺失、相关理论支撑不足等密切相关,应从以下几方面规范裁判标准:统一起诉期限的起算点;统一扣除事由的认定;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期限规则;将确认无效诉讼“肯定说”修正为“适当期间肯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