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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政策历来是由政府或其他决策机构制定的,是为了协调全社会的利益关系,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和明确的目标,是一切条例、法规等的总称。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要提高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就必须让公民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来。公民的参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减少政策的失败,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制定;公民参与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内涵
所谓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个体以及由普通公民所组成的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手段,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一定的参与渠道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从而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务的行为过程,是普通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运用和行使公民权利来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合法行为。公民参与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公民参与的主体是全体公民,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也包括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各种民间组织。二是参与的领域。社会中存在一个公民可以合法参与的公共领域,这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理性的存在。三是参与的渠道。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公民参与的主要目的在于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促进自身利益的实现,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存在的问题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发展遇到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民参与渠道缺乏,不完善。一般意义上来说,公民参与渠道有两个,人民选举人民代表来参政议政和政府开设的信访、领导接待日等,前者为主要渠道,但是人民代表是普通公民可望不可及的,根本不能反映普通公民的要求,后者只是下级组织为完成上级的任务而被迫设置的,不会认真对待的,只起到了很小的作用;第二,公民参与意识淡薄,从北京出租车换型风波这个案例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来,和公民息息相关的出租车问题,公民也只是在报纸上随便看了一眼;最后,就是公民存在"搭便车"心理,认为政府是上级组织,自己要是提意见却得罪政府,得不偿失,而且未必能起到作用,导致公民偷懒现象很严重,都指望着别人去提意见,还有一些公民对政府的政策根本就不了解,也没有了解的机会,不敢妄自发言表观点。
三、完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对策
1、从政府方面来说,应该认清政府职能,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培育公民参与的文化氛围
新公共服务理论已经明确的提出,政府的职能在于服务,而并非划桨。近年来,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提出,也符合了这个理论的要求。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即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为本位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把政府的职能定位在"服务"上,政府就能必须积极的从"政府本位"向"公民本位"的方向转化,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矫正市场在保证社会公平和公正方面的失灵,放弃一些事权,服务中要体现民本思想,即何时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怎样提供服务等要根据公民的意愿来决定,而不是政府想什么时候提供服务,就什么时候提供服务,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政府要树立起民大于天的观念,认识到公民是政府一切权力的来源。
在明确政府的责任和职能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引导公民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的问题了,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公民的参与权和参与渠道,方便公民参与。
首先,拓宽公民的参与渠道,这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基本要求,北京出租车换型风波,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渠道缺乏造成的,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渠道的拓展,一是要公开听证会制度,听证制度对于优化公共政策的公民参与,确保公共政策效用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最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之一;二是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我国民间社团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民间社团公信度,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确定民间社团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要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奠定良好的民意基础;四是要完善网络参与制度,借助网络,公民可以表达自己的需求,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其次,营造参与型氛围,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政府有责任去营造一种氛围让公民积极地参与其中。一是要强化公民的权利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才是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是公共权力的真正所有者,公共权力的行使或者说公共管理活动应该是公民意志的反映。政府和公务员只是委托代理行使他们的权利,他们有权要求政府和公务员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政府也有责任倾听公民的心生,满足公民的意愿;二是要激发公民的责任意识,自觉的让公民了解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内容,激发他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主动关注公共政策的心理,最终实现为了社会责任而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转化,把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作为公民应承担的责任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这样公民出于对法律的崇尚就会自觉地承担自己的责任,积极地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来。
2、从公民自身来说, 应该提高教育水平,减少搭便车心理,培养主人翁的责任意识
公民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事务应该以公民为主,满足公民的需求,政府只是为公民服务的一个组织,提高公民的受教育水平,是从公民自身的角度加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环节,提高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就必须加大教育所需的基本服务,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免费提供,需要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經费投入,还必须广开财路,广泛吸收资金。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资的教育经费体制,只有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提高了,思想解放了,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这个现实的问题。
公共政策的这种公共性的独特属性,给公民"搭便车"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当公民参与不参与一样的效果时,公民就会选择采取漠然的态度,偷懒、搭便车,推卸责任。政府只有给公民现实的可能性,让公民意识到自己的参与对自身能带来利益,能影响公共决策的方向,公民才会消除这种偷懒的心理。
此外,还要转变公民的主体意识,真正树立起主人翁的精神,明确自己才是公共事务的主体,政府只是代行权力,其权力来源于公民,理应为公民谋利益,公民自身应该做社会事务的主动者,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保证公共政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这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跟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的大计。
中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存在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政府缺乏公共服务的理念,把公民拒之于公共政策制定之外,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当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现状,以北京出租车换型风波为例,对当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存在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对策,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目前,在西方国家,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公民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成为历史必然趋势,在中国,更是这样。由于传统的文化影响,现实的困境因素制约,导致中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问题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在中国政府和公民的认真对待下,认清政府的责任,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公民的责任感,完善制度化的程序。在这些积极的措施下,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会逐步完善起来。
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B·丹哈特、珍妮特·v·月一哈特著,刘俊生译,张庆东校.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J].中国行政管理,2002(10)
[2]川李志."俨善治"视角下当代地方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对策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2007.
