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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加强税收检查工作是整个税务系统的重要任务,也是基层税务部门,尤其是税收稽查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基层税收执法法治化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在权力行使、执法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的问题,在简政放权大环境下,税务机关后续监管存在较大压力。提升税收执法的公正透明度、强化税收检查工作,是税务机关新的使命。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税收检查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来分析对策。
关键词:税收检查;难点;对策;问题
一、税收检查概述
税收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审查、核实、监督活动的总称。税收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检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到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及经营情况。税收检查作为税收监督的重要手段,它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合理分配国民收入,巩固经济改革的成果,提高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水平是十分重要的,对于顺利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税收检查工作的难点
(一)税收法治观念淡薄
税收检查工作的开展依赖于对税法的准确解读和执行,我国各级税收执法者的依法治税理念淡薄,税收的法制化进程困难较多,这就造成了税收检查工作开展不畅。在整个税收系统中,基层税收干部对税法的掌握程度不强、能力不足,税务部门的知识结构较为简单,对税法缺乏整体的认识。税务部门不能根据税法的变化来调整工作方式,只重视征管过程而忽视征管效果。目前,税务部门本身的人员编制较少,税务人员老龄化较为严重,缺少业务过硬素质较高的中坚力量,这也是税收执法的缺陷之一。在执行税收检查工作时,存在执法不严、越权执法的现象,对检查任务敷衍了事。
(二)税收检查依据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收检查工作缺乏充分的政策依据作为保障,执法法治化基础未夯实。现行的政策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征管法的实时细则,整个税法的执法体系尚未完善。在执行税收检查的过程中,常常会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规范之间的冲突而且法律规范缺失的情况较多,给执法带来了操作难度。同时,现行的税法和实施条例由多部门出台,税法立法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在政策解读上存在偏差。在税收检查工作中,税法执法的权威性较弱。税务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自由裁量缺乏法律依据而充满更多的主观因素,这会造成被检查单位的不满情绪。由于各地区的税法具体的征管措施不尽相同,在处理跨区经营的税收检查工作时,往往会造成各地处罚力度不同,使税法丧失公平。
(三)检查方式不科学
一是目前税收执法检查档案收集整理有缺陷,多是些检查文书类,少违法事实资料,不注重用历史资料对被查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缺乏检查的连续性;二是检查人员对被查部门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不注重听取和分析被查部门的汇报解释;三是由于执法检查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检查组临时抽调人员组成,有些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往往走马看花,蜻蜒点水,有的甚至只是听听看看,走走转转,流于形式。而一些被查单位则做表面文章,在检查之前精心准备,掩盖了平时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这种一阵风似的检查既没有引起业务部门的足够重视,也没有取得很好的实际效果。
(四)税收检查质量差
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工作尚未做到规范评估,提质增效。一方面,税收检查工作缺少明确的工作方法,在稽查取证的过程中评估的方法较为单一。纳税评估的方式不规范,对案卷资料的处理缺少明确指引。另一方面,税收检查工作缺少明确的工作要求,不能将评估汇算清缴、重点税源调查、专项检查等结合起来,实行多税种、多事项联动评估。目前尚未建立健全评估管理工作机制,不能形成检查合力。评估工作未做到互相制约、有效开展。各评估环节未能有效贯通,相互之间缺乏制约和监督功能。
三、完善税收检查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案源管理
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工作要实行对案源的集中管理来防止同一家企业被多次接受调查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同时作为税务机关多项任务的工作对象。首先,税务机关的案源管理部門要将本辖区内的所有税收检查对象进行合理的分布和分配。将上级委派的各类任务按照风险程度进行管理,将各对象按照风险大小和时期不同进行划分。要根据案源,对选案情况记录台帐。其次,税务机关要在日常对辖区内的纳税户进行实时跟踪,对存在疑点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再将名单上报案源管理部门,进行信息的确认。最后,对于已经检查的对象,要合理分析其经营情况,对尚未充分证明疑点的案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配合,在以后年度进一步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选案分析
在确定了税收检查的案源后,要进一步加强选案分析。提高年度检查的质量需要对案例进行大量的分析,对案源进行全面的整理,在分析和整理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为了能够尽快的发现问题,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人员需要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同时要对计算机系统熟练掌握。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首先要选出符合条件的案源,在对整个案源进行大致分类的前提下选择具有特殊性的案例。其次整个选案分析过程要以税务机关人员的经验为主,计算机系统的计算功能为辅,筛选出风险较高的纳税人作为税收检查的对象。最后,要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同行业的案源进行数据分析,得到数据的一般性规律。
