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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成人化、恶性化方向发展。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成了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能不能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系到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祖国的未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
一
近几年来,在青少年暴力犯罪报道中,在公安、法院的侦破犯罪档案中,儿童杀父、弑母、强奸、放火、投毒、绑架、抢劫等等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屡屡曝光。
未成年人犯罪向恶性化发展。今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辽宁省抚顺市东湖区一个11岁儿童,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儿童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因父亲催促他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父亲尸体拖到了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厕所边的杂草里不管了,然后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找人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2004年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时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湖北阳新县一个15岁少年,为“报复”父亲,先后4次对父亲投毒,最后竟用电击、棒击及刀割等残忍手段杀害了父亲。该生学习成绩优秀,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担任班长,由于父母分居所导致的家庭变故,他的心理受到了侵害并发生畸变。
2006年2月,呼和浩特市一所中专学校一名16岁男生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竟用刀捅死了自己15岁的同宿舍同学。
郑州市16岁的少年张璐璐在回家后发现父亲又在毒打小妹。在张的家里,父亲打孩子早已成为两代人主要的情感表达方式。这一次,少年再也忍不下了,动手把他42岁的父亲张书慧一刀捅死。在医院里,张璐璐对民警说:“你们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当。”随后,张璐璐亲手为其父穿上寿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成人化犯罪特点可见一斑。
昆明市一所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各带一把匕首,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住王的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出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然后将尸体抬到了事先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恋爱的想法。
未成年人抢劫犯罪向团伙化发展。今年3月份,西部某市警方破获了一个以绑架、抢劫、伤害为手段连续作案的青少年黑社会团伙“山合社”。这个团伙自去年11月份成立后已作案20多起。他们还有所谓的“山合社”章程,包括有ll条组织结构和纲领。据被捕的6人交待,他们经常看暴力录像,他们的组织就是模仿香港影片成立的。也是在3月份,湖北恩施市公安局红土乡派出所捣毁了该乡民族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这个帮已成立一年多,其成员均是该校初中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有77人,学生们推举的“帮主”竟是该校一个初三学生。他们制定有《本团密要》,其中的第5条规定:“……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
西安破获一起罕见的少年团伙暴力犯罪大案,团伙成员共计三十多人,最小的ll岁,最大的17岁。他们从事抢劫、强奸、盗窃、敲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拦路抢劫93起、强奸轮奸32起,盗窃7起,其他作案16起。其中11岁的浩浩自幼娇生惯养,在游戏厅结识了许多哥们儿,并在家中偷看黄色录像,参与了多数犯罪;马某,入中学时因成绩不好而被学校拒绝接收,开始浪迹社会,在录像厅、游戏厅等地方结识了许多“混混”,最终沦为罪犯……
未成年人强奸犯罪向低龄化发展。黑龙江省巴彦县一个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奸了同村的一个14岁女孩,女孩家人报了案,然而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男孩很快被放了出来。女孩家人愤而诉诸法院,法院判男孩赔偿女孩医药费。可是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这名未满14岁的男孩夜闯女孩家。将女孩母亲用刀活活捅死。
二
儿童是一张白纸,未成年人犯罪不是他们自身的过错,是家庭、社会、学校、文化等综合因素造成的。
“棍棒教子”逼出了儿童犯罪。许多家长普遍存有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潜意识。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对子女的过高期望值集中在他们的学习成绩上,不切实际地要求自己的子女各门成绩必须拿第一。据报道,北京曾发生过一个7岁小孩因考试成绩不理想,被父母打得肾衰竭送医院抢救,才引起社会关注。还有一个15岁的孩子,考试分数达不到父母的“既定目标”,被他父亲打得离家出走12次,每次都是警察把他送回家。儿童被家长打死的恶性事件也屡见于报端。不久前北京怀柔县农民陶福岩因10岁的儿子作业没做好,便举起铁管不断地抽打,一个天真可爱的10岁男孩最终惨死在父亲的棍棒之下。许多被逼出走的孩子走上了抢劫、偷窃之路。少年犯当中,这类儿童占很大比重。
