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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金瓶梅》就是一幅明朝的社会长卷,商人从中看到打点生意的套路,官员从中看到明代官场的规矩,美食家看到吃,性学家看到交合,无数普通读者看到一个人的可恶和可怜。
如果穿越回明朝万历年间的文人朋友圈,你会看到什么?也许,你会看到王用汲等直臣,为衰朽残年的海瑞鸣不平;一代文豪汤显祖,在京师宣传“危险分子”李贽的著作;又或者,你还会看到几个文人私下传阅一本奇书,嘴上说有辱斯文,心里其实看着暗爽。问及作者,说是“嘉靖间大名士”所著,卻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个“兰陵笑笑生”究竟是谁。
这本禁书就是《金瓶梅》,明代四大奇书之首。据说创作于嘉靖末到万历二十年间,最早记载见于万历二十四年丙申(1596年):文人袁宏道自己看还不过瘾,写信给画家董其昌,问《金瓶梅》缺漏的章节在哪里,怎么能读到。他是一个书迷,被这个不知名的兰陵笑笑生折服,不禁感慨道:“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
《金瓶梅》的性描写在明代并不算多
《金瓶梅》由《水浒传》中武松杀嫂一段演化而来,讲北宋末年的故事,底子却是明朝的。它刚一问世,就被官府打压,以至于爱书者纷纷手抄传世。
文人们为这部小说隔空辩论,一派以李日华为代表,认为此书“大抵市浑之极秽者,而锋焰远逊《水浒传》”。另一派如袁中道,对《金瓶梅》“极口赞之”。可见,早在明朝中后期,《金瓶梅》就已经得到部分文人的认可,不是一般的艳俗小说。
可是,这么一本书却被禁了。很多人以为《金瓶梅》在清朝才被禁,其实早在万历末年,《金瓶梅》就被列入了封禁名单。学者高洪钧查证,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礼部颁发的《钦定教条》里,已经把《金瓶梅》列入了“禁止私刻”的名单。无独有偶,崇祯年间的《江西学政申约》里有一则“禁私刻”里也写道:“有射利棍徒刊刻淫秽邪僻之书,如《金瓶梅》《情闻别记》等项,迷乱心志,败坏风俗,害人不小。”
《金瓶梅》虽被视作淫书,但它的色情描写并不多,一百多万字的小说,真正露骨的描写只有几千字,把朦胧的挑逗文字加起来,也不过一万余字,并不像《肉蒲团》那样,色情描写泛滥成河。
其实在明朝,《金瓶梅》算不得多露骨。很多人一想到明朝,就想到“存天理,灭人欲”,以为明朝很保守。恰恰相反,明朝至少在文学上比清朝开放许多,尤其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皇帝怠政,商业发展,社会兴起奢侈、放纵之风,色情小说也流传开来。像《剪灯新话》《欢喜冤家》《宜春香质》《如意君传》《情史》《隋炀帝艳史》这些小说,都是明代的。
这本书写了明朝的真正的历史
为什么《金瓶梅》当时还是被禁呢?恐怕是因为它太真了——真实的语言、真实的人生、真实的经济、真实的政治。比起色情的内容,它更多写的是世间百态、官宦商贾、市井百姓的生活。一部《金瓶梅》,是一幅明代的社会长卷,商人从中看到打点生意的套路,官员从中看到明代官场的规矩,美食家看到吃,性学家看到交合,无数普通读者看到一个人的可恶和可怜。
据《人民政协报》2009年6月11日的文章《毛泽东五评〈金瓶梅〉》,毛泽东认为《金瓶梅》是如同《官场现形记》一般的谴责小说,暴露黑暗。1956年2月20日,毛泽东在听取重工业部门工作汇报时对万里等人讲道:“《水浒传》是反映当时政治情况的,《金瓶梅》是反映当时经济情况的。”1961年12月20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大区第一书记会议上又说:“你们看过《金瓶梅》没有?我推荐你们看一看,这本书写了明朝的真正的历史。”
《金瓶梅》写的虽是北宋故事,但它描述的官制、礼仪、社会风俗,大体上是明朝中期的。放在当时,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一本借古讽今的小说,看似在写情爱,其实里面对官场的讽刺特别辛辣。作者通过描写西门庆和宋御史、侯巡抚、蔡京、翟管家等人的交往,暴露出明朝官场的贪污舞弊、沆瀣一气。
