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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腾冲北返,我的第二站是大理。大理的景色被归纳为一副对联:上关花,下关风,下关风吹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洱海月照苍山雪。登苍山而观洱海,算是游大理的“标配”,不容错过。
可我在游客中心咨询苍山的上山线路时,却把接待小妹问倒了:苍山半腰修了一条18公里的步道,叫“玉带路”,我想通过这条路尽可能多地欣赏沿途风景,怎么走最划算?
答:上苍山有三条索道,由南向北分别是感通索道、洗马潭索道和中和索道,但它们分属不同的私人公司,票不能通用,您可以走洗马潭索道往返。我说:但是洗马潭索道从正中穿过玉带路,我想要步行玉带路不就要往返36公里了吗?可不可以从感通索道单程上山,走路到中和索道再單程下山呢?
她迟疑了。她并不知道如何售卖单程票。我一再坚持后,她给各个索道公司打了电话,结果有的说可以卖单程票,有的说不可以。最后,我只好买了感通索道的往返票,到玉带路后步行了一段,再徒步下山。这段路盘旋在山腰间,风景极佳,路况也好,但游人极少。我分析,除了没有单程票,宣传也存在误导——我步行了4.5公里,耗时1小时,指示牌上却将步行时间写为3小时,估计不少人望而却步。
政府花大价钱修了景观大道,但私人公司垄断了三条上山路径,且互不联通,结果降低了这条景观大道的利用率。这也是中国很多地方发展旅游的困境:私人企业的行为,最终影响了公共产品的使用。远有云南的黑心导游,近有雪乡的疯狂宰客。
表面上看,黑心导游和宰客商家都是个体行为,他们提供的只是餐饮、娱乐、交通、住宿之类的私人服务产品。但这些产品,也具有一种“外部性”。在经济学上,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旁观者产生了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却不对这种影响享受收益(有利)或负担成本(不利)。东北雪乡的宰客行为,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负外部性,苍山这几条互不相融的索道,则是隐形的负外部性。这些负外部性成就了私人的短期利益,却损害了旅游地的整体商誉。
因此,凡是以旅游业为主要产业的地方政府,不光需要投资建设有形的设施,也要在减少负外部性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安排,使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或社会成本,转化为私人收益或私人成本。
具体到苍山的上山路径,经济学上有如下解决办法:
第一,由政府出面,收购全部索道,统一经营,互联互通,此上彼下,提高游玩效率。这个方案最为一劳永逸,但也有弊端:政府经营往往效率低下,一旦亏本需全体纳税人承担。
所以,可以考虑第二种办法:促成三家私人公司合营,按市场占有率确定彼此的股份比例。为激励合营意愿,可以制定一些优惠措施。苍山公园的门票(40元,非索道票)就是政府手里的一把利器,如能对愿意合营的公司减免门票,不愿合营的公司原价征收,那么不参与合作的索道公司的票价在优惠面前将不再有竞争力,自然会增加合营的意愿。但这需要政府肯做出牺牲,让渡一部分门票收益。
第三种办法是设立区域联票,方便游客。这不需要各个公司合作经营,但各家公司可在内部设立相互结算价。我在德国或瑞士旅游时,就经常买这类区域性通票,涵盖巴士、铁路、游船甚至缆车。表面上是为游客方便,实质却促进了旅游的发展,也增加了各公司的收入。
把旅游当作一锤子买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的旅游业其实是政府和私人商家共同提供的“旅游服务”。它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遗迹,也包括餐饮、住宿和交通等内容,它们共同构成了一种无形的公共产品:商誉。政府的任何作为都应以提升商誉为前提,因为它不只关系到能否赚到游客当下的钱,还关系到能否赚到游客未来的钱。
可我在游客中心咨询苍山的上山线路时,却把接待小妹问倒了:苍山半腰修了一条18公里的步道,叫“玉带路”,我想通过这条路尽可能多地欣赏沿途风景,怎么走最划算?
答:上苍山有三条索道,由南向北分别是感通索道、洗马潭索道和中和索道,但它们分属不同的私人公司,票不能通用,您可以走洗马潭索道往返。我说:但是洗马潭索道从正中穿过玉带路,我想要步行玉带路不就要往返36公里了吗?可不可以从感通索道单程上山,走路到中和索道再單程下山呢?
她迟疑了。她并不知道如何售卖单程票。我一再坚持后,她给各个索道公司打了电话,结果有的说可以卖单程票,有的说不可以。最后,我只好买了感通索道的往返票,到玉带路后步行了一段,再徒步下山。这段路盘旋在山腰间,风景极佳,路况也好,但游人极少。我分析,除了没有单程票,宣传也存在误导——我步行了4.5公里,耗时1小时,指示牌上却将步行时间写为3小时,估计不少人望而却步。
政府花大价钱修了景观大道,但私人公司垄断了三条上山路径,且互不联通,结果降低了这条景观大道的利用率。这也是中国很多地方发展旅游的困境:私人企业的行为,最终影响了公共产品的使用。远有云南的黑心导游,近有雪乡的疯狂宰客。
表面上看,黑心导游和宰客商家都是个体行为,他们提供的只是餐饮、娱乐、交通、住宿之类的私人服务产品。但这些产品,也具有一种“外部性”。在经济学上,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旁观者产生了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却不对这种影响享受收益(有利)或负担成本(不利)。东北雪乡的宰客行为,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负外部性,苍山这几条互不相融的索道,则是隐形的负外部性。这些负外部性成就了私人的短期利益,却损害了旅游地的整体商誉。
因此,凡是以旅游业为主要产业的地方政府,不光需要投资建设有形的设施,也要在减少负外部性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安排,使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或社会成本,转化为私人收益或私人成本。
具体到苍山的上山路径,经济学上有如下解决办法:
第一,由政府出面,收购全部索道,统一经营,互联互通,此上彼下,提高游玩效率。这个方案最为一劳永逸,但也有弊端:政府经营往往效率低下,一旦亏本需全体纳税人承担。
所以,可以考虑第二种办法:促成三家私人公司合营,按市场占有率确定彼此的股份比例。为激励合营意愿,可以制定一些优惠措施。苍山公园的门票(40元,非索道票)就是政府手里的一把利器,如能对愿意合营的公司减免门票,不愿合营的公司原价征收,那么不参与合作的索道公司的票价在优惠面前将不再有竞争力,自然会增加合营的意愿。但这需要政府肯做出牺牲,让渡一部分门票收益。
第三种办法是设立区域联票,方便游客。这不需要各个公司合作经营,但各家公司可在内部设立相互结算价。我在德国或瑞士旅游时,就经常买这类区域性通票,涵盖巴士、铁路、游船甚至缆车。表面上是为游客方便,实质却促进了旅游的发展,也增加了各公司的收入。
把旅游当作一锤子买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的旅游业其实是政府和私人商家共同提供的“旅游服务”。它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遗迹,也包括餐饮、住宿和交通等内容,它们共同构成了一种无形的公共产品:商誉。政府的任何作为都应以提升商誉为前提,因为它不只关系到能否赚到游客当下的钱,还关系到能否赚到游客未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