“应试教育”压出了儿童犯罪。我国关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虽然颁布已有几十年,但是由于教育改革不到位,素质教育始终突破不大,许多中小学仍然片面抓智育,普遍信奉“分是命根”的教育宗旨。学生学习成绩分数高,就一好带百好,德育再差也是好学生,任课老师的工资、奖金都同学生的考试分数高低挂钩。在“分数第一”“分数挂帅”的指挥棒下,老师拼命压学生考高分,学生休息得不到保证,心理压力大,考不出高分不但要承受家庭压力,而且遭受学校老师的冷嘲热讽,轻的被老师恶言相对,重的被罚站、罚款。据统计,我国中小学生大约有3亿人,保守估计有5000万所谓的“差生”,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承受着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多重压力,种种歧视和白眼让他们消极自卑。由于心理压力过重,息焦虑症、忧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各种心理疾病的孩子越来越多,严重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久而久之,师生之间的隔阂就越来越深。现在青少年自杀的数字逐年上升,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些走向 犯罪的孩子多半都是被歧视的“差生”。对于学校来说,尽管多数开设了法律课,有的还设有学生心理咨询室,但法律教育、心理教育均停留在讲几堂课的表面化水平上,缺乏对症下药。对一些看似平常的学生间的矛盾冲突可能发展成严重问题的预见性不强,特别是对一些性格特殊、行为异常的学生缺乏具体的监控、矫正措施。笔者在采访一些犯罪少年时,发现他们的法律意识都很淡薄。在看守所里,一名用刀伤害同学致死的少年还天真地问笔者:“我什么时候能回家?我的作业还没写完。”通过了解,这个14岁的男孩是一所小学五年级的“尖子生”。可见,学校光一味地抓分数挂帅,“差生”由于长期受到“冷暴力”侵害。容易消极,悲观,走上犯罪道路;“尖子生”由于头脑里只有分数两个字,什么品德、道德、法律知识全是空白。
“环境浸染”诱出了儿童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与不良的社会环境浸染关系极大。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以至违法与否和罪与非罪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追随其他成员盲目干事,自己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也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从逆反心理角度讲,青少年正当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一些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生”的做法,一些青少年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的手段进行反抗。蓄意报复常常是青少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由于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受社会黑恶势力影响,控制力不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特别是一些黑网吧,用色情、凶杀、暴力的内容吸引未成年人消费,对儿童毒害最深。一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甚至超越了法律的界限而走向犯罪。
从上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来看,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都在未成年人的心灵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要针对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还需要社会共同的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三
社会学家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课题,更是家长们责无旁贷的责任。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笔者采访了一些社会学家,他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综合性工程,在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日益增高的今天,这个群体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关注与帮助,包括家庭、学校、媒体的宣传、社会管理机构、公安等部门,需要大家一起担负起这个责任。
在谈到家长在社会教育体系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中应采取哪些措施时,社会学专家认为家长在孩子整个成长过程中承担着最重要、最关键的责任。违法犯罪的孩子中十有八九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的教育方式、人生观、价值观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成长具有最直接最重要的影响。
对于那些单亲家庭的青少年犯罪,社会学家认为家长对孩子起到了社会无法替代的作用,单亲家庭的孩子更需要家长的加倍呵护与教育。对于已有犯罪前科的青少年,要避免以惩罚为主的思路,最好采取比较宽容的思路,能缓的则缓,能不判刑的不判刑,能不抓的不抓。不要把他们放在监狱里,而放在社区里,社区居委会里设有专门的帮教机构,在社会生活中才有利于对他们的改造,使之重新融入社会。
教育专家认为,关注弱势家庭和问题家庭很重要。面对目前青少年犯罪的上升趋势,家庭、社会、学校怎样对待?就此笔者采访了几位教育专家。他们认为,目前,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家长的教育素质目前显然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尽管现在家长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的素质也提高了,有的是企业家,有的是机关干部,有的是大学教授,但这些人有相当一部分的教育素质不够。很多“有身份”的人的孩子也走上了犯罪道路,说明家长们需要提高教育素质。
据了解,现在很多省、市都开展了家庭素质教育工程,主要是创办家长学校、离婚父母教育学校,以及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来达到提高家长素质的目的。通过这些活动要求家长们明白,教育孩子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是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也是血亲责任,你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教育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目前,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少。社会各界在抓家庭教育方面都不约而同地鼓吹孩子上北大、清华,出国留学,让他们到处介绍经验,这至少是一个不小的偏差!我们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至少应该拿出一部分精力,关注那些弱势家庭和问题家庭的教育问题,下岗的、父母有病的,包括农民进城打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等等。在教育方面他们是弱势群体,对这些家庭的家庭教育需要各方面拿出一部分精力予以关注。
