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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实施以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教师对“基础”课考试改革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引导学生学好“基础”课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由于部分教师在“基础”课考试的考核内容、考核主体、考核手段和考核时限等方面的理解上有偏差,致使部分“基础”课考试改革的探索走入了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