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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新型养老模式如雨后春笋,亮相神州各地。与此同时,国家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为各地养老模式的推陈出新,提供了基本的政策框架和机制保障。在各地创新养老模式的竞相试水中,澎湃着破题老龄化社会的希望。
各地探索养老创新模式
目前,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是我国的基本养老模式。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老人为了节约费用,住在自己家中。对比在医院或者专业的养老社区,这种模式节省了房租,只需支付服务的费用。
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通过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
社区养老是一种兼顾家庭和社会的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有关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但是,从各地的创新看,并不拘泥于这些基本的养老模式,最大的共同点,也是最大的变量,便是“市场元素”的加入。
比如,在一些生态良好、风景优美的村落,浙江联众乡村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愿意合作的村民签订协议,由公司出资按统一标准,对他们的住房进行改建装修为“城仙居”。房子的产权仍归村民所有,可任选两间居住,其余房间30年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则归联众公司所有,期满后归还村民。对于投资者,可以选择定期或是长期居住,也可以请联众公司代为出租,获得租金收益。
在杭州和上海,已有不少老人成为“城仙居”的住户;不断到来的城里人,又给当地村民带来了提高收入的希望。通过实力雄厚的企业介入,这种“联众模式”的创新,既改善了村民的经济状况,又增强了新型养老模式的吸引力,也较好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故而具有很强的推广潜力。
在这个信息科技涌动的时代,养老模式也被赋予了“智能”色彩。比如,“上海老了吧”公司以养生科技结合互联网思维,应用020(線下整合 线上平台),构建互联网智能养老产业链,融“养老、养生、养心、养性”于一体。
在这种互联网智能养老综合服务模式下,通过科技智能手环与移动终端,使老人与家属无缝对接,让儿女们第一时间了解父母状况、送达关爱。同时,为不同需求老人提供家政、医疗、出行等便利服务,实现了养老需求与市场服务的“无缝对接”。
当然,“市场”也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在新型养老模式中,虽说市场的介入,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但政府的介入和主导,也是颇为重要的一环。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市场化”的养老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产业化”,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巨大飞跃。比如,武汉市蔡甸区依托独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打造华中地区健康养老之都。以生态城建设为引领,放开土地政策,放宽投资渠道,共吸纳了300亿元资金,吸引了中国健康谷、侨亚社区、合众人寿健康社区、同济健康社区等养老机构入驻。
目前,该区已建成一个集休闲游憩、商务度假、时尚居住、产业服务于一体的生态型滨湖新城,形成了集生态、科学、便捷等养老必需的完整的生态养老产业链。这种新型养老模式的功能和作用,显然已经远超传统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模式。
时下,方兴未艾的养老模式创新,还在各地风起云涌。中国式养老困局,也将有更多的解决方案。
政策为创新模式助力
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是一种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各级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
2014年,国家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的通知》,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湖南、内蒙古、吉林、江西、山东、安徽、湖北、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通过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从试点的情况看,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平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支持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加速、融合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要求。
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着眼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提出了针对性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根据这份最新的《意见》,到2020年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稳步推进养老金管理公司试点,规范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放开外资准入,外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意见》中,“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供求信息,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等措施,也将有利于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
借助政策的力量,支持和推动养老产业发展,为解决当前我国养老供给不足、运营模式难持续等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
也应看到,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巨大,养老产业潜在市场需求庞大,如果能运用好倒逼机制,做好供给侧改革,中国式养老问题,同样能成为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
创新养老模式未有止境
目前,在政策法规方面,对一些涉及养老服务长期性、根本性的政策,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等,还缺乏前瞻性的研究;对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社保定点审批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还需要具体落实。 特别是养老行业的专门法律法规,迟迟未见出台。从国外情况看,为养老立法是时代趋势。与中华文化渊源很深的新加坡,就利用税收优惠,对奉行居家养老传统的家庭给予鼓励。凡是与老人合住的家庭,都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计税则是以家庭收入做标准,充分考虑家庭的收支需求,而非个人的收入水平。
