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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伏羲创历法、老子立四时以来,中国的传统历法与国人生活、生产戚戚相关。历法体系下的节日、风俗更是与国人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民国初年,临时国民政府拟改变旧有的历法体系,开始推行阳历。然而,直至南京国民政府建立,阳历之推行也没有达到“以崇正朔,而便日用”的预期效果。反而在中国社会中出现阴、阳两种历法并存的局面。
【关键词】政府推行;阳历;措施及实效
一、为何要改用阳历
既然传统历法经历数千年的演化已固化为民俗文化信仰,那么民国建立伊始又为何要进行推行阳历的历法改革?根据时人的记述及当时世界时局,历法改革应有更深层的原因,笔者认为大致有如下几点:
1.阳历可弥补传统阴历的明显缺陷。阴历历年长度不定,节气在阴历中的分布日期不稳定。此外,置闰不透明,闰月不确定,没有定数。1920年《观象丛报》所载《阴历阳历优劣异同论》:“新历其岁时与太阳年相差,不过每年二十六秒耳。阳历较阴历之为精密也,于此可见矣”,可见时人对阴历计时精确性不足的缺点已有认识。而“废除旧历,主要的理由是因为不便推算……一改用阳历就没有这些弊病了。”另外,阴历中的迷信成分占据相当的比例,尤其是在乡村地区,每至年关时节“是一切迷信的总汇,佞佛拜神,求福免祸,都在这时候达于极点”,阴历上“所列神诞之日,标于书眉。一年三百余日,几占十之六七。考其实,皆属无稽。而诱人以起迷信,其魔力至深且剧”。这在当时也是政府欲废止阴历、推行阳历原因之一。
2.阳历之推行是学习世界文明之必须。竺可桢在《改良阳历之商榷》中从世界时局的大范围来谈论推行阳历的必要性,他认为“世界各国均用阳历,我国若用阴历,则独特异议,在今日铁道轮舶交通时代,必致诸多不便”,“阳历是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学习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必须施行阳历”。时人陆殿杨认为实行阳历乃世界潮流大势所趋,他1918年在《东方杂志》上发表《阳历考》一文中说“今环球之交通即便,不可无公用之年限,此阳历所以有必行之势也”。
3.推行阳历的背后有其政治目的。“窃以授时,贵在统一国历”,历来变朝易代统治者都会“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以达到“顺承厥意”的政治目的。此时全国尚未完全统一,对历法的使用也较为混乱。为了表明自身政权的合法性,临时国民政府也需要有一场能渗透到社会中每一角落的改革。此时恰逢民主之风盛行,全国人民强烈希望革除清王朝的封建势力,推翻清廷之“正朔”。孙中山审时度势,藉此契机推行阳历,以从民众生活必需的历法入手,根除数千年封建统治对民众思想的禁锢。此外,对于宣传民主共和思想,确立革命政权的统治地位,实现社会政治的统一,也有必要实施推行阳历的政策。
二、为推行阳历所采取的措施
民国建立伊始,为政者即开始对已使用数千年的传统历法进行改革,推行阳历。而传统历法观念在国民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如若骤然改变,异常困难。为推广阳历,1912年1月孙中山颁布《命内务部编印历书令》。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制定历书并颁发各省的时间,及节气与历书的附带要求。而应注意的是对这时期的历法结构的规定,在中国社会使用“新旧二历并存”的历法结构,阴历并没有废除。
总的来看,此这项《编印历书令》是一项概括性文件,从政府内部来看,部分革命派官员对推行阳历政策评价甚高,认为此举为“本革命之精神,新全民之耳目,高瞻远瞩,独见其大”。随后便得到已独立于清政府的各省及各界的支持,随后出台相关的历法政策以与中央相互呼应。1912年2月17日,云南省便宣布:“兹定凡关于公私文契、文约、各种合同、钱债结算并司法上之犯罪处罚,及一切关于日期计算之事件,凡在改正朔以前所定,现在尚未完结者,概依旧历推算。奉文以后,新订一切契约、合同及一切关于日期计算之事件,均以新历为准。”
