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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的徐婆婆患有糖尿病、帕金森氏病等多种疾病,已瘫痪卧床多年,由女儿在家照料。随着女儿年纪渐大,再加上缺乏专业的护理知识,女儿于几年前把老人送到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照护。由于当时没有试行长照险,老人在医院每月的护工费用和生活费约2600元,再加上医疗自付费等总费用远远超过了老人每月的退休金。老人知道后,不愿意继续留在医院,要求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