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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新型智库建设,特别是《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地方社科院作为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实体,在积极探索智库建设的路径和方法上不断作出有益的尝试。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上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社会科学院第十九届院长联席会议暨首届智库论坛》上,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王学勤交流和探讨了该院新型智库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本刊将王学勤书记的发言以访谈的形式刊发,以飨读者。
记者:关于如何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各地方社科院都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请王书记谈谈贵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上有哪些探索与实践?
王学勤:如何学习借鉴中国社科院及其他兄弟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走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建设、发展路径,我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上的主要探索与实践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明确宏观和微观两个定位。
一是宏观层面。中央《意见》明确:“地方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要着力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有条件的要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简言之,作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因此,我院必须立足于首都的基本特点,推动智库建设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相结合。
二是微观层面。重要的是,只有找准社科院与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与同样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政策研究部门的差异,从自身职能定位和资源优势出发,才能不断强化新型智库建设。社科院的研究对象与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性和教学性研究相比,更贴近社会现实;与党委、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短平快”研究相比,更具有理论深度。因此我们认为,我院提供的决策咨询应侧重于有理论支撑的中长期战略性规划和基础性问题咨询以及党委和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不能完成的重大应急问题咨询。简言之,我院要有系统的基础理论研究,更要强化应用对策性研究。
第二,提出总体、具体两个目标。
我院在找准自身定位的基础上,明确了新型智库建设的发展方向,即以习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首都“四个中心”为战略定位,以服务北京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宗旨,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依托,以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科研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抓手,以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致力于建设具有首都特色、首都风格、首都气派的社会主义新智库,为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总体目标。在2020年以前,按照首都智库建设的标准要求,在首都区域经济、社会、文化、法规等发展领域,结合我院各学科发展的不同优势,重点开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研究与评估、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与评估、城市治理政策(能力)研究与评估。到2020年重点建成3~5个政府倚重、社会信任、特色鲜明、权威性强、具有参与首都战略决策咨询能力和国内外一定知名度的首都高端智库。
二是近期具体目标。我院新型智库建设拟以专业高端智库建设为重点,在推动高端智库建设取得切实成效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的统一。结合我院目前研究工作实际,首批“3+3模式”拟建设的三个研究团队是:
1.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依托院市情研究中心、经济所、文化所、社会学所等科研力量,发挥我院世界城市研究基地、区域经济研究、文化研究人才密集、结构合理的优势,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加强对北京人口疏解、京津冀产业对接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问题的研究,形成一批学科基础扎实、理论视野开阔、战略主旨宏远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研究重大理论成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服务。
2.城市治理能力评估研究中心。依托管理所、城市所、社会学所、外国所、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等长期以来与北京市各级党政部门紧密联系的传统优势,建立“城市治理能力评估研究中心”,加强北京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北京大气污染治理、治理交通拥堵战略问题、北京社会稳定战略问题、北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等研究,切实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围绕首都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回应党政所需,回应群众关切。
3.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研究中心。依托满学所、历史所、外国所、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哲学所、传媒所、法学所、文化所等建设“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研究中心”,围绕北京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发展、民族、宗教、文俗、生活等方面,加强北京古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北京文化中心发展等特色研究,在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城市规划建设中形成并不断巩固北京的话语体系,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高端智力支持。
