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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产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质量更是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重大举措,本文将根据工程实例浅要分析建筑工程监理方面的一些问题。
关键字:建设工程 监理 问题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en an important par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and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is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development and the vital interests of the masses, it has been well received by the concerns of the communit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system is a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itiative projects, this paper analyze some problems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就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工程建设投资、进度、质量按计划实现,确保工程建设科学推进,并达到节约投资、保持质量、高效运作的目的。
现阶段工程监理存在的不足
1、建设监理体制及市场行为的不规范
目前我国的监理单位的性质大多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公司内部人员,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够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就较大,甚至有的工程在一个施工期内会更换多个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及挂靠监理单位的现象,有的监理企业,有监理任务时就东拼西凑监理人员承接业务,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各奔东西。还有的监理单位私招乱雇,系统内部搞同体或者连体监理。
对监理行业认识不清,定位不准
作为建设工程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轻视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认为监理是可有可无的,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时常处于尴尬地步。轻视监理,对监理作用认识模糊不清,定位不准的现象也就当然普遍。有的施工单位把监理人员当成是自己的质监员,工程未进行自检就直接向现场监理报验, 有的业主把监理人员当自己的家政人员,随意使唤,监理工作全都要听从他的指挥和安排,因此监理工作也就失去其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
3、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不落实
监理人员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节省人工费用的支出,一个总监往往要兼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统揽几个项目的全局,造成了项目疏于管理,监理工作不到位;一些项目的总监平时很少时间在工地现场,只是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主持工程例会时才会现身,有的工程项目还”空挂”监理人员的名字,在办理报监时上报的监理人员很多,而实际上岗的缺寥寥无几,名不副实;有的监理单位派驻到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设立组织机构,监理人员职责不清,监理资料代签的现象比较多,尤其是应由总监签署的监理资料;一些监理人员该巡视的不巡视,该平行检查不平行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对没有进行检查合格的项目予以签字验收。上述的问题存在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不严密以及监管力度不够。
4、一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在建设工程领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说是:一设计,二施工,三监理。意思是行业内顶尖的人才都在画图搞设计去了,一般的人到现场做了施工,剩下的人只好当监理。这当然跟工作环境、工资待遇有着密切关系,其本质还是工资待遇的问题,工程监理就目前的状况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权力不大,责任不小,拿钱不多,管事不少。现场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不仅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理,还要对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几乎施工现场所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要负上责任,而在建设工程行业工资待遇基本上是最低的。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这份工作有本事的人不想做,难以留住优秀人才,现在是监理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不是科班出身的,是从其他专业转行过来的,而且有的学历偏低、知识不丰富。这部分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在施工中遇到问题不敢大胆监理,畏手畏脚,起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管理,至使一些不良施工人员有机可乘,在工程上要么偷工减料,要么掺杂使假,轻则产生工程质量问题,重则造成工程事故,使业主蒙受不应有的财产损失。
二、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措施
1、加强监理权力的法律依据
在工程建設中,监理工程师拥有项目监理权力,主要依据于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只有拥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监理事业历经20 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立了与之相配套较为完整的监理法规体系。《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工程监理范围,确定了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建设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筑法》中规定:不允许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这些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这样才能规范和净化监理市场,使违规的监理企业没有生存空间。政府行政部门要加大力度,确保监理的职能在工作中得以实现,以维护监理行业的自身权益,使监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2、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工程开工制度》、《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采购报验制度》、《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等其他有关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才能更好的做好监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技术的连带责任,也要负管理连带责任,这样将责任层层分解,各级有份,对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有较好的作用。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巡视督查机制,设置专人对各项目,各工地监理人员进行随机巡查。既能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又可约束监理人员守法从业。还应建立考核量化制度,对项目监理部成员进行量化考核,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项目为单位的奖惩,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完善这些制度和机制,可以挖掘潜力,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竞争意识,有利于监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如: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阶段的咨询工作,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施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与投入使用前期的监理工作等,实现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三控制”,对安全与信息的“两管理”,在参与建设各方之间进行“一协调”。
现如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建筑行业中也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建筑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层出不穷,不断的更新思想,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当国家有新的建筑法规、政策出台时,监理企业应该及时地对监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使监理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地发挥和运用。这不仅让员工对企业增加了信心,还加凝聚力,建立”企业靠我生存,企业靠我发展”的团队精神,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结语
建筑在施工中,监理单位除做好自身的工作外,还需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创新,方能不断适应变化着的情况,同时社会其他相关行业的不断进步和规范,也会作用于建设监理行业,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宋继文.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心得[J].山西建筑,2007,7.
[2]方天舒.浅谈工程监理服务存在的问题.安徽建筑,2006.5.
[3]严兴,对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6.4.