作者简介:陈洁(1987-),女,山西运城人,天津商业大学2010级行政管理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管理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制定;公民参与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内涵
所谓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个体以及由普通公民所组成的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手段,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一定的参与渠道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从而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务的行为过程,是普通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运用和行使公民权利来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合法行为。公民参与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公民参与的主体是全体公民,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也包括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各种民间组织。二是参与的领域。社会中存在一个公民可以合法参与的公共领域,这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理性的存在。三是参与的渠道。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公民参与的主要目的在于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促进自身利益的实现,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存在的问题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发展遇到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民参与渠道缺乏,不完善。一般意义上来说,公民参与渠道有两个,人民选举人民代表来参政议政和政府开设的信访、领导接待日等,前者为主要渠道,但是人民代表是普通公民可望不可及的,根本不能反映普通公民的要求,后者只是下级组织为完成上级的任务而被迫设置的,不会认真对待的,只起到了很小的作用;第二,公民参与意识淡薄,从北京出租车换型风波这个案例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来,和公民息息相关的出租车问题,公民也只是在报纸上随便看了一眼;最后,就是公民存在"搭便车"心理,认为政府是上级组织,自己要是提意见却得罪政府,得不偿失,而且未必能起到作用,导致公民偷懒现象很严重,都指望着别人去提意见,还有一些公民对政府的政策根本就不了解,也没有了解的机会,不敢妄自发言表观点。
三、完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对策
1、从政府方面来说,应该认清政府职能,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培育公民参与的文化氛围
新公共服务理论已经明确的提出,政府的职能在于服务,而并非划桨。近年来,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提出,也符合了这个理论的要求。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即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为本位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把政府的职能定位在"服务"上,政府就能必须积极的从"政府本位"向"公民本位"的方向转化,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矫正市场在保证社会公平和公正方面的失灵,放弃一些事权,服务中要体现民本思想,即何时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怎样提供服务等要根据公民的意愿来决定,而不是政府想什么时候提供服务,就什么时候提供服务,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政府要树立起民大于天的观念,认识到公民是政府一切权力的来源。
在明确政府的责任和职能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引导公民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的问题了,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公民的参与权和参与渠道,方便公民参与。
首先,拓宽公民的参与渠道,这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基本要求,北京出租车换型风波,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渠道缺乏造成的,政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渠道的拓展,一是要公开听证会制度,听证制度对于优化公共政策的公民参与,确保公共政策效用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最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之一;二是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我国民间社团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民间社团公信度,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确定民间社团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要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奠定良好的民意基础;四是要完善网络参与制度,借助网络,公民可以表达自己的需求,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其次,营造参与型氛围,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政府有责任去营造一种氛围让公民积极地参与其中。一是要强化公民的权利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才是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是公共权力的真正所有者,公共权力的行使或者说公共管理活动应该是公民意志的反映。政府和公务员只是委托代理行使他们的权利,他们有权要求政府和公务员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政府也有责任倾听公民的心生,满足公民的意愿;二是要激发公民的责任意识,自觉的让公民了解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内容,激发他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主动关注公共政策的心理,最终实现为了社会责任而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转化,把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作为公民应承担的责任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这样公民出于对法律的崇尚就会自觉地承担自己的责任,积极地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来。
2、从公民自身来说, 应该提高教育水平,减少搭便车心理,培养主人翁的责任意识
公民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事务应该以公民为主,满足公民的需求,政府只是为公民服务的一个组织,提高公民的受教育水平,是从公民自身的角度加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环节,提高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就必须加大教育所需的基本服务,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免费提供,需要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經费投入,还必须广开财路,广泛吸收资金。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资的教育经费体制,只有公民的受教育程度提高了,思想解放了,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这个现实的问题。
公共政策的这种公共性的独特属性,给公民"搭便车"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当公民参与不参与一样的效果时,公民就会选择采取漠然的态度,偷懒、搭便车,推卸责任。政府只有给公民现实的可能性,让公民意识到自己的参与对自身能带来利益,能影响公共决策的方向,公民才会消除这种偷懒的心理。
此外,还要转变公民的主体意识,真正树立起主人翁的精神,明确自己才是公共事务的主体,政府只是代行权力,其权力来源于公民,理应为公民谋利益,公民自身应该做社会事务的主动者,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保证公共政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这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跟每个公民都息息相关的大计。
中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存在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政府缺乏公共服务的理念,把公民拒之于公共政策制定之外,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当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现状,以北京出租车换型风波为例,对当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存在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对策,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目前,在西方国家,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公民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成为历史必然趋势,在中国,更是这样。由于传统的文化影响,现实的困境因素制约,导致中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问题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在中国政府和公民的认真对待下,认清政府的责任,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公民的责任感,完善制度化的程序。在这些积极的措施下,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会逐步完善起来。
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B·丹哈特、珍妮特·v·月一哈特著,刘俊生译,张庆东校.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J].中国行政管理,2002(10)
[2]川李志."俨善治"视角下当代地方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对策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2007.
作者简介:陈洁(1987-),女,山西运城人,天津商业大学2010级行政管理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管理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