同时,发挥既往研究优势,继续在以下三个立足北京特色的领域拓宽发展,即中关村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首都安全稳定研究中心。
第三,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科研队伍与管理队伍、研究成果评价与研究成果宣传推广三个关系。
一是“格物致知”与“经世致用”同向发力。如果说理论研究是“格物致知”,那么,应用对策研究可以谓之“经世致用”,两者的关系就是理论联系实际。一要把目光瞄准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以党委和政府、社会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使理论创新真正指导实践,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服务,实现科研供求侧结构性改革,真正成为“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思想库、智囊团;二要尊重学科规律,对于人文、历史等研究机构和队伍,不应“一刀切”、简单化地强调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而是要注重发挥其研究成果对社会历史、对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以及价值观念的引领作用,这同样是重要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
二是实行“小机构、大网络”打破“定岗定编”。目前,社科院作为事业单位,无论是科研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参照行政管理体系实行定岗定编。而智库建设,关键在人才,人盡其才、才尽其用,必须打破既有人事管理的模式,突破体制机制的障碍,实行“小机构、大网络”,专兼职结合、“走出去”“引进来”结合,搭建智库人才“旋转门”机制,建立开放、竞争、流动的用人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拟在发挥现有科研机构学术优势基础上,跨越管理边界,组建高端智库专业研究团队。在研究团队内部设立项目组,作为专业智库进行决策咨询研究的主要组织构成形式,有效打破人才使用上的部门分割、身份分割。研究团队由首席专家牵头负责,按照“以我为主,兼蓄各方”的原则,在全院遴选一批优秀专家组成专家库的核心团队,同时精选一批院外专长人才,包括全国社科系统的专家、社科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实际工作部门中的专家型人才,发挥集体攻关优势,实现科研咨询等职能一体化。项目组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组完成任务后,或及时撤消,或根据需要长期存续并动态调整,形成能够出成果出人才的可持续发展的智库机制。
三是“能写会干”与“能说会道”共同促进。智库的生命力在于其影响力。“能写会干”是指能出成果、会出成果,“能说会道”是指能宣传成果、推广成果,新型智库建设如果不善于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就难以扩大工作影响力,难以提升智库公信力。在强化智库建设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更新理念、改进方式、拓展平台,顺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新趋势,不断丰富智库研究成果的宣传内容,切实提高智库研究成果宣传的创新能力、传播能力、应对能力和引导能力。
1.拓展服务决策渠道。拟创办《决策参考·北京智库成果专报》,由首都知名智库专家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旨在选编服务改革决策、改革实践的优秀智库研究成果,主要呈送市领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发送市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党政一把手参阅。力求将其打造成展示北京智库单位形象、智库专家风采和最新智库研究成果的重要宣传阵地,促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直接进入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参考视野。
2.拓宽信息发布平台。开办“北京智库网”和“首都智库微信”平台,旨在打造集智库资讯、智库成果、智库课题于一体的高端信息发布平台,全方位、多功能、多领域、可移动地打造“互联网+”时代的北京新型智库平臺。充分利用社科文献出版社相关平台,出版皮书外文版。
3.强化服务决策品牌建设。办好首都智库高端论坛,培育品牌论坛;提高皮书质量,编辑出版智库品牌读物《首都智库》,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鲜活案例;整合内部报刊、网站、档案等资源,加强信息情报工作,进一步办好《北京社会科学》、《城市问题》、《看一眼》、《北京社会科学之窗》,加快科研成果“走出去”步伐。
第四,建立完善考核评价、经费管理、人才岗位聘任、科研质量以奖代补四个制度。
一是构建符合新型智库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将每个研究中心每年提交咨询报告的数量及被采纳应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每三年由院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对智库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评估合格的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的进行动态调整,形成退出机制。
1.对高端智库成果的考核。通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制定出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成果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公正、可量化操作的高端智库成果评价制度。按照高端智库成果的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媒体影响力、公众影响力、国际影响力等,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引导高端智库成果向高质量、高层次和广泛影响力方向发展。
2.对智库参与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坚持用户评价、业内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建立科研立项评价、中期评价和结项评价制度。评价体系由职称评定办法、优秀成果奖评审办法及专家推荐遴选办法组成。严格评价奖励淘汰机制,评价结果作为人员使用及经费配置的依据。建立健全可量化操作的我院高端智库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人才使用和经费配置的基本依据,实行“一年一评定,两年一考核,三年一聘用”。制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项目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等与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相配套的各项工作评价制度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
二是建立智库经费管理制度。
1.创新预算理念。以零基预算、绩效预算为基础,充分考虑高端智库建设中的智力成本与报偿,改革经费配置办法,根据高端智库建设任务确定经费配置,制定实施《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智力报偿管理办法》。减少启动经费的资助;建立我院高端智库建设智力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基础资助、人才资助和后期成果资助等创新机制。