商家收租等事历来都与历法节令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925年《新上海》载《上海房租改用阳历之提议》,提出房屋收租应该改用阳历。在教育方面,首先政府颁布训令告知学校及学生家属改用阳历之政策,1913年《上海公报》刊登《学校改用阳历通告》宣布“教育部颁行学校学年学期及休业日期规程,虽有寒假之准许,仍应由各校将改用阳历之关系,切切通告学生家属,俾可晓然共喻,以期渐改社会习惯,应请通令各县转行各学校遵照”。
除官方政策性推行阳历外,民初的先进知识分子也抱以支持态度。他们多在当时的杂志、报刊等发文以向国民辩解使用阳历之益处,配合政府担当起舆论宣传的作用。1920年,时人常福元撰文《历法辩惑》为阳历辩解,他认为“历法是时时要改革的……外国人都用阳历,就是我们中国单独用时宪历,实在不方便,况且阳历比旧历的好处很多,所以由世界大同上看起来,由择善而从上看起来,我们是应当要采用的”。此外,常福元又举例说明“旧历节气无一定时候”,这对识字很少的农夫栽种带来很多麻烦。而“若用阳历,只要牢记六月六日,便省了许多麻烦”。
另外,对国家财政,教育等方面,“若用阳历,必无此种弊端”。也能破除旧历书纪年下的“吉凶星宿”等等“虚无缥缈之事”。万风在《生活杂志》上发表《农家改用阳历的好处》,文中解释使用阳历“收种气节有一定”,不会造成“阴差阳错”的笑话,以此对长期使用阴历历法进行农事活动的农民宣扬阳历之利。早在政府改历之前,社会中就已有改革历法通用阳历的先声,1911年笔名为沧江的知识分子发文《改用太阳历法议》,言“阴历不足以周今日之用而已”。1906年时人孟森在《历法议》中说经济财政改革就必须探讨改革历法“谈经济而不去阴历之障碍,支支节节以应事变,其何以异于计数者”。
著名气象学家竺可桢先生对此历改运动的认识则较为客观。他认为“改用阳历,利浮于弊”,同意改用阳历,“毅然易朔,固不得称为失策”。但不可骤然行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且不可废止沿用数千年的阴历,“我国数千年以来沿用阴历,积重难返,欲全国通行阳历,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其结果必且阴阳二历暂时并用,如目前之情形是也”。认为二历并行,乃是最终历法改革的结局。可见,阳历作为国家颁布的历法,在法律上已站稳脚跟,阳历的官方身份在社会已得到了承认。 三、推行之实际效果
由《编印历书令》可知在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并没有强令禁止使用阴历。那么因为官方没有此外的辅助政策来加以调适,新旧二历并存必然会导致社会在历法使用上出现混乱的问题。
国民政府试图在中国社会中推广阳历,又不废止阴历,这使政策在民间的推行此后陷入困境,同时造成历法结构上的“二元社会”格局。考察这种“二元社会”下的官方与民间对待阳历的态度,对我们更好的探讨国民的历法认知观念大有裨益,更能更具象的了解阳历推行的实际效果。而由于对历法的理解因人而异,在推行阳历政策实施过程中,两种历法的使用在各层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
1.由于受政府规制制约,官方机构多用阳历。每逢元旦,各上层团体多有例行的聚餐或茶话会之类的聚会,以联络感情,促进交流。1924年,广益医院就与阳历元旦举行同乐会,“于未入席前,各射文虎,与致良佳,席毕抽采,各得赠品,尽欢而散已九时”。民国十四年,《上海市公报》载上海市布告,命“八长渡船牌照定于阳历十二月二十日以前一律缴费换领。”这只是表面情况。政府机构及受官方规制的各学校各团体表面上遵用国历,而实际上则“阳奉阴违,依然放假度旧历节岁者所有所在。
由于政府明文规定“新旧二历并存”的政策,为了避免与民间沟通不便造成的混乱,官方机构发布的训令有时也以阴历为准。1914年江苏省进行报灾时就依照阴历计算,“查照办理凡例文,所称限某月者,各依旧历节气计算,以归画一”。中央观象台编定的节气简表也仍旧是阳历和阴历共同附载的。1927年《总商会月报》载北京政府颁布的《市政府核定阳历付租令》,“自北京教育部颁布历书条例,准许民间翻印发行,遂将阴阳二历并列,以致民间仍习用阴历”。
商业结账日期历来与历法戚戚相关,有着牵丝挂藤的联系,除近代新兴行业在进行商业活动时使用阳历外,受其行业传统、业务性质的影响,大多数传统商行仍然使用旧历。孙中山也感受到改变商业结账日期会造成混乱的局面,骤然使社会各界全盘改用阳历似有不妥,不得不做出“妥协”,于1912年1月8日颁布《致各省商民通电》令:“中华民国改用阳历,惟念各商业向例于阴历年终结账,设骤改章,恐有妨碍,仍以新纪元二月十七日,即旧历除夕为结账之期。希即公布,一体遵行。”可见,即便在官方机构,阳历的使用也不得不让步于社会的实际情况,不能达到政府所期望的效果。