教育专家们认为,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更多地承担责任,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提高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素质。通过社区建设,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特别是通过社区建设,减少学校和社会接合部的空档。学校与社区如果真正结合起来,就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法学专家认为,预防犯罪应从娃娃抓起。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如何遏制这种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宣传上该做些什么呢?法学专家们认为,由于现在生活水平提高,社会飞速发展,未成年人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途径比较广泛,生理上、心理上都比过去提前成熟了,未成年人成熟的年龄普遍要比过去早一至二年。但法律意识淡薄,少年犯罪的年龄整体上比过去也提前了一至二年。通过调查,未成年犯初次违法犯罪年龄在15岁以下的,占未成年人犯罪的二分之一;少年教养人员中,15岁以下轻微违法的占五分之四,这些数字都表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明显比过去提前了。
法学专家认为,防止青少年犯罪可以从六个方面下手:l、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2、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让孩子们主动了解法律而不能依赖课堂上对他们的灌输。3、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4、改造性预防是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中,注意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重点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失足青少年通过改造,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6、在校园教育方面,除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务必让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低龄化,给社会带来了许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这部分人中绝大多数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一旦达到成年以后,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违法犯罪的“后备军”。社会要想减少犯罪并预防犯罪,对未成年人就得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
(责编: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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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青少年暴力犯罪报道中,在公安、法院的侦破犯罪档案中,儿童杀父、弑母、强奸、放火、投毒、绑架、抢劫等等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屡屡曝光。
未成年人犯罪向恶性化发展。今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辽宁省抚顺市东湖区一个11岁儿童,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儿童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因父亲催促他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父亲尸体拖到了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厕所边的杂草里不管了,然后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找人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2004年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时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湖北阳新县一个15岁少年,为“报复”父亲,先后4次对父亲投毒,最后竟用电击、棒击及刀割等残忍手段杀害了父亲。该生学习成绩优秀,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担任班长,由于父母分居所导致的家庭变故,他的心理受到了侵害并发生畸变。
2006年2月,呼和浩特市一所中专学校一名16岁男生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竟用刀捅死了自己15岁的同宿舍同学。
郑州市16岁的少年张璐璐在回家后发现父亲又在毒打小妹。在张的家里,父亲打孩子早已成为两代人主要的情感表达方式。这一次,少年再也忍不下了,动手把他42岁的父亲张书慧一刀捅死。在医院里,张璐璐对民警说:“你们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当。”随后,张璐璐亲手为其父穿上寿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成人化犯罪特点可见一斑。
昆明市一所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各带一把匕首,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住王的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出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然后将尸体抬到了事先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恋爱的想法。