回到现实中,我国养老院多是风险高发群体,出险率极高。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协议,只是養老院自行拟定,没有规范的格式和法律依据。涉及养老机构纠纷,多参考《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缺乏明确法律支持,导致现实中因养老服务发生的纠纷,往往因参考法规的不同而结果悬殊。
为应对法律依据模糊的现状,一些养老院聘请了法律顾问,针对老人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规程、规范员工行为。问题是,“大部分民办养老院没有这个意识,也没有相关经费,一旦出现问题,养老机构甚至直接被拖垮”。
而且,在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形势下,涉老部门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用地难、融资难、税费减免难、医养结合难等问题仍然突出;一些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机制,如运行管理质量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运行监管等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再者,在服务能力方面,养老服务产业体系尚未形成,诸如康复医疗、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养老服务机构整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和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等,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现实中,许多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为节约成本,根本达不到消防要求。不少民办养老院往往在前期投入时,就资金紧张,无法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建设,甚至存在偷工减料,以假乱真的情况。面对养老事业的旺盛需求,地方相关部门往往也“睁只眼,闭只眼”。
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养老机构起步较晚,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往往将养老院看成是“孤老院”,或是“老年收容所”,多采用家庭式管理,软硬件配套不足。另一方面,不少城乡结合部的建筑物产权不明晰,消防配套不到位,导致民办养老机构拿不到执照,只能违规经营。
当前,护工群体主要为进城务工人员,专业程度不足。我国护工专业,也仅开设三五年时间,面临招生困难、师资不足、教材缺失、认可度低等问题。为此,护理人员培训成为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自选动作”。
虽然,各地市民政部门会不定期地举办护理专业技术培训,但仅限于初级培训。老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往往面临身体机能退化、思想意识不清等问题,心理层面的精神慰藉,往往被养老机构所忽略。
从更深层次看,创新固有的养老模式,更难的是改变观念。有调查显示,受传统家文化观念影响,中国90%以上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到养老院居住时,大多数老人都持拒绝态度。理由包括居住条件不好、饭菜不合口、人多而嘈杂等。很多老人不愿意谈及的一个理由,住进养老院暗含着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对老年人的自尊心是一种伤害。
各地探索养老创新模式
目前,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是我国的基本养老模式。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老人为了节约费用,住在自己家中。对比在医院或者专业的养老社区,这种模式节省了房租,只需支付服务的费用。
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通过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
社区养老是一种兼顾家庭和社会的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有关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但是,从各地的创新看,并不拘泥于这些基本的养老模式,最大的共同点,也是最大的变量,便是“市场元素”的加入。
比如,在一些生态良好、风景优美的村落,浙江联众乡村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愿意合作的村民签订协议,由公司出资按统一标准,对他们的住房进行改建装修为“城仙居”。房子的产权仍归村民所有,可任选两间居住,其余房间30年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则归联众公司所有,期满后归还村民。对于投资者,可以选择定期或是长期居住,也可以请联众公司代为出租,获得租金收益。
在杭州和上海,已有不少老人成为“城仙居”的住户;不断到来的城里人,又给当地村民带来了提高收入的希望。通过实力雄厚的企业介入,这种“联众模式”的创新,既改善了村民的经济状况,又增强了新型养老模式的吸引力,也较好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故而具有很强的推广潜力。
在这个信息科技涌动的时代,养老模式也被赋予了“智能”色彩。比如,“上海老了吧”公司以养生科技结合互联网思维,应用020(線下整合 线上平台),构建互联网智能养老产业链,融“养老、养生、养心、养性”于一体。
在这种互联网智能养老综合服务模式下,通过科技智能手环与移动终端,使老人与家属无缝对接,让儿女们第一时间了解父母状况、送达关爱。同时,为不同需求老人提供家政、医疗、出行等便利服务,实现了养老需求与市场服务的“无缝对接”。
当然,“市场”也并不是唯一的因素。在新型养老模式中,虽说市场的介入,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但政府的介入和主导,也是颇为重要的一环。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市场化”的养老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产业化”,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巨大飞跃。比如,武汉市蔡甸区依托独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打造华中地区健康养老之都。以生态城建设为引领,放开土地政策,放宽投资渠道,共吸纳了300亿元资金,吸引了中国健康谷、侨亚社区、合众人寿健康社区、同济健康社区等养老机构入驻。
目前,该区已建成一个集休闲游憩、商务度假、时尚居住、产业服务于一体的生态型滨湖新城,形成了集生态、科学、便捷等养老必需的完整的生态养老产业链。这种新型养老模式的功能和作用,显然已经远超传统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模式。
时下,方兴未艾的养老模式创新,还在各地风起云涌。中国式养老困局,也将有更多的解决方案。
政策为创新模式助力
