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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小额信贷是指一定区域内,面向融资弱势群体的小额贷款形式。完善的小额信贷公司应该满足服务弱势群体和保持商业可持续两个条件。本文从信息经济学、现代契约理论以及资金供求等方面分析试点地区小额信贷公司的效率,并针对我国目前小额信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困境,认为应该从明确定位目标群体、加强小额信贷专业技术,防范发展中的风险,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促进组织创新等方面推进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公司发展,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小额信贷公司 商业化可持续
一、引言
2005年始,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五省(区)开展了由民营资本经营的“只贷不存”商业化小额信贷试点。至今,五个省(区)的试点县(市)已分别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并开始运作。完善的小额信贷公司应该是商业化可持续的,即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能成功服务弱势群体,二是能保持商业可持续。其中商业可持续包括组织上、操作上以及财务上的可持续。世界上7000多个由非政府组织经营的小额信贷项目中,只有不到1%是财务可持续的(Alexandra,2006)。商业可持续同样是我国小额信贷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试点的日生隆、晋源泰等小额信贷公司出现了后续资金不足的困境。服务目标群体与保持商业可持续两个条件只要有一项没能满足,现存的小额信贷公司可持续发展前景就令人担忧。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效率分析
我国金融改革的经验表明,如果没有很好的激励和竞争,我国目前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并没有足够的动力进入农村金融领域,以积极开拓的创新精神从事小额贷款活动。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其在客户信息方面的比较优势,开发适合小额信贷业务的特殊信贷管理技术,可以保证为那些因为无力提供担保(抵押)品而被排斥于正规金融之外的客户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将大规模的金融资金和丰富的社区信息结合起来,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地找到了自身的市场空间,初步展现了商业化小额信贷运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社会和谐发展以及建设新农村有着重大意义。
1.小额贷款公司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
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小额信贷业务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经营者往往利用资金供求双方紧密的人缘、地缘关系,使得贷款方对借款者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更容易了解,这样就避免或者减少了“逆向选择”的产生。同样,由于小额信贷资金供求双方的关系紧密,贷款方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了解借款者归还贷款的可能性以及进展,并且可以随时采取相应措施,监督、督促贷款的足额、按时归还。这样,“道德风险”问题也有效地缓解了。总之,小额信贷借贷双方可以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有效地克服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各种问题,使得不良贷款率大大降低。
2.小额贷款公司有助于合约的有效执行
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契约是不完全的。因此融资契约的达成与实施离不开借贷双方的人际信任。小额信贷的借款者和贷款方接触频繁,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感情联系,传统的道德束缚较强等现实决定小额信贷天然地贴近农户,贴近中小企业,而使得双方之间的契约充满了人性化的交易特征,充分利用声誉机制。小额信贷常常采取无担保无抵押的措施发放贷款,并且还款率非常高,其可行性是由民间信用、社会督促所决定的。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主,信用贷款占比高达60.7%。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和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70%以上的贷款都是担保贷款,其余主要按照信用贷款方式发放。而山西平遥晋泰源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方式以抵押为主,占贷款余额的70.87%。
3.小额贷款公司是增加农村资金供给的有效途径
研究表明,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政府强制性的制度供给与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需求并没有形成均衡,主要表现为对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供给不足. 正规金融机构与补助性的小额信贷项目常常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使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农户等只能从非正规金融市场筹措资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高额贷款利率抑制了资金需求,不利于三农发展。信贷官员与扶贫官员下放贷款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给。因此发展商业化可持续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有效增加农村资金供给、服务目标客户。
三、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困境
1.目标群体的定位不明确
一方面,按照小额贷款的经营模式,农村贫困农户才是小额贷款公司真正的客户主体. 这个市场主要是基于小额贷款公司比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具有客户信息方面的比较优势. 例如,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个体经营户作为担保贷款主体,显然不能合理消化3000万元的投资资金。从长期来看,这个市场也很容易被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挤压。另一方面,从本质上来说小额信贷是一种小额贷款形式,既然是贷款,就要求有贷有还,这区别于社会救助性质的补贴式扶贫项目。四川省稻城县小额信贷项目一直坚持以绝对贫困人口为发放对象,结果产生大量呆坏账、影响项目正常运营。
2.专业技术方面缺乏经验
小额贷款公司在应用小额信贷专业技术方面缺乏经验,信贷产品和市场开拓方面简单复制商业银行模式。除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占比较高外,其他几家小额贷款公司仍然主要采取担保、抵押等贷款形式,与“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贷运作特点不符。
3.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弱
尽管在设立小额信贷公司时,各试点都明确要求贷款公司建立准备金制度和风险保障基金等风险控制措施,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仍然没有明确建立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特别是部分试点公司单笔贷款金额较高,这将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
4.资金来源的持续性无法保证