未成年人抢劫犯罪向团伙化发展。今年3月份,西部某市警方破获了一个以绑架、抢劫、伤害为手段连续作案的青少年黑社会团伙“山合社”。这个团伙自去年11月份成立后已作案20多起。他们还有所谓的“山合社”章程,包括有ll条组织结构和纲领。据被捕的6人交待,他们经常看暴力录像,他们的组织就是模仿香港影片成立的。也是在3月份,湖北恩施市公安局红土乡派出所捣毁了该乡民族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这个帮已成立一年多,其成员均是该校初中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有77人,学生们推举的“帮主”竟是该校一个初三学生。他们制定有《本团密要》,其中的第5条规定:“……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
西安破获一起罕见的少年团伙暴力犯罪大案,团伙成员共计三十多人,最小的ll岁,最大的17岁。他们从事抢劫、强奸、盗窃、敲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拦路抢劫93起、强奸轮奸32起,盗窃7起,其他作案16起。其中11岁的浩浩自幼娇生惯养,在游戏厅结识了许多哥们儿,并在家中偷看黄色录像,参与了多数犯罪;马某,入中学时因成绩不好而被学校拒绝接收,开始浪迹社会,在录像厅、游戏厅等地方结识了许多“混混”,最终沦为罪犯……
未成年人强奸犯罪向低龄化发展。黑龙江省巴彦县一个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奸了同村的一个14岁女孩,女孩家人报了案,然而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男孩很快被放了出来。女孩家人愤而诉诸法院,法院判男孩赔偿女孩医药费。可是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这名未满14岁的男孩夜闯女孩家。将女孩母亲用刀活活捅死。
二
儿童是一张白纸,未成年人犯罪不是他们自身的过错,是家庭、社会、学校、文化等综合因素造成的。
“棍棒教子”逼出了儿童犯罪。许多家长普遍存有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潜意识。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对子女的过高期望值集中在他们的学习成绩上,不切实际地要求自己的子女各门成绩必须拿第一。据报道,北京曾发生过一个7岁小孩因考试成绩不理想,被父母打得肾衰竭送医院抢救,才引起社会关注。还有一个15岁的孩子,考试分数达不到父母的“既定目标”,被他父亲打得离家出走12次,每次都是警察把他送回家。儿童被家长打死的恶性事件也屡见于报端。不久前北京怀柔县农民陶福岩因10岁的儿子作业没做好,便举起铁管不断地抽打,一个天真可爱的10岁男孩最终惨死在父亲的棍棒之下。许多被逼出走的孩子走上了抢劫、偷窃之路。少年犯当中,这类儿童占很大比重。
“应试教育”压出了儿童犯罪。我国关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虽然颁布已有几十年,但是由于教育改革不到位,素质教育始终突破不大,许多中小学仍然片面抓智育,普遍信奉“分是命根”的教育宗旨。学生学习成绩分数高,就一好带百好,德育再差也是好学生,任课老师的工资、奖金都同学生的考试分数高低挂钩。在“分数第一”“分数挂帅”的指挥棒下,老师拼命压学生考高分,学生休息得不到保证,心理压力大,考不出高分不但要承受家庭压力,而且遭受学校老师的冷嘲热讽,轻的被老师恶言相对,重的被罚站、罚款。据统计,我国中小学生大约有3亿人,保守估计有5000万所谓的“差生”,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承受着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多重压力,种种歧视和白眼让他们消极自卑。由于心理压力过重,息焦虑症、忧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各种心理疾病的孩子越来越多,严重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久而久之,师生之间的隔阂就越来越深。现在青少年自杀的数字逐年上升,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些走向 犯罪的孩子多半都是被歧视的“差生”。对于学校来说,尽管多数开设了法律课,有的还设有学生心理咨询室,但法律教育、心理教育均停留在讲几堂课的表面化水平上,缺乏对症下药。对一些看似平常的学生间的矛盾冲突可能发展成严重问题的预见性不强,特别是对一些性格特殊、行为异常的学生缺乏具体的监控、矫正措施。笔者在采访一些犯罪少年时,发现他们的法律意识都很淡薄。在看守所里,一名用刀伤害同学致死的少年还天真地问笔者:“我什么时候能回家?我的作业还没写完。”通过了解,这个14岁的男孩是一所小学五年级的“尖子生”。可见,学校光一味地抓分数挂帅,“差生”由于长期受到“冷暴力”侵害。容易消极,悲观,走上犯罪道路;“尖子生”由于头脑里只有分数两个字,什么品德、道德、法律知识全是空白。
“环境浸染”诱出了儿童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与不良的社会环境浸染关系极大。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以至违法与否和罪与非罪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追随其他成员盲目干事,自己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也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从逆反心理角度讲,青少年正当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一些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生”的做法,一些青少年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的手段进行反抗。蓄意报复常常是青少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由于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受社会黑恶势力影响,控制力不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特别是一些黑网吧,用色情、凶杀、暴力的内容吸引未成年人消费,对儿童毒害最深。一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甚至超越了法律的界限而走向犯罪。
从上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来看,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都在未成年人的心灵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要针对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还需要社会共同的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三