2.改革经费管理思路和制度体系。明确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支出比例,严格制止“套取”、“虚列”等现象发生,保证支出真实,对参与高端智库建设工程人员的劳务支出实行有效控制,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参与高端智库建设的积极性。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年度绩效考核与专项经费安排紧密联系的有效机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运行。
3.建立间接成本预算和支出制度。按照课题总经费一定比例,设立间接成本支出,用于发放课题设计、资料整理、问卷统计等劳务费。提高科研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团队在科研成果转化受益中的比例。从科研成果转化受益中获取的奖励收入,实行按年度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赋予智库研究中心必要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即将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在开展调查研究、数据抽样调查等过程中发生的不具备票据报销条件的合理支出(如给调查对象的误工费、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等),可按实际发生额,经课题负责人确认后予以报销。
三是建立智库人才岗位聘任制度。按照我院高端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打破原有职务职称体系,形成开放、竞争、流动的智库人才队伍。
建立智库工作人员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智库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实行年度考核,每年按照考核的结果,确定智力报偿的等级;严格按照考核的等级,确定智库工作人员的降聘、续聘或解聘等事宜。制定实施《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专家库人才入库及管理办法》,实行聘期制,建立能上能下的人才管理与使用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小型、专业、高层次闭门会为主要形式的高端智库运行机制,促进我院高端智库运转高效。 四是建立科研质量以奖代补机制。通过实施高端智库建设院外人员和院内人员同等的激励措施,调动院外智库建设参与者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具有我院特色的高端智库成果质量以奖代补机制,鼓励我院高端智库建设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设立奖励基金,加大对优秀成果的奖励力度。
1.把决策咨询成果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科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更加适合智库特点的薪酬、评价及激励机制,为智库人才解除后顾之忧,开辟可持续发展通道。
2.建立智库建设报偿专项基金。按照我院高端智库建设总体要求,打破原有职务职称体系,通过与绩效挂钩,根据参与智库创新工程的工作量、工作成绩、担负岗位重要程度以及工作业绩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智力报偿。在实施中,依据智库建设创新绩效考评情况,拉开待遇差距,向一线骨干科研人员倾斜。
第五,强化组织、人才、经费和学术生态四个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智库建设工作格局。在院级层面,成立“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智库建设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院党组领导下,“定标准、做评估”,制定高端智庫建设标准,评估实施效果,提供决策依据。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通过定期举办联席会议推进智库建设,研究解决智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相关规章政策支持智库建设,确保智库研究中心得到有效执行。
2.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制度体系,积极落实《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和科研、人才工作分类规划。
二是人才保障。
建设高端智库,关键是要吸引一流人才,靠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打造一流品牌。在核心团队建设方面,要鼓励科研人员在决策咨询工作中拔尖冒尖,从多方面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科研人员干事立业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高端智库研究人员与工作人员到党政机关、驻外机构、地方和基层挂职锻炼的体制机制。加大对我院高端智库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到国际知名智库进修访学的支持力度,加快跟进、缩小与超越与国际知名智库差距的步伐。探索实施高端智库人才培养规划,加大对决策咨询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高端智库人才引进计划,对一些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加大引进力度。同时,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打造我院高端智库专家库,广泛延揽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三是经费保障。
1.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智库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对我院新型智库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拓宽我院智库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为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
2.在我院财政性科研经费中单列智库建设经费。对于智库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智库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以及相关人员聘用、国际合作与交流、奖励等发生的支出。
四是学术生态保障。
着力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学术伦理,强化责任意识,恪守科研诚信,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为智库建设的实施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严禁抄袭剽窃、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浮躁浮夸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型智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记者:王书记的谈话,使我们了解到北京市社科院在如何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上进行了非常全面和深入的探索与实践,开辟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径。相信北京市社科院通过自身的努力探索与实践,能够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使智库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再见!
