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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司法官员在诉讼活动中客观公正执法,建立回避制度,赋予诉讼当事人申请回避权,是世界各国的普遍作法。我国诉讼法虽然也赋予了诉讼当事人申请回避权,但因为回避制度还没有引起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充分重视,所以诉讼当事人的回避权还存在着泛原则化和空洞化的倾向。在观念上高度重视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充实和完善回避制度的具体内容,是我国诉讼活动走向程序公正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