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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之王》不是一部经典影片,但是从商业片的角度来说,它是成功的。无论是影片的定位还是影片的内容,都是在自身条件和市场环境中作的最优选择。
一
成龙和李连杰两大功夫皇帝的首次银幕对打是《功夫之王》最大的卖点,但是在影片上映之前,他们就给翘首以待的中国观众们浇了两盆冷水。
成龙告诉观众,这电影是拍给美国人看的,大家不要抱太大希望。
李连杰则表示,这电影是拍给我女儿看的。
影片正式上映后,国内的骂声基本没有消停过。骂声集中于《功夫之王》的“媚外”和“媚俗”。这证明了两位功夫皇帝的说法并非谦虚。
最普遍的一个看法是电影是导演妄图对接中美文化、制片方式的失败,认为《功夫之王》是以一个老美的非常肤浅的视角来诠释中国功夫,完全是在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并盲目地将之组合成一锅中国功夫大杂烩。整个影片,画虎不成反类犬。
即使抛开文化对接的问题,许多观众也对影片本身的剧情等方面耿耿于怀。如破绽百出的环节、戏份过于平均导致影片没有主角、美国小孩又俗得不能再俗地成了救世主……当然,大家不约而同地拒不承认李连杰演的那只“滑稽”的猴子是孙悟空。
结论是,“《精灵鼠小弟》的导演,指望他能拍出什么效果?典型的骗钱电影。”
二
其实,这些“影评人士”对《功夫之王》的诟病是《功夫之王》发行方和导演制定的市场策略的必然产物,在拍摄过程中,《功夫之王》非常明确地从投资和回报的现实出发,从地域和年龄上对观众进行了细分,解决了拍给谁看的战略问题,并坚决执行。
地域方面,“这电影是拍给美国人看的。”
考虑到影片7000万美元(在中国电影厂商中这个数字显然是巨大的)的投资和中国大陆本土电影票房的一贯成绩——国内历史总票房第一是可遇不可求的《泰坦尼克号》,票房为4000万美元,国内超级大片票房能上个两亿人民币就非常不错了,7000万美元成本指望在中国收回投资那基本是天方夜谭了。
因此,拉上好莱坞的风险投资绝对不仅仅是让自己少承担高额投资风险的问题,北美市场才是制片方收回投资乃至盈利的的重要保证。但是,双J在好莱坞闯荡积累下来的人气还不保险(李连杰在好莱坞基本没有独立担纲的主流大制作,至于闯荡好莱坞最成功的成龙,尖锋时刻系列的成功最少一半要算在他那个啰嗦的黑人搭档身上,真正独立主演的大制作《环游地球八十天》让投资公司赔惨了),还需要懂得“因地制宜”的好莱坞导演和编剧为北美市场的成功加砖添瓦,当然为了能照顾到中国市场,这个导演最好懂中国文化。于是,娶了孔子后代的美国导演明可夫成了该片的导演。
其实,从《功夫之王》的英文名称或者说本来的名称就可以看出来其要赢得北美市场的盘算。英文名称是《TheForbtdden Kmgdom》,直译是被禁锢的王国,本意要讲的是一个美国人在神秘国度的冒险故事。在电影中,详细交待猴王的来龙去脉、美国救世主等设定明显就是针对着北美市场。
而至于中国市场,李连杰、成龙、袁和平(武指)、西游记(姑且算是这个题材,反正最开始的炒作也是从西游记开始的)这几个名词加在一起,票房想不上亿都难,所以电影内容的确没有必要倾向于国内的观众,只要做好宣传,如起个《功夫之王》之类的更能迎合国内观众心理的名称就行了。
影片的票房分布格局也印证了发行方的选择是正确的。截至2008年5月18日,《功夫之王》全球票房达到9700万美元,其中北美票房约5000万美元,中国大陆为北美外《功夫之王》第二大市场,票房约为2400万美元。这与影片北美市场为主、中国市场为辅的定位是吻合的。
观众的年龄层次方面,“这电影是拍给我女儿看的”。
李连杰在一次访谈中谈到,最初的剧本2003年就出来了,当时的剧本拥有者producer对这部电影的设想是唐僧从寺院出来了,又打到兵马俑去了——这自然不可能在东方发行,但是太传统的《西游记》西方也没法接受,于是电影的概念就出来了一个小孩子的梦。一个小孩子看太多东方功夫电影,进入了一个梦幻世界(这也是选择明可夫为导演的另一个原因,此君之前的主要电影作品是《狮子王》和《精灵鼠小弟》)。