2.官方规制难以触及的社会下层的百姓、商户则主要使用阴历。1912年1月2日孙中山颁布《临时大总统改元通电》时,已经错过了当年的元旦,于是决定“订定于阳历正月十五日,补祝新年。”但从当时一则报刊上的描述,似乎人们对改历后第一个阳历元旦并不是那么热情。乡村甚至有不知阳历为何物者,也不会去关心改历之事,乡下的阳历年“不敲锣鼓,不放鞭炮,不挂灯笼……不串亲戚,不吃年酒,不拜年节……不贴门对,不办年货,不赶年集”,“远不如旧历年来的有味、热闹”。1918年距历改政策颁布已有6年时间,《东方杂志》上《阳历考》一文中说“因旧时人事习惯之关系,大感不便,至今我国已改用阳历六年,然除政府机关及教育界尊用外,多数人民,仍循用旧历”实际上,在这一阶段下层民众对改用阳历政策是抱有抵触情绪的。
在中国社会植入西方历法,却没有禁止使用中国传统阴历,致使阴历在社会各层仍在使用。推行阳历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政府积极的实施,可效果何以至此。官方虽承认新旧二历法共存,但从政府的视角来看,推广社会全部使用阳历才是其最终目的,才是“本革命之精神”,才能“新全民之耳目”,新旧历法共存的状态只是实现其最终目的的一个过渡阶段。事实上,阳历的官方身份虽被承认,但在实际运行中,仍有部分政策发布日期却无法规避的使用阴历。这就造成官方与民间在时间意识上脱节,使此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双方在历法问题上矛盾逐渐加剧,同时造成阳历推行陷入困境。
注释:
[1]选录:《阴历阳历优劣异同论》,《观象丛报》,1920年第6卷第4期,第1页。
[2]C:《对于“改革历法”的一点油盐酱醋》,1929年。
[3]纪彬:《阴历年关与破除迷信》,《民众周报》,1937年第2卷第5期,第12页。
[4]清响:《破迷录·旧历神诞之谬》,《道南》,1929年第3卷第19期,第8页。
[5]竺可桢:《通论·改良阳历之商榷》,《史地学报》,1922年第1卷第4期,第2页。
[6]陆殿杨:《阳历考》,《东方杂志》,1918年第15卷第4期,第161页。
[7]《孙中山全集》第二卷,《命内务部编印历书令》,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年版,第53-54页。
[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民俗礼仪》,第424页。
[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辑,第29页。
[10]风声:《上海房租改用阳历之提议》,《新上海》,1925年第5期,第
130页。
[11]《通令六十县知事转行各学校将改用阳历关系通告学生家属》,《上海公报》,1913年第一期,第14页。
[12]常福元:《历法辨惑》,《观象丛报》,1920年第6卷第5期,第1页。
[13]万风:《农家改用阳历的好处》,《生活》,1926年第1卷第43期,
[14]沧江:《改用太阳历法议》,《国风报》1911年第1卷第4期,第7页。
[15]孟森:《历法议》,《法政学交通社杂志》,1906年第1期。
[16]竺可桢:《通论·改良阳历之商榷》,《史地学报》,1922年第1卷第4期,第2页。
[17]左玉河:《评民初历法上的二元社会》,《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左玉河认为,“二元社会”格局,是一种既对峙、冲突,又妥协与调试的互动关系。
[18]《第四次阳历元旦新年同乐会记事》,《中医杂志》,1924年第13期。
[19]《布告八长渡船牌照定于阳历十二月二十日以前一律缴费换领文》,《上海市公报》,1925年第十三期,第16页。
[20]《江苏巡按使公署饬第3796号》,《江苏省公报》,1914年第323期,第7页。
[21]《教育部中央气象台编定中华民国旧年新旧历日节气简表》,《政府公报》,1919年第1173期,第15页。
[22]《市政府核定明年元旦阳历付租令》,《总商会月报》1927年第7卷第10期。
[23]《孙中山全集》第二卷,《致各省商民通电》,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年版,第15页。
[24]《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临时大总统改元通电》,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年版,第5页。