小额信贷公司存在资金来源无法保证的困难.小额信贷初始运营资本规模一般不大,加上中国的政策规定小额信贷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吸收存款来提供贷款的所需资金。
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明确定位目标群体
小额贷款公司要合理地找到市场空间就必须利用人缘,地缘关系发挥信息比较优势把目标客户定位于贫困人口,才能避免被正规金融机构挤压.对贫困人口进行一定的划分是很必要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小额信贷的商业化可持续。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项目的目标群体不是绝对贫困的人口,而是相对还款能力较强的贫困农户和微小企业。,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研分析潜在客户群体的存在,分层次分析潜在客户的贷款需求,从事贷款营销,主动满足客户需求,加强客户关系的管理。
2.加强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 要为联保贷款、等级评分法、小额授信贷款等小额信贷专业性技术的应用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加大对客户信用数据系统的建设,加大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力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建议把已成立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3.防范发展中的风险
要注意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额度比较大的影响,注意防范发展中的风险。一方面要强化贷款规模控制的内控机制建设。同时,由于农户和微小型企业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实力不足,需要与保险、抵押担保等机制的配套运作。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的保障。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定位模糊、设立程序的法律依据缺乏的现实,试点地区可以优先考虑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地方性条例,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风险。
4.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创新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
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后,原本服务农村地区成熟的小额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村镇银行等信贷机构转化。原有限制小额信贷只贷不存的局面就可以改变,通过村镇银行这种渠道,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可以更加丰富,有利于推动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发展。现在试点的商业化小额信贷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政府不允许其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几个股东的自有资金和特定机构的批发性融资,现在已经出现后续资金缺乏的困境,解决以上问题还有赖于新政策的出台。
创新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可以有各种途径: 对运行成功的非政府组织(NGO)小额信贷机构,可改造成为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机构。同时,推进建立在社区互助基础上的社区发展基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服务农户和微小型客户的机制。发展商业化可持续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从利率、税收、技术多方面促进组织创新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钱水土 乐 韵:中国小额信贷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5)
[2]王 平: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设计与成效评价[J].中国金融,2007(3)
[3]焦瑾璞:探索发展小额信贷的有效模式[J].中国金融,2007(2)
[关键词] 小额信贷公司 商业化可持续
一、引言
2005年始,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五省(区)开展了由民营资本经营的“只贷不存”商业化小额信贷试点。至今,五个省(区)的试点县(市)已分别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并开始运作。完善的小额信贷公司应该是商业化可持续的,即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能成功服务弱势群体,二是能保持商业可持续。其中商业可持续包括组织上、操作上以及财务上的可持续。世界上7000多个由非政府组织经营的小额信贷项目中,只有不到1%是财务可持续的(Alexandra,2006)。商业可持续同样是我国小额信贷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试点的日生隆、晋源泰等小额信贷公司出现了后续资金不足的困境。服务目标群体与保持商业可持续两个条件只要有一项没能满足,现存的小额信贷公司可持续发展前景就令人担忧。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效率分析
我国金融改革的经验表明,如果没有很好的激励和竞争,我国目前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并没有足够的动力进入农村金融领域,以积极开拓的创新精神从事小额贷款活动。而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其在客户信息方面的比较优势,开发适合小额信贷业务的特殊信贷管理技术,可以保证为那些因为无力提供担保(抵押)品而被排斥于正规金融之外的客户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将大规模的金融资金和丰富的社区信息结合起来,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地找到了自身的市场空间,初步展现了商业化小额信贷运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社会和谐发展以及建设新农村有着重大意义。
1.小额贷款公司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
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小额信贷业务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经营者往往利用资金供求双方紧密的人缘、地缘关系,使得贷款方对借款者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更容易了解,这样就避免或者减少了“逆向选择”的产生。同样,由于小额信贷资金供求双方的关系紧密,贷款方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了解借款者归还贷款的可能性以及进展,并且可以随时采取相应措施,监督、督促贷款的足额、按时归还。这样,“道德风险”问题也有效地缓解了。总之,小额信贷借贷双方可以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有效地克服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各种问题,使得不良贷款率大大降低。
2.小额贷款公司有助于合约的有效执行
现代契约理论认为,契约是不完全的。因此融资契约的达成与实施离不开借贷双方的人际信任。小额信贷的借款者和贷款方接触频繁,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感情联系,传统的道德束缚较强等现实决定小额信贷天然地贴近农户,贴近中小企业,而使得双方之间的契约充满了人性化的交易特征,充分利用声誉机制。小额信贷常常采取无担保无抵押的措施发放贷款,并且还款率非常高,其可行性是由民间信用、社会督促所决定的。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主,信用贷款占比高达60.7%。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和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70%以上的贷款都是担保贷款,其余主要按照信用贷款方式发放。而山西平遥晋泰源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方式以抵押为主,占贷款余额的70.87%。