这样的设定非常讨巧。首先它能让电影在各地市场抵消一部分文化隔阂造成的影响,因为小孩子的世界总是比成人的世界简单和容易进入;其次就是这种虽然定位于少年却老少咸宜的电影往往由于受众的庞大而能保证一定的票房;还有一个功能就是从一个小孩子的梦的角度切入更便于对影片的情节和结构进行逻辑梳理,即使有不合理的情节也方便用“梦”一言以蔽之。
当然,这样定位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商业目的太强的电影往往会因为小心翼翼和保守而落入各种各样的俗套,《功夫之王》在国内的被骂就是证明。
三
对比一些其他的影片,我们或许更能理解《功夫之王》“媚外”和“媚俗”的苦心。
在北美市场,由于文化的隔阂等原因,以东方元素为题材的影片很难获得票房上的突破。例如美国大导演沃卓斯基兄弟(黑客帝国导演)根据日本漫画捣鼓出的《急速赛车》在美国上映后票房惨淡,并有让制片方血本无归的趋势,虽然导致失败的原因很多,但东方元素为主题确实是原因之一,因此,《功夫之王》能在北美获得五千万美元的票房成绩已经非常不易。
此外,对于商业影片来说,拍摄得俗一点往往保险,别出心裁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得很惨。例如著名恐怖片系列《异形》拍到第三集时,以个性著称的导演大卫,芬奇一改“主角不死”的好莱坞定律,别出心裁地让女主角和异形同归于尽了,他倒是实现自己不俗的理想了,但是投资方拍摄《异形》第四集的时候迫于女主角巨大的票房号召力,不得不让大类发明了克隆技术,又把女主角弄活了……一时成为笑柄。
其实,明可夫本来有机会让《功夫之王》的结尾变得“不俗点”,让整个故事真的成为主人公的一个梦,主人公从梦中没有获得功夫,而获得了勇气和信心。但这样做的话,要是影片票房好了,续集用什么理由拍?总不能再让小孩子做个梦吧?因此,影片的结尾还是得按照传统套路来,我们的美国小英雄有了真功夫,并刻苦训练,随时准备为了世界和平而战……
因此,《功夫之王》绝对不是一部经典影片,但是从商业片的角度来说,它是成功的。无论是影片的定位还是影片的内容,都是在自身条件和市场环境中做的最优选择,这种选择肯定会伤害一部分观众的情感,但对一种商业投资行为来说,很难有一个产品可以完全兼顾到每一个观众,掌握住有能力吸引、而且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群体,才是制片方看重的。
责编 林学勤
一
成龙和李连杰两大功夫皇帝的首次银幕对打是《功夫之王》最大的卖点,但是在影片上映之前,他们就给翘首以待的中国观众们浇了两盆冷水。
成龙告诉观众,这电影是拍给美国人看的,大家不要抱太大希望。
李连杰则表示,这电影是拍给我女儿看的。
影片正式上映后,国内的骂声基本没有消停过。骂声集中于《功夫之王》的“媚外”和“媚俗”。这证明了两位功夫皇帝的说法并非谦虚。
最普遍的一个看法是电影是导演妄图对接中美文化、制片方式的失败,认为《功夫之王》是以一个老美的非常肤浅的视角来诠释中国功夫,完全是在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并盲目地将之组合成一锅中国功夫大杂烩。整个影片,画虎不成反类犬。
即使抛开文化对接的问题,许多观众也对影片本身的剧情等方面耿耿于怀。如破绽百出的环节、戏份过于平均导致影片没有主角、美国小孩又俗得不能再俗地成了救世主……当然,大家不约而同地拒不承认李连杰演的那只“滑稽”的猴子是孙悟空。
结论是,“《精灵鼠小弟》的导演,指望他能拍出什么效果?典型的骗钱电影。”
二
其实,这些“影评人士”对《功夫之王》的诟病是《功夫之王》发行方和导演制定的市场策略的必然产物,在拍摄过程中,《功夫之王》非常明确地从投资和回报的现实出发,从地域和年龄上对观众进行了细分,解决了拍给谁看的战略问题,并坚决执行。
地域方面,“这电影是拍给美国人看的。”
考虑到影片7000万美元(在中国电影厂商中这个数字显然是巨大的)的投资和中国大陆本土电影票房的一贯成绩——国内历史总票房第一是可遇不可求的《泰坦尼克号》,票房为4000万美元,国内超级大片票房能上个两亿人民币就非常不错了,7000万美元成本指望在中国收回投资那基本是天方夜谭了。
