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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及学生读者(统称读者)与高校图书馆及院系资料室(统称图书馆)之间是一种教育民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应依照国家《合同法》来规范调整.目前,图书馆和读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通过借阅证上的读者须知、借阅规则等借阅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其内涵往往缺乏公平合理性,需要按照《合同法》规范化完善,使图书馆和读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