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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急剧变化促使了物权法理论的更新。与传统物权理论相比,现代物权法主要体现了三大发展趋势:其一,法律本位社会化,体现为所有权受限制、他物权优位化;其二,法律关系扩大化,体现为法律关系构成的扩大化、物权形态新型化;其三,法律界区模糊化,体现为债权物权化、物权债权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