3.小额贷款公司是增加农村资金供给的有效途径
研究表明,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政府强制性的制度供给与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需求并没有形成均衡,主要表现为对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供给不足. 正规金融机构与补助性的小额信贷项目常常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使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农户等只能从非正规金融市场筹措资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高额贷款利率抑制了资金需求,不利于三农发展。信贷官员与扶贫官员下放贷款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给。因此发展商业化可持续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有效增加农村资金供给、服务目标客户。
三、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困境
1.目标群体的定位不明确
一方面,按照小额贷款的经营模式,农村贫困农户才是小额贷款公司真正的客户主体. 这个市场主要是基于小额贷款公司比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具有客户信息方面的比较优势. 例如,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个体经营户作为担保贷款主体,显然不能合理消化3000万元的投资资金。从长期来看,这个市场也很容易被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挤压。另一方面,从本质上来说小额信贷是一种小额贷款形式,既然是贷款,就要求有贷有还,这区别于社会救助性质的补贴式扶贫项目。四川省稻城县小额信贷项目一直坚持以绝对贫困人口为发放对象,结果产生大量呆坏账、影响项目正常运营。
2.专业技术方面缺乏经验
小额贷款公司在应用小额信贷专业技术方面缺乏经验,信贷产品和市场开拓方面简单复制商业银行模式。除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占比较高外,其他几家小额贷款公司仍然主要采取担保、抵押等贷款形式,与“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贷运作特点不符。
3.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弱
尽管在设立小额信贷公司时,各试点都明确要求贷款公司建立准备金制度和风险保障基金等风险控制措施,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仍然没有明确建立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特别是部分试点公司单笔贷款金额较高,这将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
4.资金来源的持续性无法保证
小额信贷公司存在资金来源无法保证的困难.小额信贷初始运营资本规模一般不大,加上中国的政策规定小额信贷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吸收存款来提供贷款的所需资金。
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明确定位目标群体
小额贷款公司要合理地找到市场空间就必须利用人缘,地缘关系发挥信息比较优势把目标客户定位于贫困人口,才能避免被正规金融机构挤压.对贫困人口进行一定的划分是很必要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小额信贷的商业化可持续。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项目的目标群体不是绝对贫困的人口,而是相对还款能力较强的贫困农户和微小企业。,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研分析潜在客户群体的存在,分层次分析潜在客户的贷款需求,从事贷款营销,主动满足客户需求,加强客户关系的管理。
2.加强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 要为联保贷款、等级评分法、小额授信贷款等小额信贷专业性技术的应用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加大对客户信用数据系统的建设,加大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力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建议把已成立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3.防范发展中的风险
要注意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额度比较大的影响,注意防范发展中的风险。一方面要强化贷款规模控制的内控机制建设。同时,由于农户和微小型企业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实力不足,需要与保险、抵押担保等机制的配套运作。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的保障。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定位模糊、设立程序的法律依据缺乏的现实,试点地区可以优先考虑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地方性条例,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风险。
4.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创新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
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后,原本服务农村地区成熟的小额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村镇银行等信贷机构转化。原有限制小额信贷只贷不存的局面就可以改变,通过村镇银行这种渠道,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可以更加丰富,有利于推动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发展。现在试点的商业化小额信贷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政府不允许其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几个股东的自有资金和特定机构的批发性融资,现在已经出现后续资金缺乏的困境,解决以上问题还有赖于新政策的出台。
创新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可以有各种途径: 对运行成功的非政府组织(NGO)小额信贷机构,可改造成为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机构。同时,推进建立在社区互助基础上的社区发展基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探索服务农户和微小型客户的机制。发展商业化可持续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从利率、税收、技术多方面促进组织创新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钱水土 乐 韵:中国小额信贷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5)
[2]王 平: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设计与成效评价[J].中国金融,2007(3)
[3]焦瑾璞:探索发展小额信贷的有效模式[J].中国金融,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