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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主义存在许多弊端。党和国家一直要求在实践中防止好人主义,但效果并不明显。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寻找更深层次的原因
所谓好人主义,就是信奉做“事”不如做“人”,做“坏”人不如做“好”人。认为比起实打实地作出成绩,搞好人际关系更容易在官场上生存、升迁,因此不愿意得罪人。一心想的是把上级拍好、把下级哄好、把同级敷衍好。他们没有什么一定要坚持的东西,为了私利都可以拿来交换,信念让步于利益,规则不敌灵活变通,时常放弃职责来为个人“市恩”。他们害怕面对问题正视矛盾,而宁愿遮着掩着,只求糊弄上级或公众。
好人主义存在许多弊端,它违反了党的宗旨,损害了党的形象;它不追求公平、正义,不尊重规则,有碍于法律信仰的形成;它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不惜以党和人民的利益做代价。因此,党和国家一直要求在实践中防止好人主义。但效果在我看来并不明显。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寻找更深层次的原因,我认为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第一,时代发生变化,部分党员已失去坚守党性的主动自觉,更难以达到党性的高要求,这造成理想虚无化,只相信现实的利益,而反过来又更让他们讲不了党性。
建党初期。党员们在形形色色的“主义”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由共同的信念凝聚成一个集体,追求一个共同的事业。党掌握了政权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不少人挤身于“公仆”之列,并非从内心深处信仰党的信念,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只是作为一项职业,以期在社会上取得较好的位置,甚至就是为了升官发财。
和平时代占主流的,通常是现实的人生哲学,它与党性所要求的热血和激情,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脱离实际要求每个党员“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奋斗终身”,有些人就会认为反正达不到目标,干脆全盘放弃对自己的要求。超道德往往就是伪道德,理想太高远就难免因灰心转向庸俗,而精神空虚就会寄托于实际的利益。
第二,不能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组织共同利益的关系,就很难做到讲原则。战争年代讲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为了坚持对的、纠正错的,否则就会危害到共同的事业,也危害到个人。而如今,因分工和层级的关系,个人往往很难体会到,一个人讲原则能为党的事业贡献多少力量,更不用说这种贡献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现实的好处。而组织的强大,也让他们相信其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不讲原则可以破坏的。因这两个原因,就很容易为人情、为个人利益而抛弃原则。
第三,法制不健全给不讲党性原则留出了操作余地。一方面,法律尚不完备,有些事情无法可依,依法行政未能完全落到实处,这些都给以权谋私留下了灰色地带,给权大于法留下制度漏洞。另一方面,干部管理中更常依赖党纪而不是国法,对于不讲原则、不讲党性的行为,也没有有效的惩戒措施。
第四,注重关系、人情来自于文化传统,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古代中国缺少外界的竞争,因此不注重创造而重视分配,非常看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起凭借个人能力和勤劳来创业,不择手段地在社会分配体系中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常能使人更轻易地获得财富和地位。而熟人多了,既方便互相交换社会资源。又利于拉帮结派争夺资源。所以,喜欢搞关系甚至是中国人一种下意识的行为,不需要太多的思考。
因此,要改变好人主义盛行的现状,我个人主张给普通党员制订一个可以达到的最低要求,比如依法行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等等,或者严格入党标准,宁缺勿滥,真正为社会树立榜样,以免党员普遍失去精神目标而沦落为利益至上。要用法制建设来限制官员谋求个人不当利益。要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为人民代表大会问责行政官员提供便利。要用现代思想来破除讲关系讲人情的不良传统,提倡通过个人解放个人奋斗来推动社会进步。而苦口婆心的劝导、长篇累牍的学习,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效果。
所谓好人主义,就是信奉做“事”不如做“人”,做“坏”人不如做“好”人。认为比起实打实地作出成绩,搞好人际关系更容易在官场上生存、升迁,因此不愿意得罪人。一心想的是把上级拍好、把下级哄好、把同级敷衍好。他们没有什么一定要坚持的东西,为了私利都可以拿来交换,信念让步于利益,规则不敌灵活变通,时常放弃职责来为个人“市恩”。他们害怕面对问题正视矛盾,而宁愿遮着掩着,只求糊弄上级或公众。
好人主义存在许多弊端,它违反了党的宗旨,损害了党的形象;它不追求公平、正义,不尊重规则,有碍于法律信仰的形成;它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不惜以党和人民的利益做代价。因此,党和国家一直要求在实践中防止好人主义。但效果在我看来并不明显。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寻找更深层次的原因,我认为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第一,时代发生变化,部分党员已失去坚守党性的主动自觉,更难以达到党性的高要求,这造成理想虚无化,只相信现实的利益,而反过来又更让他们讲不了党性。
建党初期。党员们在形形色色的“主义”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由共同的信念凝聚成一个集体,追求一个共同的事业。党掌握了政权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不少人挤身于“公仆”之列,并非从内心深处信仰党的信念,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只是作为一项职业,以期在社会上取得较好的位置,甚至就是为了升官发财。
和平时代占主流的,通常是现实的人生哲学,它与党性所要求的热血和激情,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脱离实际要求每个党员“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奋斗终身”,有些人就会认为反正达不到目标,干脆全盘放弃对自己的要求。超道德往往就是伪道德,理想太高远就难免因灰心转向庸俗,而精神空虚就会寄托于实际的利益。
第二,不能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组织共同利益的关系,就很难做到讲原则。战争年代讲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为了坚持对的、纠正错的,否则就会危害到共同的事业,也危害到个人。而如今,因分工和层级的关系,个人往往很难体会到,一个人讲原则能为党的事业贡献多少力量,更不用说这种贡献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现实的好处。而组织的强大,也让他们相信其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不讲原则可以破坏的。因这两个原因,就很容易为人情、为个人利益而抛弃原则。
第三,法制不健全给不讲党性原则留出了操作余地。一方面,法律尚不完备,有些事情无法可依,依法行政未能完全落到实处,这些都给以权谋私留下了灰色地带,给权大于法留下制度漏洞。另一方面,干部管理中更常依赖党纪而不是国法,对于不讲原则、不讲党性的行为,也没有有效的惩戒措施。
第四,注重关系、人情来自于文化传统,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古代中国缺少外界的竞争,因此不注重创造而重视分配,非常看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起凭借个人能力和勤劳来创业,不择手段地在社会分配体系中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常能使人更轻易地获得财富和地位。而熟人多了,既方便互相交换社会资源。又利于拉帮结派争夺资源。所以,喜欢搞关系甚至是中国人一种下意识的行为,不需要太多的思考。
因此,要改变好人主义盛行的现状,我个人主张给普通党员制订一个可以达到的最低要求,比如依法行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等等,或者严格入党标准,宁缺勿滥,真正为社会树立榜样,以免党员普遍失去精神目标而沦落为利益至上。要用法制建设来限制官员谋求个人不当利益。要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为人民代表大会问责行政官员提供便利。要用现代思想来破除讲关系讲人情的不良传统,提倡通过个人解放个人奋斗来推动社会进步。而苦口婆心的劝导、长篇累牍的学习,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