(三)提高检查质量
税法规定,对同一企业一年只能开展一次检查工作,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利用一次检查工作对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和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充分获取企业的信息,并在以后的分析总结中持续利用。税务机关要提高税收检查的质量,利用计算机系统强化数据分析。首先,提高检查质量体现在选案上,要选出具有代表性、体现行业归类的数据指标,建立分析模型,有的放矢的收集企业数据。在建立了指标体系后,便于税务机关按图索骥,抓住企业的疑点。其次,要充分借助外界资源,与各部门一起合作,形成信息的互联。在进行案例的评估和核查阶段,要利用第三方信息,结合已掌握资料对企业进行深入了解。第三方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经营信息、银行的收付款信息等。税务机关要拓宽信息采集的渠道,与各部门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数据交接传递,将第三方信息转化为税务检查的征管数据,使检查工作更符合客观事实。最后,要明确税收检查后的惩治措施。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信息互通。将稽查结果在共享平台公布,发送到各部门,为企业在发票开具、出口退税等环节设限,同时也要对企业的银行贷款和出境行为设限。
(四)推行实践创新
在开展税务检查工作时,应创新方法、提升效率。在对本次检查内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结合国内国际先进的税收检查经验案例,对检查工作进行创新。推进税收检查工作的现代化,遵从法治的基础上提升效率。加大税收检查的执法力度,将检查结果曝光,在税收系统内留下痕迹。强化与外部单位间的经验交流,总结方法,使检查工作更便捷高效。
(五)培养检查人员
税务检查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的人员作为保障,税务机关想要提高税务检查质量必须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首先,在人员录用上做到满足需求。税务机关的人才录用普遍是通过国家统一的公务员选拔程序,在制定选拔标准时可对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限制,保证录用来的人员具备税务检查所需的素质。其次,强化人员的日常培训。可以有省、市级的税务机关对全系统内的税务检查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将培训工作常态化,对最近的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和解读。最后,加强日常考核。将税务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税务干部的年度绩效挂钩,督促税务人员自觉加强税务检查工作质效。
参考文献
[1]武伟.基层税收工作中税收法定原则的思考和实践[J].改革与开放,2015,(07).
[2]王虎.规范税收执法程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J].国际税收,2014,(03).
[3]姚斌森.新形势下税务部门如何规避税收执法风险[J].会计师,2011,(06).
作者简介:
程燕凌,单县财政收入督导检查办公室。
关键词:税收检查;难点;对策;问题
一、税收检查概述
税收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审查、核实、监督活动的总称。税收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检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到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及经营情况。税收检查作为税收监督的重要手段,它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合理分配国民收入,巩固经济改革的成果,提高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水平是十分重要的,对于顺利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税收检查工作的难点
(一)税收法治观念淡薄
税收检查工作的开展依赖于对税法的准确解读和执行,我国各级税收执法者的依法治税理念淡薄,税收的法制化进程困难较多,这就造成了税收检查工作开展不畅。在整个税收系统中,基层税收干部对税法的掌握程度不强、能力不足,税务部门的知识结构较为简单,对税法缺乏整体的认识。税务部门不能根据税法的变化来调整工作方式,只重视征管过程而忽视征管效果。目前,税务部门本身的人员编制较少,税务人员老龄化较为严重,缺少业务过硬素质较高的中坚力量,这也是税收执法的缺陷之一。在执行税收检查工作时,存在执法不严、越权执法的现象,对检查任务敷衍了事。
(二)税收检查依据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收检查工作缺乏充分的政策依据作为保障,执法法治化基础未夯实。现行的政策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征管法的实时细则,整个税法的执法体系尚未完善。在执行税收检查的过程中,常常会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规范之间的冲突而且法律规范缺失的情况较多,给执法带来了操作难度。同时,现行的税法和实施条例由多部门出台,税法立法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在政策解读上存在偏差。在税收检查工作中,税法执法的权威性较弱。税务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自由裁量缺乏法律依据而充满更多的主观因素,这会造成被检查单位的不满情绪。由于各地区的税法具体的征管措施不尽相同,在处理跨区经营的税收检查工作时,往往会造成各地处罚力度不同,使税法丧失公平。
(三)检查方式不科学