(责编:玉山)
记者:关于如何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各地方社科院都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请王书记谈谈贵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上有哪些探索与实践?
王学勤:如何学习借鉴中国社科院及其他兄弟社科院新型智库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走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建设、发展路径,我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上的主要探索与实践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明确宏观和微观两个定位。
一是宏观层面。中央《意见》明确:“地方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要着力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有条件的要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简言之,作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因此,我院必须立足于首都的基本特点,推动智库建设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相结合。
二是微观层面。重要的是,只有找准社科院与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与同样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政策研究部门的差异,从自身职能定位和资源优势出发,才能不断强化新型智库建设。社科院的研究对象与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性和教学性研究相比,更贴近社会现实;与党委、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短平快”研究相比,更具有理论深度。因此我们认为,我院提供的决策咨询应侧重于有理论支撑的中长期战略性规划和基础性问题咨询以及党委和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不能完成的重大应急问题咨询。简言之,我院要有系统的基础理论研究,更要强化应用对策性研究。
第二,提出总体、具体两个目标。
我院在找准自身定位的基础上,明确了新型智库建设的发展方向,即以习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首都“四个中心”为战略定位,以服务北京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宗旨,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依托,以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科研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抓手,以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致力于建设具有首都特色、首都风格、首都气派的社会主义新智库,为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总体目标。在2020年以前,按照首都智库建设的标准要求,在首都区域经济、社会、文化、法规等发展领域,结合我院各学科发展的不同优势,重点开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研究与评估、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与评估、城市治理政策(能力)研究与评估。到2020年重点建成3~5个政府倚重、社会信任、特色鲜明、权威性强、具有参与首都战略决策咨询能力和国内外一定知名度的首都高端智库。
二是近期具体目标。我院新型智库建设拟以专业高端智库建设为重点,在推动高端智库建设取得切实成效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的统一。结合我院目前研究工作实际,首批“3+3模式”拟建设的三个研究团队是:
1.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依托院市情研究中心、经济所、文化所、社会学所等科研力量,发挥我院世界城市研究基地、区域经济研究、文化研究人才密集、结构合理的优势,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加强对北京人口疏解、京津冀产业对接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问题的研究,形成一批学科基础扎实、理论视野开阔、战略主旨宏远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研究重大理论成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服务。
2.城市治理能力评估研究中心。依托管理所、城市所、社会学所、外国所、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等长期以来与北京市各级党政部门紧密联系的传统优势,建立“城市治理能力评估研究中心”,加强北京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北京大气污染治理、治理交通拥堵战略问题、北京社会稳定战略问题、北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等研究,切实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围绕首都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回应党政所需,回应群众关切。
3.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研究中心。依托满学所、历史所、外国所、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哲学所、传媒所、法学所、文化所等建设“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研究中心”,围绕北京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发展、民族、宗教、文俗、生活等方面,加强北京古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北京文化中心发展等特色研究,在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城市规划建设中形成并不断巩固北京的话语体系,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高端智力支持。
同时,发挥既往研究优势,继续在以下三个立足北京特色的领域拓宽发展,即中关村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首都安全稳定研究中心。
第三,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科研队伍与管理队伍、研究成果评价与研究成果宣传推广三个关系。