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是一种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各级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
2014年,国家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的通知》,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湖南、内蒙古、吉林、江西、山东、安徽、湖北、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通过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从试点的情况看,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平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支持发展居家养老、集中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大众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加速、融合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要求。
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着眼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提出了针对性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根据这份最新的《意见》,到2020年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稳步推进养老金管理公司试点,规范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放开外资准入,外资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意见》中,“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供求信息,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等措施,也将有利于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
借助政策的力量,支持和推动养老产业发展,为解决当前我国养老供给不足、运营模式难持续等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
也应看到,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巨大,养老产业潜在市场需求庞大,如果能运用好倒逼机制,做好供给侧改革,中国式养老问题,同样能成为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
创新养老模式未有止境
目前,在政策法规方面,对一些涉及养老服务长期性、根本性的政策,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等,还缺乏前瞻性的研究;对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社保定点审批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还需要具体落实。 特别是养老行业的专门法律法规,迟迟未见出台。从国外情况看,为养老立法是时代趋势。与中华文化渊源很深的新加坡,就利用税收优惠,对奉行居家养老传统的家庭给予鼓励。凡是与老人合住的家庭,都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计税则是以家庭收入做标准,充分考虑家庭的收支需求,而非个人的收入水平。
回到现实中,我国养老院多是风险高发群体,出险率极高。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协议,只是養老院自行拟定,没有规范的格式和法律依据。涉及养老机构纠纷,多参考《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缺乏明确法律支持,导致现实中因养老服务发生的纠纷,往往因参考法规的不同而结果悬殊。
为应对法律依据模糊的现状,一些养老院聘请了法律顾问,针对老人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规程、规范员工行为。问题是,“大部分民办养老院没有这个意识,也没有相关经费,一旦出现问题,养老机构甚至直接被拖垮”。
而且,在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形势下,涉老部门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用地难、融资难、税费减免难、医养结合难等问题仍然突出;一些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机制,如运行管理质量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运行监管等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再者,在服务能力方面,养老服务产业体系尚未形成,诸如康复医疗、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养老服务机构整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和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等,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现实中,许多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为节约成本,根本达不到消防要求。不少民办养老院往往在前期投入时,就资金紧张,无法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建设,甚至存在偷工减料,以假乱真的情况。面对养老事业的旺盛需求,地方相关部门往往也“睁只眼,闭只眼”。
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养老机构起步较晚,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往往将养老院看成是“孤老院”,或是“老年收容所”,多采用家庭式管理,软硬件配套不足。另一方面,不少城乡结合部的建筑物产权不明晰,消防配套不到位,导致民办养老机构拿不到执照,只能违规经营。
当前,护工群体主要为进城务工人员,专业程度不足。我国护工专业,也仅开设三五年时间,面临招生困难、师资不足、教材缺失、认可度低等问题。为此,护理人员培训成为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自选动作”。
虽然,各地市民政部门会不定期地举办护理专业技术培训,但仅限于初级培训。老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往往面临身体机能退化、思想意识不清等问题,心理层面的精神慰藉,往往被养老机构所忽略。
从更深层次看,创新固有的养老模式,更难的是改变观念。有调查显示,受传统家文化观念影响,中国90%以上的老年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到养老院居住时,大多数老人都持拒绝态度。理由包括居住条件不好、饭菜不合口、人多而嘈杂等。很多老人不愿意谈及的一个理由,住进养老院暗含着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对老年人的自尊心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