[25]老向:《年节旧账》,《宇宙风》,1935年第1期,第372页。
[26]陆殿杨:《阳历考》,《东方杂志》,1918年第15卷第4期,第158页。
【关键词】政府推行;阳历;措施及实效
一、为何要改用阳历
既然传统历法经历数千年的演化已固化为民俗文化信仰,那么民国建立伊始又为何要进行推行阳历的历法改革?根据时人的记述及当时世界时局,历法改革应有更深层的原因,笔者认为大致有如下几点:
1.阳历可弥补传统阴历的明显缺陷。阴历历年长度不定,节气在阴历中的分布日期不稳定。此外,置闰不透明,闰月不确定,没有定数。1920年《观象丛报》所载《阴历阳历优劣异同论》:“新历其岁时与太阳年相差,不过每年二十六秒耳。阳历较阴历之为精密也,于此可见矣”,可见时人对阴历计时精确性不足的缺点已有认识。而“废除旧历,主要的理由是因为不便推算……一改用阳历就没有这些弊病了。”另外,阴历中的迷信成分占据相当的比例,尤其是在乡村地区,每至年关时节“是一切迷信的总汇,佞佛拜神,求福免祸,都在这时候达于极点”,阴历上“所列神诞之日,标于书眉。一年三百余日,几占十之六七。考其实,皆属无稽。而诱人以起迷信,其魔力至深且剧”。这在当时也是政府欲废止阴历、推行阳历原因之一。
2.阳历之推行是学习世界文明之必须。竺可桢在《改良阳历之商榷》中从世界时局的大范围来谈论推行阳历的必要性,他认为“世界各国均用阳历,我国若用阴历,则独特异议,在今日铁道轮舶交通时代,必致诸多不便”,“阳历是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学习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必须施行阳历”。时人陆殿杨认为实行阳历乃世界潮流大势所趋,他1918年在《东方杂志》上发表《阳历考》一文中说“今环球之交通即便,不可无公用之年限,此阳历所以有必行之势也”。
3.推行阳历的背后有其政治目的。“窃以授时,贵在统一国历”,历来变朝易代统治者都会“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以达到“顺承厥意”的政治目的。此时全国尚未完全统一,对历法的使用也较为混乱。为了表明自身政权的合法性,临时国民政府也需要有一场能渗透到社会中每一角落的改革。此时恰逢民主之风盛行,全国人民强烈希望革除清王朝的封建势力,推翻清廷之“正朔”。孙中山审时度势,藉此契机推行阳历,以从民众生活必需的历法入手,根除数千年封建统治对民众思想的禁锢。此外,对于宣传民主共和思想,确立革命政权的统治地位,实现社会政治的统一,也有必要实施推行阳历的政策。
二、为推行阳历所采取的措施
民国建立伊始,为政者即开始对已使用数千年的传统历法进行改革,推行阳历。而传统历法观念在国民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如若骤然改变,异常困难。为推广阳历,1912年1月孙中山颁布《命内务部编印历书令》。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制定历书并颁发各省的时间,及节气与历书的附带要求。而应注意的是对这时期的历法结构的规定,在中国社会使用“新旧二历并存”的历法结构,阴历并没有废除。
总的来看,此这项《编印历书令》是一项概括性文件,从政府内部来看,部分革命派官员对推行阳历政策评价甚高,认为此举为“本革命之精神,新全民之耳目,高瞻远瞩,独见其大”。随后便得到已独立于清政府的各省及各界的支持,随后出台相关的历法政策以与中央相互呼应。1912年2月17日,云南省便宣布:“兹定凡关于公私文契、文约、各种合同、钱债结算并司法上之犯罪处罚,及一切关于日期计算之事件,凡在改正朔以前所定,现在尚未完结者,概依旧历推算。奉文以后,新订一切契约、合同及一切关于日期计算之事件,均以新历为准。”
商家收租等事历来都与历法节令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925年《新上海》载《上海房租改用阳历之提议》,提出房屋收租应该改用阳历。在教育方面,首先政府颁布训令告知学校及学生家属改用阳历之政策,1913年《上海公报》刊登《学校改用阳历通告》宣布“教育部颁行学校学年学期及休业日期规程,虽有寒假之准许,仍应由各校将改用阳历之关系,切切通告学生家属,俾可晓然共喻,以期渐改社会习惯,应请通令各县转行各学校遵照”。