[4]张平.对工程建设监理的认识[J].四川建材,2007,10.
关键字:建设工程 监理 问题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en an important par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and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is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development and the vital interests of the masses, it has been well received by the concerns of the communit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system is a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itiative projects, this paper analyze some problems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就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工程建设投资、进度、质量按计划实现,确保工程建设科学推进,并达到节约投资、保持质量、高效运作的目的。
现阶段工程监理存在的不足
1、建设监理体制及市场行为的不规范
目前我国的监理单位的性质大多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公司内部人员,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够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就较大,甚至有的工程在一个施工期内会更换多个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及挂靠监理单位的现象,有的监理企业,有监理任务时就东拼西凑监理人员承接业务,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各奔东西。还有的监理单位私招乱雇,系统内部搞同体或者连体监理。
对监理行业认识不清,定位不准
作为建设工程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轻视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认为监理是可有可无的,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时常处于尴尬地步。轻视监理,对监理作用认识模糊不清,定位不准的现象也就当然普遍。有的施工单位把监理人员当成是自己的质监员,工程未进行自检就直接向现场监理报验, 有的业主把监理人员当自己的家政人员,随意使唤,监理工作全都要听从他的指挥和安排,因此监理工作也就失去其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
3、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不落实
监理人员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节省人工费用的支出,一个总监往往要兼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统揽几个项目的全局,造成了项目疏于管理,监理工作不到位;一些项目的总监平时很少时间在工地现场,只是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主持工程例会时才会现身,有的工程项目还”空挂”监理人员的名字,在办理报监时上报的监理人员很多,而实际上岗的缺寥寥无几,名不副实;有的监理单位派驻到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设立组织机构,监理人员职责不清,监理资料代签的现象比较多,尤其是应由总监签署的监理资料;一些监理人员该巡视的不巡视,该平行检查不平行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对没有进行检查合格的项目予以签字验收。上述的问题存在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不严密以及监管力度不够。
4、一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在建设工程领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说是:一设计,二施工,三监理。意思是行业内顶尖的人才都在画图搞设计去了,一般的人到现场做了施工,剩下的人只好当监理。这当然跟工作环境、工资待遇有着密切关系,其本质还是工资待遇的问题,工程监理就目前的状况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权力不大,责任不小,拿钱不多,管事不少。现场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不仅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理,还要对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几乎施工现场所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要负上责任,而在建设工程行业工资待遇基本上是最低的。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这份工作有本事的人不想做,难以留住优秀人才,现在是监理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不是科班出身的,是从其他专业转行过来的,而且有的学历偏低、知识不丰富。这部分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在施工中遇到问题不敢大胆监理,畏手畏脚,起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管理,至使一些不良施工人员有机可乘,在工程上要么偷工减料,要么掺杂使假,轻则产生工程质量问题,重则造成工程事故,使业主蒙受不应有的财产损失。
二、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措施
1、加强监理权力的法律依据
在工程建設中,监理工程师拥有项目监理权力,主要依据于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只有拥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监理才能切实拥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措施和手段。监理事业历经20 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立了与之相配套较为完整的监理法规体系。《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工程监理范围,确定了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建设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筑法》中规定:不允许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这些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这样才能规范和净化监理市场,使违规的监理企业没有生存空间。政府行政部门要加大力度,确保监理的职能在工作中得以实现,以维护监理行业的自身权益,使监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2、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工程开工制度》、《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采购报验制度》、《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等其他有关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才能更好的做好监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技术的连带责任,也要负管理连带责任,这样将责任层层分解,各级有份,对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有较好的作用。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巡视督查机制,设置专人对各项目,各工地监理人员进行随机巡查。既能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又可约束监理人员守法从业。还应建立考核量化制度,对项目监理部成员进行量化考核,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项目为单位的奖惩,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完善这些制度和机制,可以挖掘潜力,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竞争意识,有利于监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如: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阶段的咨询工作,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施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与投入使用前期的监理工作等,实现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三控制”,对安全与信息的“两管理”,在参与建设各方之间进行“一协调”。
现如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建筑行业中也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建筑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层出不穷,不断的更新思想,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当国家有新的建筑法规、政策出台时,监理企业应该及时地对监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使监理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地发挥和运用。这不仅让员工对企业增加了信心,还加凝聚力,建立”企业靠我生存,企业靠我发展”的团队精神,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结语
建筑在施工中,监理单位除做好自身的工作外,还需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创新,方能不断适应变化着的情况,同时社会其他相关行业的不断进步和规范,也会作用于建设监理行业,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宋继文.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心得[J].山西建筑,2007,7.
[2]方天舒.浅谈工程监理服务存在的问题.安徽建筑,2006.5.
[3]严兴,对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6.4.
[4]张平.对工程建设监理的认识[J].四川建材,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