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公益旅游是公益慈善和旅游两个不同的领域,在实践中出现的两者结合的一种新形式。本文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引入合作剩余理论,探讨在合作剩余理论的指导下如何使公益旅游良好循环发展,使公益旅游供需有效衔接。主要从合作剩余产生的原理及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分析苏中地区发展公益旅游的可行性及发展模式。
关键词:公益旅游 合作剩余 苏中地区
公益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既可使旅游者获得特殊体验,又能在不给当地带来负面影响的前提下,为当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促进更好发展。
目前整个苏中地区,扬州旅游发展较好,南通、泰州等地旅游发展相对较弱,特别是泰州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虽有着良好的旅游资源,但是发展不足。对此,迫切需要一种旅游方式来带动当地的经济与其他地方的发展。
一、公益旅游合作剩余概念解析
(一)公益旅游
公益旅游是旅游者在旅游的过程中通过志愿服务,而对旅游目的地做出一些积极的贡献,是最有价值的旅游形式之一;是旅游者离开常驻地到外地旅行,自愿利用旅行的部分时间不计报酬地为当地社区、自然资源、及社会提供能产成价值的劳动或其他行为,但不作为固定职业的行为[1],目的在于服务,进而亲自了解目的地社区及社区居民的文化,旨在通过旅游给旅游目的地带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公益旅游理论分析:合作剩余
合作剩余指通过合作所得到的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包括减少的损失额)与如果不合作或竞争所能得到的扣除竞争成本后的收益(也包括减少的损失额)之间的差额[2];可以是非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群体共同作用的结果[3];也可以是由于知识资源互补或者是创造了新的知识,增加了主体的发展机会或交易成本的降低[4]。经济学中分工可以产生效率,合作可以增加效益。
(三)公益旅游合作剩余
公益旅游合作剩余指旅游者到贫困地区,利用自己的人力、智力、财力或社会资本而开展的一种帮助旅游目的地居民,使其获得一系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目的地居民通过向公益旅游者提供丰富深入的旅游资源使旅游者获得更好的旅游体验与满足。两者缺一不可,只有两者相互结合与合作才可能产生这样的效益。
二、苏中公益旅游发展可行性分析
利用公益旅游的理论,分析苏中地区发展公益旅游的可行性。
(一)经济支持
苏中地区的经济虽不如苏南,但近几年发展势头迅猛,为公益旅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扬州,综合经济实力加速提升,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为其公益旅游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平台。如能抓住这一旅游发展契机,投入一定资金对公益旅游目的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将其制作成公益旅游产品推向消费者,定能成为扬州旅游的又一闪光点。苏中地区公益旅游的发展可以先以扬州为试点,集中支持扬州,有了模式或经验后慢慢推向其他城市。
(二)区位优势
润扬、江阴、泰州长江大桥及新厂铁路的建成,苏中恢复了历史上运河与长江交会的黄金十字通道的地位,成为交通枢纽,为苏中地区旅游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苏中地区,特别是扬州的旅游资源吸引大批北方游客,给苏中的整个发展创造了一个条件;而相对于苏杭经济发达地区,苏中的旅游资源与苏杭的资源仍有差别,距离相对较近,而且消费不高,会吸引南部游客。苏中可以借此优势,将苏中的公益旅游推销出去。
(三)公益旅游的良好效益
苏中地区发展公益旅游可同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公益旅游作为服务业的一种可加快苏中旅游经济的发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一种可促进国民素质的提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公益旅游本身的概念与性质决定了活动过程中的环保与可持续性,可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
三、苏中公益旅游发展模式
根据合作剩余理论与公益旅游供给与需求情况可建立三种公益旅游模式:
(一)侧重于“旅游”的公益旅游模式
此种类型适合于侧重旅游需求的公益旅游者+侧重于旅游供给的目的地居民。此种公益旅游的组织者主要依靠旅游组织、目的地政府及目的地旅游企业。
1.旅游企业组织公益旅游
旅行社将公益旅游作为一种新概念、新主题的产品推出。此种公益旅游方式主要依托苏中旅游目的地政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对经济较为落后、游客较少的地区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相应的公益旅游线路,然后将此公益旅游线路与客源地旅游企业进行业务沟通。通过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提升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居民的收益,从而提升当地居民福利。
2.政府部门组织公益旅游
苏中政府部门执行公务时宣传苏中公益旅游线路,与相关友好城市结为公益旅游联盟,以考察、互助为主题,邀请不同城市不同部门组织人员到苏中地区旅游,将公益旅游目的地作为政府公益互助对象。考察同时,一方面通过适当消费提升福利,另外可通过座谈会形式将先进理念传授给目的地居民。
3.企业组织公益旅游
将大型企业作为公益旅游目的地的合作对象,将整合出的公益旅游资源推荐给此类企业。一方面可以使企业员工明白他们工作环境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可通过旅游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可以深化企业文化。
