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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妇联基层组织原有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也必然发生变化。1、在“大科制”探索中巩固妇联基层组织。2002年,北京市在石景山区鲁谷街道进行试点,本着政企、政事、政社三分开;民主参与,精简高效,扩大社区民主自治;权随责走,费随事拨的三项原则,对街道机构和人员进行了变革和削减。机构合并为党群工作部、社区事务部、城市管理部、办公室三部一室。妇联同工会、共青团一起在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对此,区委明确了四点原则:一是继续加强妇女工作,确定一位街工委副书记主管;二是保证街道妇女工作力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