除官方政策性推行阳历外,民初的先进知识分子也抱以支持态度。他们多在当时的杂志、报刊等发文以向国民辩解使用阳历之益处,配合政府担当起舆论宣传的作用。1920年,时人常福元撰文《历法辩惑》为阳历辩解,他认为“历法是时时要改革的……外国人都用阳历,就是我们中国单独用时宪历,实在不方便,况且阳历比旧历的好处很多,所以由世界大同上看起来,由择善而从上看起来,我们是应当要采用的”。此外,常福元又举例说明“旧历节气无一定时候”,这对识字很少的农夫栽种带来很多麻烦。而“若用阳历,只要牢记六月六日,便省了许多麻烦”。
另外,对国家财政,教育等方面,“若用阳历,必无此种弊端”。也能破除旧历书纪年下的“吉凶星宿”等等“虚无缥缈之事”。万风在《生活杂志》上发表《农家改用阳历的好处》,文中解释使用阳历“收种气节有一定”,不会造成“阴差阳错”的笑话,以此对长期使用阴历历法进行农事活动的农民宣扬阳历之利。早在政府改历之前,社会中就已有改革历法通用阳历的先声,1911年笔名为沧江的知识分子发文《改用太阳历法议》,言“阴历不足以周今日之用而已”。1906年时人孟森在《历法议》中说经济财政改革就必须探讨改革历法“谈经济而不去阴历之障碍,支支节节以应事变,其何以异于计数者”。
著名气象学家竺可桢先生对此历改运动的认识则较为客观。他认为“改用阳历,利浮于弊”,同意改用阳历,“毅然易朔,固不得称为失策”。但不可骤然行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且不可废止沿用数千年的阴历,“我国数千年以来沿用阴历,积重难返,欲全国通行阳历,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其结果必且阴阳二历暂时并用,如目前之情形是也”。认为二历并行,乃是最终历法改革的结局。可见,阳历作为国家颁布的历法,在法律上已站稳脚跟,阳历的官方身份在社会已得到了承认。 三、推行之实际效果
由《编印历书令》可知在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并没有强令禁止使用阴历。那么因为官方没有此外的辅助政策来加以调适,新旧二历并存必然会导致社会在历法使用上出现混乱的问题。
国民政府试图在中国社会中推广阳历,又不废止阴历,这使政策在民间的推行此后陷入困境,同时造成历法结构上的“二元社会”格局。考察这种“二元社会”下的官方与民间对待阳历的态度,对我们更好的探讨国民的历法认知观念大有裨益,更能更具象的了解阳历推行的实际效果。而由于对历法的理解因人而异,在推行阳历政策实施过程中,两种历法的使用在各层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
1.由于受政府规制制约,官方机构多用阳历。每逢元旦,各上层团体多有例行的聚餐或茶话会之类的聚会,以联络感情,促进交流。1924年,广益医院就与阳历元旦举行同乐会,“于未入席前,各射文虎,与致良佳,席毕抽采,各得赠品,尽欢而散已九时”。民国十四年,《上海市公报》载上海市布告,命“八长渡船牌照定于阳历十二月二十日以前一律缴费换领。”这只是表面情况。政府机构及受官方规制的各学校各团体表面上遵用国历,而实际上则“阳奉阴违,依然放假度旧历节岁者所有所在。
由于政府明文规定“新旧二历并存”的政策,为了避免与民间沟通不便造成的混乱,官方机构发布的训令有时也以阴历为准。1914年江苏省进行报灾时就依照阴历计算,“查照办理凡例文,所称限某月者,各依旧历节气计算,以归画一”。中央观象台编定的节气简表也仍旧是阳历和阴历共同附载的。1927年《总商会月报》载北京政府颁布的《市政府核定阳历付租令》,“自北京教育部颁布历书条例,准许民间翻印发行,遂将阴阳二历并列,以致民间仍习用阴历”。
商业结账日期历来与历法戚戚相关,有着牵丝挂藤的联系,除近代新兴行业在进行商业活动时使用阳历外,受其行业传统、业务性质的影响,大多数传统商行仍然使用旧历。孙中山也感受到改变商业结账日期会造成混乱的局面,骤然使社会各界全盘改用阳历似有不妥,不得不做出“妥协”,于1912年1月8日颁布《致各省商民通电》令:“中华民国改用阳历,惟念各商业向例于阴历年终结账,设骤改章,恐有妨碍,仍以新纪元二月十七日,即旧历除夕为结账之期。希即公布,一体遵行。”可见,即便在官方机构,阳历的使用也不得不让步于社会的实际情况,不能达到政府所期望的效果。