一是“格物致知”与“经世致用”同向发力。如果说理论研究是“格物致知”,那么,应用对策研究可以谓之“经世致用”,两者的关系就是理论联系实际。一要把目光瞄准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以党委和政府、社会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使理论创新真正指导实践,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服务,实现科研供求侧结构性改革,真正成为“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思想库、智囊团;二要尊重学科规律,对于人文、历史等研究机构和队伍,不应“一刀切”、简单化地强调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而是要注重发挥其研究成果对社会历史、对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以及价值观念的引领作用,这同样是重要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
二是实行“小机构、大网络”打破“定岗定编”。目前,社科院作为事业单位,无论是科研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参照行政管理体系实行定岗定编。而智库建设,关键在人才,人盡其才、才尽其用,必须打破既有人事管理的模式,突破体制机制的障碍,实行“小机构、大网络”,专兼职结合、“走出去”“引进来”结合,搭建智库人才“旋转门”机制,建立开放、竞争、流动的用人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拟在发挥现有科研机构学术优势基础上,跨越管理边界,组建高端智库专业研究团队。在研究团队内部设立项目组,作为专业智库进行决策咨询研究的主要组织构成形式,有效打破人才使用上的部门分割、身份分割。研究团队由首席专家牵头负责,按照“以我为主,兼蓄各方”的原则,在全院遴选一批优秀专家组成专家库的核心团队,同时精选一批院外专长人才,包括全国社科系统的专家、社科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实际工作部门中的专家型人才,发挥集体攻关优势,实现科研咨询等职能一体化。项目组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组完成任务后,或及时撤消,或根据需要长期存续并动态调整,形成能够出成果出人才的可持续发展的智库机制。
三是“能写会干”与“能说会道”共同促进。智库的生命力在于其影响力。“能写会干”是指能出成果、会出成果,“能说会道”是指能宣传成果、推广成果,新型智库建设如果不善于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就难以扩大工作影响力,难以提升智库公信力。在强化智库建设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更新理念、改进方式、拓展平台,顺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新趋势,不断丰富智库研究成果的宣传内容,切实提高智库研究成果宣传的创新能力、传播能力、应对能力和引导能力。
1.拓展服务决策渠道。拟创办《决策参考·北京智库成果专报》,由首都知名智库专家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旨在选编服务改革决策、改革实践的优秀智库研究成果,主要呈送市领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发送市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党政一把手参阅。力求将其打造成展示北京智库单位形象、智库专家风采和最新智库研究成果的重要宣传阵地,促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直接进入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参考视野。
2.拓宽信息发布平台。开办“北京智库网”和“首都智库微信”平台,旨在打造集智库资讯、智库成果、智库课题于一体的高端信息发布平台,全方位、多功能、多领域、可移动地打造“互联网+”时代的北京新型智库平臺。充分利用社科文献出版社相关平台,出版皮书外文版。
3.强化服务决策品牌建设。办好首都智库高端论坛,培育品牌论坛;提高皮书质量,编辑出版智库品牌读物《首都智库》,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鲜活案例;整合内部报刊、网站、档案等资源,加强信息情报工作,进一步办好《北京社会科学》、《城市问题》、《看一眼》、《北京社会科学之窗》,加快科研成果“走出去”步伐。
第四,建立完善考核评价、经费管理、人才岗位聘任、科研质量以奖代补四个制度。
一是构建符合新型智库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将每个研究中心每年提交咨询报告的数量及被采纳应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每三年由院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对智库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评估合格的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的进行动态调整,形成退出机制。
1.对高端智库成果的考核。通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制定出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成果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公正、可量化操作的高端智库成果评价制度。按照高端智库成果的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媒体影响力、公众影响力、国际影响力等,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引导高端智库成果向高质量、高层次和广泛影响力方向发展。
2.对智库参与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坚持用户评价、业内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建立科研立项评价、中期评价和结项评价制度。评价体系由职称评定办法、优秀成果奖评审办法及专家推荐遴选办法组成。严格评价奖励淘汰机制,评价结果作为人员使用及经费配置的依据。建立健全可量化操作的我院高端智库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人才使用和经费配置的基本依据,实行“一年一评定,两年一考核,三年一聘用”。制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项目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等与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相配套的各项工作评价制度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
二是建立智库经费管理制度。
1.创新预算理念。以零基预算、绩效预算为基础,充分考虑高端智库建设中的智力成本与报偿,改革经费配置办法,根据高端智库建设任务确定经费配置,制定实施《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智力报偿管理办法》。减少启动经费的资助;建立我院高端智库建设智力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基础资助、人才资助和后期成果资助等创新机制。
2.改革经费管理思路和制度体系。明确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支出比例,严格制止“套取”、“虚列”等现象发生,保证支出真实,对参与高端智库建设工程人员的劳务支出实行有效控制,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参与高端智库建设的积极性。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年度绩效考核与专项经费安排紧密联系的有效机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运行。