(二)兼顾“公益”与“旅游”的公益旅游形式
此种类型适合于兼顾公益供给与旅游需求的公益旅游者+兼顾公益需求及旅游供给的目的地居民。此种公益旅游的组织者主要为旅游组织、公益组织及目的地政府。
1.高校组织公益旅游
苏中地区的高校可与高校志愿者协会结合建立公益旅游俱乐部,将部分有服务意愿的老师学生通过俱乐部聚集,采用类似暑期夏令营的方式前往目的地进行志愿服务加旅游活动。一方面享受旅游的乐趣,另一方面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在目的地社区开展知识大讲堂活动,并可与目的地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工程,与他们进行深入交流建立感情基础,离开后定期与他们沟通,赠予书本、衣物等。 2.家长组织公益旅游
建立家长公益旅游网站。组织家长带领孩子前往苏中较落后的公益旅游目的地体验具有公益性的旅游活动。一方面可以通过旅游活动放松孩子紧张的学习心情,另一方面通过安排与目的地孩子的交流活动,培养孩子爱心、节俭、能吃苦的道德情操。家长之间也可以就孩子教育问题进行交流,对经济条件十分困难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三)侧重于“公益”的公益旅游形式
此种类型适合于侧重公益供给的公益旅游者+侧重于公益需求的目的地居民。此种公益旅游的组织者主要为民间组织、公益组织及目的地政府。
1.公益组织
联合苏中地区的公益组织,不定期组织公益旅游活动,如开展乡村目的地支教活动,村官见习活动等。以扬州为例。如扬州花满楼论坛等,推出类似“多背一公斤”的活动,吸引更多公益旅游消费者到苏中;还可以组织相应义卖活动,如将扬州公益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带回为其进行义卖等。
2.民间组织
苏中可通过网络组建民间志愿组织,如帮助目的地灾区重建,为目的地福利事业做出贡献,组织在目的地社区开设爱心超市,在目的地景区开展义卖活动等。
现阶段我国公益旅游主要为公益旅游组织主导模式。发展公益旅游目的地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开发、宣传并鼓励公益旅游,成为公益旅游的主要推动者,最终建立公益旅游者、公益旅游组织和公益旅游目的地的“三方联动”模式。
公益旅游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苏中地区公益旅游的发展任重而道远,选择何种模式发展公益旅游,可综合当地经济条件,资源状况,交通状况等具体分析。苏中地区在发展旅游过程中应抓住机遇,汇聚人才,力争让公益旅游成为苏中旅游业中的一朵奇葩。
参考文献
[1]宋聪.中国志愿者旅游开发研究[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7
[2]黄少安.经济学研究重心的转移与“合作”经济学构想[J].经济研究,2000(5)
[3]连建辉.“企业性质”重探合作剩余创造和分配的市场性关系契约[J].当代经济研究,2004
[4]李翠娟.基于Shapley值的企业知识合作剩余分配与协调[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6
作者简介:
蓝海霞(1985-),山东海阳人,烟台南山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公益旅游。
关键词:公益旅游 合作剩余 苏中地区
公益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既可使旅游者获得特殊体验,又能在不给当地带来负面影响的前提下,为当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促进更好发展。
目前整个苏中地区,扬州旅游发展较好,南通、泰州等地旅游发展相对较弱,特别是泰州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虽有着良好的旅游资源,但是发展不足。对此,迫切需要一种旅游方式来带动当地的经济与其他地方的发展。
一、公益旅游合作剩余概念解析
(一)公益旅游
公益旅游是旅游者在旅游的过程中通过志愿服务,而对旅游目的地做出一些积极的贡献,是最有价值的旅游形式之一;是旅游者离开常驻地到外地旅行,自愿利用旅行的部分时间不计报酬地为当地社区、自然资源、及社会提供能产成价值的劳动或其他行为,但不作为固定职业的行为[1],目的在于服务,进而亲自了解目的地社区及社区居民的文化,旨在通过旅游给旅游目的地带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公益旅游理论分析:合作剩余
合作剩余指通过合作所得到的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包括减少的损失额)与如果不合作或竞争所能得到的扣除竞争成本后的收益(也包括减少的损失额)之间的差额[2];可以是非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群体共同作用的结果[3];也可以是由于知识资源互补或者是创造了新的知识,增加了主体的发展机会或交易成本的降低[4]。经济学中分工可以产生效率,合作可以增加效益。
(三)公益旅游合作剩余
公益旅游合作剩余指旅游者到贫困地区,利用自己的人力、智力、财力或社会资本而开展的一种帮助旅游目的地居民,使其获得一系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目的地居民通过向公益旅游者提供丰富深入的旅游资源使旅游者获得更好的旅游体验与满足。两者缺一不可,只有两者相互结合与合作才可能产生这样的效益。
二、苏中公益旅游发展可行性分析
利用公益旅游的理论,分析苏中地区发展公益旅游的可行性。
(一)经济支持
苏中地区的经济虽不如苏南,但近几年发展势头迅猛,为公益旅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扬州,综合经济实力加速提升,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又快又好的经济发展为其公益旅游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平台。如能抓住这一旅游发展契机,投入一定资金对公益旅游目的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将其制作成公益旅游产品推向消费者,定能成为扬州旅游的又一闪光点。苏中地区公益旅游的发展可以先以扬州为试点,集中支持扬州,有了模式或经验后慢慢推向其他城市。