比如小说写到第75回,宋御史为巡抚侯石泉老先生饯行,托西门庆置办酒宴。宋御史有权有势,但他明面上的俸禄不多,设宴款待侯巡抚,他要隆重,但不想自己出钱,就想到了西门庆。西门庆心领神会,他和宋御史一问一答,就把小舅子和当地守备官举荐了出去,利用宋御史的权柄,助自家人升官。
而且西门庆打点宋御史之余,不忘“令左右手悄悄递了三两银子与吏典”。所以,商人办事,既要贿赂地方长官,也要喂饱各级各部门的吏胥。《金瓶梅》这一笔,体现出作者对明朝尤其是明朝中后期官场的洞察,以及他对官商勾结、吏胥蛮横现象的厌恶。
毛泽东亲自拍板解禁
清朝康熙年间,清代著名批评家张竹坡赞颂《金瓶梅》是“天下第一奇书”。在他的引领下,清朝文人争相阅读《金瓶梅》。但事实上,这个时期《金瓶梅》依然是被禁的。康熙帝曾吩咐臣子将《金瓶梅》译成满文,印刻出来,但只在内务府流通,外面照禁不误。这也是《金瓶梅》的奇特之处:几百年来背负着“淫书”的骂名,一直被禁,但却流传久远。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充分肯定了《金瓶梅》的文学价值与社会学价值,亲自拍板了《金瓶梅》在全国小范围的解禁。他说:“《金瓶梅》可供参考,就是书中污辱妇女的情节不好。各省委书记可以看看。”
于是,文化部、中宣部同出版部门协商之后,以“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名义,按1933年10月“北京古佚小说刊行会”集资影印的《新刻金瓶梅词话》,重新影印了2000套。这些书的发行对象是:各省省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同一级别的各部正副部长。影印本《新刻金瓶梅词话》两函21册,正文20册,200幅插图辑为一册。所有的购书者均登记在册,并且编了号码。
因此,这个版本的《金瓶梅》又被称作“部长本”,作家孙犁、魏巍都趁机收藏。孙犁读后感慨:“《金瓶梅》是一部末世的书,一部绝望的书,一部哀叹的书,一部暴露的书。”
当时,市面上是买不到全本《金瓶梅》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前总编辑陈早春后来对媒体回忆:周恩来总理当年亲自指示,购买《金瓶梅》全本必须由人文社总编辑签字。
(《读书文摘》 2020年第6期)
如果穿越回明朝万历年间的文人朋友圈,你会看到什么?也许,你会看到王用汲等直臣,为衰朽残年的海瑞鸣不平;一代文豪汤显祖,在京师宣传“危险分子”李贽的著作;又或者,你还会看到几个文人私下传阅一本奇书,嘴上说有辱斯文,心里其实看着暗爽。问及作者,说是“嘉靖间大名士”所著,卻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个“兰陵笑笑生”究竟是谁。
这本禁书就是《金瓶梅》,明代四大奇书之首。据说创作于嘉靖末到万历二十年间,最早记载见于万历二十四年丙申(1596年):文人袁宏道自己看还不过瘾,写信给画家董其昌,问《金瓶梅》缺漏的章节在哪里,怎么能读到。他是一个书迷,被这个不知名的兰陵笑笑生折服,不禁感慨道:“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
《金瓶梅》的性描写在明代并不算多
《金瓶梅》由《水浒传》中武松杀嫂一段演化而来,讲北宋末年的故事,底子却是明朝的。它刚一问世,就被官府打压,以至于爱书者纷纷手抄传世。
文人们为这部小说隔空辩论,一派以李日华为代表,认为此书“大抵市浑之极秽者,而锋焰远逊《水浒传》”。另一派如袁中道,对《金瓶梅》“极口赞之”。可见,早在明朝中后期,《金瓶梅》就已经得到部分文人的认可,不是一般的艳俗小说。
可是,这么一本书却被禁了。很多人以为《金瓶梅》在清朝才被禁,其实早在万历末年,《金瓶梅》就被列入了封禁名单。学者高洪钧查证,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礼部颁发的《钦定教条》里,已经把《金瓶梅》列入了“禁止私刻”的名单。无独有偶,崇祯年间的《江西学政申约》里有一则“禁私刻”里也写道:“有射利棍徒刊刻淫秽邪僻之书,如《金瓶梅》《情闻别记》等项,迷乱心志,败坏风俗,害人不小。”
《金瓶梅》虽被视作淫书,但它的色情描写并不多,一百多万字的小说,真正露骨的描写只有几千字,把朦胧的挑逗文字加起来,也不过一万余字,并不像《肉蒲团》那样,色情描写泛滥成河。