一是目前税收执法检查档案收集整理有缺陷,多是些检查文书类,少违法事实资料,不注重用历史资料对被查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缺乏检查的连续性;二是检查人员对被查部门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不注重听取和分析被查部门的汇报解释;三是由于执法检查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检查组临时抽调人员组成,有些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往往走马看花,蜻蜒点水,有的甚至只是听听看看,走走转转,流于形式。而一些被查单位则做表面文章,在检查之前精心准备,掩盖了平时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这种一阵风似的检查既没有引起业务部门的足够重视,也没有取得很好的实际效果。
(四)税收检查质量差
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工作尚未做到规范评估,提质增效。一方面,税收检查工作缺少明确的工作方法,在稽查取证的过程中评估的方法较为单一。纳税评估的方式不规范,对案卷资料的处理缺少明确指引。另一方面,税收检查工作缺少明确的工作要求,不能将评估汇算清缴、重点税源调查、专项检查等结合起来,实行多税种、多事项联动评估。目前尚未建立健全评估管理工作机制,不能形成检查合力。评估工作未做到互相制约、有效开展。各评估环节未能有效贯通,相互之间缺乏制约和监督功能。
三、完善税收检查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案源管理
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工作要实行对案源的集中管理来防止同一家企业被多次接受调查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同时作为税务机关多项任务的工作对象。首先,税务机关的案源管理部門要将本辖区内的所有税收检查对象进行合理的分布和分配。将上级委派的各类任务按照风险程度进行管理,将各对象按照风险大小和时期不同进行划分。要根据案源,对选案情况记录台帐。其次,税务机关要在日常对辖区内的纳税户进行实时跟踪,对存在疑点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再将名单上报案源管理部门,进行信息的确认。最后,对于已经检查的对象,要合理分析其经营情况,对尚未充分证明疑点的案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配合,在以后年度进一步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选案分析
在确定了税收检查的案源后,要进一步加强选案分析。提高年度检查的质量需要对案例进行大量的分析,对案源进行全面的整理,在分析和整理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为了能够尽快的发现问题,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人员需要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同时要对计算机系统熟练掌握。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首先要选出符合条件的案源,在对整个案源进行大致分类的前提下选择具有特殊性的案例。其次整个选案分析过程要以税务机关人员的经验为主,计算机系统的计算功能为辅,筛选出风险较高的纳税人作为税收检查的对象。最后,要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同行业的案源进行数据分析,得到数据的一般性规律。
(三)提高检查质量
税法规定,对同一企业一年只能开展一次检查工作,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利用一次检查工作对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和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充分获取企业的信息,并在以后的分析总结中持续利用。税务机关要提高税收检查的质量,利用计算机系统强化数据分析。首先,提高检查质量体现在选案上,要选出具有代表性、体现行业归类的数据指标,建立分析模型,有的放矢的收集企业数据。在建立了指标体系后,便于税务机关按图索骥,抓住企业的疑点。其次,要充分借助外界资源,与各部门一起合作,形成信息的互联。在进行案例的评估和核查阶段,要利用第三方信息,结合已掌握资料对企业进行深入了解。第三方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经营信息、银行的收付款信息等。税务机关要拓宽信息采集的渠道,与各部门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数据交接传递,将第三方信息转化为税务检查的征管数据,使检查工作更符合客观事实。最后,要明确税收检查后的惩治措施。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信息互通。将稽查结果在共享平台公布,发送到各部门,为企业在发票开具、出口退税等环节设限,同时也要对企业的银行贷款和出境行为设限。
(四)推行实践创新
在开展税务检查工作时,应创新方法、提升效率。在对本次检查内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结合国内国际先进的税收检查经验案例,对检查工作进行创新。推进税收检查工作的现代化,遵从法治的基础上提升效率。加大税收检查的执法力度,将检查结果曝光,在税收系统内留下痕迹。强化与外部单位间的经验交流,总结方法,使检查工作更便捷高效。
(五)培养检查人员
税务检查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的人员作为保障,税务机关想要提高税务检查质量必须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首先,在人员录用上做到满足需求。税务机关的人才录用普遍是通过国家统一的公务员选拔程序,在制定选拔标准时可对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限制,保证录用来的人员具备税务检查所需的素质。其次,强化人员的日常培训。可以有省、市级的税务机关对全系统内的税务检查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将培训工作常态化,对最近的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和解读。最后,加强日常考核。将税务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税务干部的年度绩效挂钩,督促税务人员自觉加强税务检查工作质效。
参考文献
[1]武伟.基层税收工作中税收法定原则的思考和实践[J].改革与开放,2015,(07).
[2]王虎.规范税收执法程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J].国际税收,2014,(03).
[3]姚斌森.新形势下税务部门如何规避税收执法风险[J].会计师,2011,(06).
作者简介:
程燕凌,单县财政收入督导检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