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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归属和界定问题。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林地。客观存在着级差收益问题。客观分析林地存在级差收益的原因及其对均山承包工作的影响。评述林地调整和使用权流转问题,并提出落实政策;明确林地承包期限;规范林地使用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实现林地的有偿转让经营等具体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就林权的界定、级差收益的占有权、级差上交的办法所解决的问题及其所带来的好处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