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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现有产学研合作组织形式的法律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产学研合作主要分为契约型和实体型两大类。国家目前大力推动建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属于契约型产学研合作。鉴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实现形式过于单一,本文以企业集团、公司法人制度为例,建议一方面对契约型模式进行改进,另一方面将实体型模式引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形式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