2.官方规制难以触及的社会下层的百姓、商户则主要使用阴历。1912年1月2日孙中山颁布《临时大总统改元通电》时,已经错过了当年的元旦,于是决定“订定于阳历正月十五日,补祝新年。”但从当时一则报刊上的描述,似乎人们对改历后第一个阳历元旦并不是那么热情。乡村甚至有不知阳历为何物者,也不会去关心改历之事,乡下的阳历年“不敲锣鼓,不放鞭炮,不挂灯笼……不串亲戚,不吃年酒,不拜年节……不贴门对,不办年货,不赶年集”,“远不如旧历年来的有味、热闹”。1918年距历改政策颁布已有6年时间,《东方杂志》上《阳历考》一文中说“因旧时人事习惯之关系,大感不便,至今我国已改用阳历六年,然除政府机关及教育界尊用外,多数人民,仍循用旧历”实际上,在这一阶段下层民众对改用阳历政策是抱有抵触情绪的。
在中国社会植入西方历法,却没有禁止使用中国传统阴历,致使阴历在社会各层仍在使用。推行阳历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政府积极的实施,可效果何以至此。官方虽承认新旧二历法共存,但从政府的视角来看,推广社会全部使用阳历才是其最终目的,才是“本革命之精神”,才能“新全民之耳目”,新旧历法共存的状态只是实现其最终目的的一个过渡阶段。事实上,阳历的官方身份虽被承认,但在实际运行中,仍有部分政策发布日期却无法规避的使用阴历。这就造成官方与民间在时间意识上脱节,使此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双方在历法问题上矛盾逐渐加剧,同时造成阳历推行陷入困境。
注释:
[1]选录:《阴历阳历优劣异同论》,《观象丛报》,1920年第6卷第4期,第1页。
[2]C:《对于“改革历法”的一点油盐酱醋》,1929年。
[3]纪彬:《阴历年关与破除迷信》,《民众周报》,1937年第2卷第5期,第12页。
[4]清响:《破迷录·旧历神诞之谬》,《道南》,1929年第3卷第19期,第8页。
[5]竺可桢:《通论·改良阳历之商榷》,《史地学报》,1922年第1卷第4期,第2页。
[6]陆殿杨:《阳历考》,《东方杂志》,1918年第15卷第4期,第161页。
[7]《孙中山全集》第二卷,《命内务部编印历书令》,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年版,第53-54页。
[8]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民俗礼仪》,第424页。
[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辑,第29页。
[10]风声:《上海房租改用阳历之提议》,《新上海》,1925年第5期,第
130页。
[11]《通令六十县知事转行各学校将改用阳历关系通告学生家属》,《上海公报》,1913年第一期,第14页。
[12]常福元:《历法辨惑》,《观象丛报》,1920年第6卷第5期,第1页。
[13]万风:《农家改用阳历的好处》,《生活》,1926年第1卷第43期,
[14]沧江:《改用太阳历法议》,《国风报》1911年第1卷第4期,第7页。
[15]孟森:《历法议》,《法政学交通社杂志》,1906年第1期。
[16]竺可桢:《通论·改良阳历之商榷》,《史地学报》,1922年第1卷第4期,第2页。
[17]左玉河:《评民初历法上的二元社会》,《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左玉河认为,“二元社会”格局,是一种既对峙、冲突,又妥协与调试的互动关系。
[18]《第四次阳历元旦新年同乐会记事》,《中医杂志》,1924年第13期。
[19]《布告八长渡船牌照定于阳历十二月二十日以前一律缴费换领文》,《上海市公报》,1925年第十三期,第16页。
[20]《江苏巡按使公署饬第3796号》,《江苏省公报》,1914年第323期,第7页。
[21]《教育部中央气象台编定中华民国旧年新旧历日节气简表》,《政府公报》,1919年第1173期,第15页。
[22]《市政府核定明年元旦阳历付租令》,《总商会月报》1927年第7卷第10期。
[23]《孙中山全集》第二卷,《致各省商民通电》,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年版,第15页。
[24]《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临时大总统改元通电》,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2年版,第5页。
[25]老向:《年节旧账》,《宇宙风》,1935年第1期,第372页。
[26]陆殿杨:《阳历考》,《东方杂志》,1918年第15卷第4期,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