因此,拉上好莱坞的风险投资绝对不仅仅是让自己少承担高额投资风险的问题,北美市场才是制片方收回投资乃至盈利的的重要保证。但是,双J在好莱坞闯荡积累下来的人气还不保险(李连杰在好莱坞基本没有独立担纲的主流大制作,至于闯荡好莱坞最成功的成龙,尖锋时刻系列的成功最少一半要算在他那个啰嗦的黑人搭档身上,真正独立主演的大制作《环游地球八十天》让投资公司赔惨了),还需要懂得“因地制宜”的好莱坞导演和编剧为北美市场的成功加砖添瓦,当然为了能照顾到中国市场,这个导演最好懂中国文化。于是,娶了孔子后代的美国导演明可夫成了该片的导演。
其实,从《功夫之王》的英文名称或者说本来的名称就可以看出来其要赢得北美市场的盘算。英文名称是《TheForbtdden Kmgdom》,直译是被禁锢的王国,本意要讲的是一个美国人在神秘国度的冒险故事。在电影中,详细交待猴王的来龙去脉、美国救世主等设定明显就是针对着北美市场。
而至于中国市场,李连杰、成龙、袁和平(武指)、西游记(姑且算是这个题材,反正最开始的炒作也是从西游记开始的)这几个名词加在一起,票房想不上亿都难,所以电影内容的确没有必要倾向于国内的观众,只要做好宣传,如起个《功夫之王》之类的更能迎合国内观众心理的名称就行了。
影片的票房分布格局也印证了发行方的选择是正确的。截至2008年5月18日,《功夫之王》全球票房达到9700万美元,其中北美票房约5000万美元,中国大陆为北美外《功夫之王》第二大市场,票房约为2400万美元。这与影片北美市场为主、中国市场为辅的定位是吻合的。
观众的年龄层次方面,“这电影是拍给我女儿看的”。
李连杰在一次访谈中谈到,最初的剧本2003年就出来了,当时的剧本拥有者producer对这部电影的设想是唐僧从寺院出来了,又打到兵马俑去了——这自然不可能在东方发行,但是太传统的《西游记》西方也没法接受,于是电影的概念就出来了一个小孩子的梦。一个小孩子看太多东方功夫电影,进入了一个梦幻世界(这也是选择明可夫为导演的另一个原因,此君之前的主要电影作品是《狮子王》和《精灵鼠小弟》)。
这样的设定非常讨巧。首先它能让电影在各地市场抵消一部分文化隔阂造成的影响,因为小孩子的世界总是比成人的世界简单和容易进入;其次就是这种虽然定位于少年却老少咸宜的电影往往由于受众的庞大而能保证一定的票房;还有一个功能就是从一个小孩子的梦的角度切入更便于对影片的情节和结构进行逻辑梳理,即使有不合理的情节也方便用“梦”一言以蔽之。
当然,这样定位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商业目的太强的电影往往会因为小心翼翼和保守而落入各种各样的俗套,《功夫之王》在国内的被骂就是证明。
三
对比一些其他的影片,我们或许更能理解《功夫之王》“媚外”和“媚俗”的苦心。
在北美市场,由于文化的隔阂等原因,以东方元素为题材的影片很难获得票房上的突破。例如美国大导演沃卓斯基兄弟(黑客帝国导演)根据日本漫画捣鼓出的《急速赛车》在美国上映后票房惨淡,并有让制片方血本无归的趋势,虽然导致失败的原因很多,但东方元素为主题确实是原因之一,因此,《功夫之王》能在北美获得五千万美元的票房成绩已经非常不易。
此外,对于商业影片来说,拍摄得俗一点往往保险,别出心裁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得很惨。例如著名恐怖片系列《异形》拍到第三集时,以个性著称的导演大卫,芬奇一改“主角不死”的好莱坞定律,别出心裁地让女主角和异形同归于尽了,他倒是实现自己不俗的理想了,但是投资方拍摄《异形》第四集的时候迫于女主角巨大的票房号召力,不得不让大类发明了克隆技术,又把女主角弄活了……一时成为笑柄。
其实,明可夫本来有机会让《功夫之王》的结尾变得“不俗点”,让整个故事真的成为主人公的一个梦,主人公从梦中没有获得功夫,而获得了勇气和信心。但这样做的话,要是影片票房好了,续集用什么理由拍?总不能再让小孩子做个梦吧?因此,影片的结尾还是得按照传统套路来,我们的美国小英雄有了真功夫,并刻苦训练,随时准备为了世界和平而战……
因此,《功夫之王》绝对不是一部经典影片,但是从商业片的角度来说,它是成功的。无论是影片的定位还是影片的内容,都是在自身条件和市场环境中做的最优选择,这种选择肯定会伤害一部分观众的情感,但对一种商业投资行为来说,很难有一个产品可以完全兼顾到每一个观众,掌握住有能力吸引、而且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群体,才是制片方看重的。
责编 林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