社会学家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课题,更是家长们责无旁贷的责任。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笔者采访了一些社会学家,他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综合性工程,在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日益增高的今天,这个群体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关注与帮助,包括家庭、学校、媒体的宣传、社会管理机构、公安等部门,需要大家一起担负起这个责任。
在谈到家长在社会教育体系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中应采取哪些措施时,社会学专家认为家长在孩子整个成长过程中承担着最重要、最关键的责任。违法犯罪的孩子中十有八九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的教育方式、人生观、价值观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成长具有最直接最重要的影响。
对于那些单亲家庭的青少年犯罪,社会学家认为家长对孩子起到了社会无法替代的作用,单亲家庭的孩子更需要家长的加倍呵护与教育。对于已有犯罪前科的青少年,要避免以惩罚为主的思路,最好采取比较宽容的思路,能缓的则缓,能不判刑的不判刑,能不抓的不抓。不要把他们放在监狱里,而放在社区里,社区居委会里设有专门的帮教机构,在社会生活中才有利于对他们的改造,使之重新融入社会。
教育专家认为,关注弱势家庭和问题家庭很重要。面对目前青少年犯罪的上升趋势,家庭、社会、学校怎样对待?就此笔者采访了几位教育专家。他们认为,目前,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家长的教育素质目前显然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尽管现在家长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的素质也提高了,有的是企业家,有的是机关干部,有的是大学教授,但这些人有相当一部分的教育素质不够。很多“有身份”的人的孩子也走上了犯罪道路,说明家长们需要提高教育素质。
据了解,现在很多省、市都开展了家庭素质教育工程,主要是创办家长学校、离婚父母教育学校,以及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来达到提高家长素质的目的。通过这些活动要求家长们明白,教育孩子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是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也是血亲责任,你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教育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目前,锦上添花的人多,雪中送炭的少。社会各界在抓家庭教育方面都不约而同地鼓吹孩子上北大、清华,出国留学,让他们到处介绍经验,这至少是一个不小的偏差!我们的家庭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至少应该拿出一部分精力,关注那些弱势家庭和问题家庭的教育问题,下岗的、父母有病的,包括农民进城打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等等。在教育方面他们是弱势群体,对这些家庭的家庭教育需要各方面拿出一部分精力予以关注。
教育专家们认为,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更多地承担责任,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提高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素质。通过社区建设,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特别是通过社区建设,减少学校和社会接合部的空档。学校与社区如果真正结合起来,就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法学专家认为,预防犯罪应从娃娃抓起。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如何遏制这种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宣传上该做些什么呢?法学专家们认为,由于现在生活水平提高,社会飞速发展,未成年人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途径比较广泛,生理上、心理上都比过去提前成熟了,未成年人成熟的年龄普遍要比过去早一至二年。但法律意识淡薄,少年犯罪的年龄整体上比过去也提前了一至二年。通过调查,未成年犯初次违法犯罪年龄在15岁以下的,占未成年人犯罪的二分之一;少年教养人员中,15岁以下轻微违法的占五分之四,这些数字都表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明显比过去提前了。
法学专家认为,防止青少年犯罪可以从六个方面下手:l、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2、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让孩子们主动了解法律而不能依赖课堂上对他们的灌输。3、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送工读学校教育;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4、改造性预防是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中,注意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重点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失足青少年通过改造,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6、在校园教育方面,除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学校还应加强法制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务必让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低龄化,给社会带来了许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这部分人中绝大多数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一旦达到成年以后,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违法犯罪的“后备军”。社会要想减少犯罪并预防犯罪,对未成年人就得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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