3.建立间接成本预算和支出制度。按照课题总经费一定比例,设立间接成本支出,用于发放课题设计、资料整理、问卷统计等劳务费。提高科研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团队在科研成果转化受益中的比例。从科研成果转化受益中获取的奖励收入,实行按年度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赋予智库研究中心必要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即将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在开展调查研究、数据抽样调查等过程中发生的不具备票据报销条件的合理支出(如给调查对象的误工费、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等),可按实际发生额,经课题负责人确认后予以报销。
三是建立智库人才岗位聘任制度。按照我院高端智库建设的总体要求,打破原有职务职称体系,形成开放、竞争、流动的智库人才队伍。
建立智库工作人员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智库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实行年度考核,每年按照考核的结果,确定智力报偿的等级;严格按照考核的等级,确定智库工作人员的降聘、续聘或解聘等事宜。制定实施《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专家库人才入库及管理办法》,实行聘期制,建立能上能下的人才管理与使用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小型、专业、高层次闭门会为主要形式的高端智库运行机制,促进我院高端智库运转高效。 四是建立科研质量以奖代补机制。通过实施高端智库建设院外人员和院内人员同等的激励措施,调动院外智库建设参与者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具有我院特色的高端智库成果质量以奖代补机制,鼓励我院高端智库建设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设立奖励基金,加大对优秀成果的奖励力度。
1.把决策咨询成果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科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更加适合智库特点的薪酬、评价及激励机制,为智库人才解除后顾之忧,开辟可持续发展通道。
2.建立智库建设报偿专项基金。按照我院高端智库建设总体要求,打破原有职务职称体系,通过与绩效挂钩,根据参与智库创新工程的工作量、工作成绩、担负岗位重要程度以及工作业绩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智力报偿。在实施中,依据智库建设创新绩效考评情况,拉开待遇差距,向一线骨干科研人员倾斜。
第五,强化组织、人才、经费和学术生态四个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智库建设工作格局。在院级层面,成立“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高端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智库建设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院党组领导下,“定标准、做评估”,制定高端智庫建设标准,评估实施效果,提供决策依据。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通过定期举办联席会议推进智库建设,研究解决智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相关规章政策支持智库建设,确保智库研究中心得到有效执行。
2.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制度体系,积极落实《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和科研、人才工作分类规划。
二是人才保障。
建设高端智库,关键是要吸引一流人才,靠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打造一流品牌。在核心团队建设方面,要鼓励科研人员在决策咨询工作中拔尖冒尖,从多方面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科研人员干事立业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高端智库研究人员与工作人员到党政机关、驻外机构、地方和基层挂职锻炼的体制机制。加大对我院高端智库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到国际知名智库进修访学的支持力度,加快跟进、缩小与超越与国际知名智库差距的步伐。探索实施高端智库人才培养规划,加大对决策咨询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高端智库人才引进计划,对一些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加大引进力度。同时,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打造我院高端智库专家库,广泛延揽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三是经费保障。
1.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智库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对我院新型智库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拓宽我院智库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为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
2.在我院财政性科研经费中单列智库建设经费。对于智库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智库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以及相关人员聘用、国际合作与交流、奖励等发生的支出。
四是学术生态保障。
着力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学术伦理,强化责任意识,恪守科研诚信,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为智库建设的实施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严禁抄袭剽窃、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浮躁浮夸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型智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记者:王书记的谈话,使我们了解到北京市社科院在如何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上进行了非常全面和深入的探索与实践,开辟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径。相信北京市社科院通过自身的努力探索与实践,能够推进新型智库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使智库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再见!
(责编: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