其实在明朝,《金瓶梅》算不得多露骨。很多人一想到明朝,就想到“存天理,灭人欲”,以为明朝很保守。恰恰相反,明朝至少在文学上比清朝开放许多,尤其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皇帝怠政,商业发展,社会兴起奢侈、放纵之风,色情小说也流传开来。像《剪灯新话》《欢喜冤家》《宜春香质》《如意君传》《情史》《隋炀帝艳史》这些小说,都是明代的。
这本书写了明朝的真正的历史
为什么《金瓶梅》当时还是被禁呢?恐怕是因为它太真了——真实的语言、真实的人生、真实的经济、真实的政治。比起色情的内容,它更多写的是世间百态、官宦商贾、市井百姓的生活。一部《金瓶梅》,是一幅明代的社会长卷,商人从中看到打点生意的套路,官员从中看到明代官场的规矩,美食家看到吃,性学家看到交合,无数普通读者看到一个人的可恶和可怜。
据《人民政协报》2009年6月11日的文章《毛泽东五评〈金瓶梅〉》,毛泽东认为《金瓶梅》是如同《官场现形记》一般的谴责小说,暴露黑暗。1956年2月20日,毛泽东在听取重工业部门工作汇报时对万里等人讲道:“《水浒传》是反映当时政治情况的,《金瓶梅》是反映当时经济情况的。”1961年12月20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大区第一书记会议上又说:“你们看过《金瓶梅》没有?我推荐你们看一看,这本书写了明朝的真正的历史。”
《金瓶梅》写的虽是北宋故事,但它描述的官制、礼仪、社会风俗,大体上是明朝中期的。放在当时,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一本借古讽今的小说,看似在写情爱,其实里面对官场的讽刺特别辛辣。作者通过描写西门庆和宋御史、侯巡抚、蔡京、翟管家等人的交往,暴露出明朝官场的贪污舞弊、沆瀣一气。
比如小说写到第75回,宋御史为巡抚侯石泉老先生饯行,托西门庆置办酒宴。宋御史有权有势,但他明面上的俸禄不多,设宴款待侯巡抚,他要隆重,但不想自己出钱,就想到了西门庆。西门庆心领神会,他和宋御史一问一答,就把小舅子和当地守备官举荐了出去,利用宋御史的权柄,助自家人升官。
而且西门庆打点宋御史之余,不忘“令左右手悄悄递了三两银子与吏典”。所以,商人办事,既要贿赂地方长官,也要喂饱各级各部门的吏胥。《金瓶梅》这一笔,体现出作者对明朝尤其是明朝中后期官场的洞察,以及他对官商勾结、吏胥蛮横现象的厌恶。
毛泽东亲自拍板解禁
清朝康熙年间,清代著名批评家张竹坡赞颂《金瓶梅》是“天下第一奇书”。在他的引领下,清朝文人争相阅读《金瓶梅》。但事实上,这个时期《金瓶梅》依然是被禁的。康熙帝曾吩咐臣子将《金瓶梅》译成满文,印刻出来,但只在内务府流通,外面照禁不误。这也是《金瓶梅》的奇特之处:几百年来背负着“淫书”的骂名,一直被禁,但却流传久远。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充分肯定了《金瓶梅》的文学价值与社会学价值,亲自拍板了《金瓶梅》在全国小范围的解禁。他说:“《金瓶梅》可供参考,就是书中污辱妇女的情节不好。各省委书记可以看看。”
于是,文化部、中宣部同出版部门协商之后,以“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名义,按1933年10月“北京古佚小说刊行会”集资影印的《新刻金瓶梅词话》,重新影印了2000套。这些书的发行对象是:各省省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同一级别的各部正副部长。影印本《新刻金瓶梅词话》两函21册,正文20册,200幅插图辑为一册。所有的购书者均登记在册,并且编了号码。
因此,这个版本的《金瓶梅》又被称作“部长本”,作家孙犁、魏巍都趁机收藏。孙犁读后感慨:“《金瓶梅》是一部末世的书,一部绝望的书,一部哀叹的书,一部暴露的书。”
当时,市面上是买不到全本《金瓶梅》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前总编辑陈早春后来对媒体回忆:周恩来总理当年亲自指示,购买《金瓶梅》全本必须由人文社总编辑签字。
(《读书文摘》 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