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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已成为“三农”发展的瓶颈。由于正规金融部门扩展到农村贫困地区成本较高,所以扩展非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于农村的低收入群体就显得尤为重要。小额信贷公司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并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它是一种独立的、商业化的机构,自负盈亏,产权明晰,可以更好地为农民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从2005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了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内蒙古五省(区)由民营资本经营的“只贷不存”小额信贷公司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