(二)区位优势
润扬、江阴、泰州长江大桥及新厂铁路的建成,苏中恢复了历史上运河与长江交会的黄金十字通道的地位,成为交通枢纽,为苏中地区旅游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苏中地区,特别是扬州的旅游资源吸引大批北方游客,给苏中的整个发展创造了一个条件;而相对于苏杭经济发达地区,苏中的旅游资源与苏杭的资源仍有差别,距离相对较近,而且消费不高,会吸引南部游客。苏中可以借此优势,将苏中的公益旅游推销出去。
(三)公益旅游的良好效益
苏中地区发展公益旅游可同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公益旅游作为服务业的一种可加快苏中旅游经济的发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一种可促进国民素质的提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公益旅游本身的概念与性质决定了活动过程中的环保与可持续性,可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
三、苏中公益旅游发展模式
根据合作剩余理论与公益旅游供给与需求情况可建立三种公益旅游模式:
(一)侧重于“旅游”的公益旅游模式
此种类型适合于侧重旅游需求的公益旅游者+侧重于旅游供给的目的地居民。此种公益旅游的组织者主要依靠旅游组织、目的地政府及目的地旅游企业。
1.旅游企业组织公益旅游
旅行社将公益旅游作为一种新概念、新主题的产品推出。此种公益旅游方式主要依托苏中旅游目的地政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对经济较为落后、游客较少的地区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相应的公益旅游线路,然后将此公益旅游线路与客源地旅游企业进行业务沟通。通过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提升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居民的收益,从而提升当地居民福利。
2.政府部门组织公益旅游
苏中政府部门执行公务时宣传苏中公益旅游线路,与相关友好城市结为公益旅游联盟,以考察、互助为主题,邀请不同城市不同部门组织人员到苏中地区旅游,将公益旅游目的地作为政府公益互助对象。考察同时,一方面通过适当消费提升福利,另外可通过座谈会形式将先进理念传授给目的地居民。
3.企业组织公益旅游
将大型企业作为公益旅游目的地的合作对象,将整合出的公益旅游资源推荐给此类企业。一方面可以使企业员工明白他们工作环境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可通过旅游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可以深化企业文化。
(二)兼顾“公益”与“旅游”的公益旅游形式
此种类型适合于兼顾公益供给与旅游需求的公益旅游者+兼顾公益需求及旅游供给的目的地居民。此种公益旅游的组织者主要为旅游组织、公益组织及目的地政府。
1.高校组织公益旅游
苏中地区的高校可与高校志愿者协会结合建立公益旅游俱乐部,将部分有服务意愿的老师学生通过俱乐部聚集,采用类似暑期夏令营的方式前往目的地进行志愿服务加旅游活动。一方面享受旅游的乐趣,另一方面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在目的地社区开展知识大讲堂活动,并可与目的地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工程,与他们进行深入交流建立感情基础,离开后定期与他们沟通,赠予书本、衣物等。 2.家长组织公益旅游
建立家长公益旅游网站。组织家长带领孩子前往苏中较落后的公益旅游目的地体验具有公益性的旅游活动。一方面可以通过旅游活动放松孩子紧张的学习心情,另一方面通过安排与目的地孩子的交流活动,培养孩子爱心、节俭、能吃苦的道德情操。家长之间也可以就孩子教育问题进行交流,对经济条件十分困难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三)侧重于“公益”的公益旅游形式
此种类型适合于侧重公益供给的公益旅游者+侧重于公益需求的目的地居民。此种公益旅游的组织者主要为民间组织、公益组织及目的地政府。
1.公益组织
联合苏中地区的公益组织,不定期组织公益旅游活动,如开展乡村目的地支教活动,村官见习活动等。以扬州为例。如扬州花满楼论坛等,推出类似“多背一公斤”的活动,吸引更多公益旅游消费者到苏中;还可以组织相应义卖活动,如将扬州公益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带回为其进行义卖等。
2.民间组织
苏中可通过网络组建民间志愿组织,如帮助目的地灾区重建,为目的地福利事业做出贡献,组织在目的地社区开设爱心超市,在目的地景区开展义卖活动等。
现阶段我国公益旅游主要为公益旅游组织主导模式。发展公益旅游目的地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开发、宣传并鼓励公益旅游,成为公益旅游的主要推动者,最终建立公益旅游者、公益旅游组织和公益旅游目的地的“三方联动”模式。
公益旅游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苏中地区公益旅游的发展任重而道远,选择何种模式发展公益旅游,可综合当地经济条件,资源状况,交通状况等具体分析。苏中地区在发展旅游过程中应抓住机遇,汇聚人才,力争让公益旅游成为苏中旅游业中的一朵奇葩。
参考文献
[1]宋聪.中国志愿者旅游开发研究[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7
[2]黄少安.经济学研究重心的转移与“合作”经济学构想[J].经济研究,2000(5)
[3]连建辉.“企业性质”重探合作剩余创造和分配的市场性关系契约[J].当代经济研究,2004
[4]李翠娟.基于Shapley值的企业知识合作剩余分配与协调[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6
作者简介:
蓝海霞(1985-),山东海阳人,烟台南山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公益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