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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率市场化对定价管理的影响
目前,在存贷款不对称降息条件下,呈现出贷款收息率明显下降、存款付息率小幅回落的变化态势。一是存贷利差逐步收窄。利率市场化改革前,国内银行的利差水平基本稳定,做大规模是利润增长最稳定、最主要的驱动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后,存贷款利差逐步收窄的趋势十分明显,造成银行存贷款利差收入快速下滑。二是同业竞争更加激烈。利率市场化改革后,中小地方性银行凭借灵活的定价方式和地域优势,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大型银行的市场份额,特别是在县域地区,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执行较高的存款利率,或通过馈赠礼品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导致大型银行在组织存款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三是金融脱媒现象突出。部分大中企业为降低融资成本,对票据、委托债权投资、股权、基金等直接融资工具的使用显著增加,对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依赖度逐步下降,一定程度上造成有效信贷需求不足,银行“贷款难”的问题愈加突出。四是自主定价能力面临考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同业竞争博弈不断加剧,受金融脱媒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多重夹击,银行定价风险不容忽视,迫切需要根据经济形势、市场变化、资金供求关系和内控管理要求等因素适时调整资金定价策略。
二、基层行定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定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基层行只重视存贷款规模扩张而不重视定价管理,未能充分考慮经营成本和回报水平,如在营销存款上,有些基层行仍然存在着月末“冲时点”,吸收期限长、成本高的协议类存款等情况。
(二)自主定价水平有待提升。基层行存贷款定价基本处于被动状态,自主定价意识不强,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或紧盯同业跟着走,或一味顺从客户要求,不能主动根据客户类别、产品种类等因素逐笔精准定价,更不善于在组合层面综合评估和定价。
(三)定价基础管理较为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无法做到根据客户风险、期限、抵押品以及自身的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进行定价,有些贷款利率并没有准确反映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部分基层行在贷款营销中未能做到合理测算、精细管理,以追求经济增加值的最大化,而是简单运用审批权限作为定价底限。
三、提升定价管理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市场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利率风险。定价工作需要紧跟市场形势,做好利率变动趋势的科学分析,充分掌握同业动向,判断一定时间内同业总体定价趋势,以提升利率政策前瞻性,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坚持动态调整定价策略,在降息周期或市场利率处于下行通道时,应实行“资产长久期、负债短久期”的管理策略,力争将利率风险转化为超额收益。具体为:新发放贷款中对一年及以内人民币贷款均应采用固定利率计息方式,一至三年(含)采用固定或按年浮动计息方式,三年期以上每年一定,以规避利率下行风险;对实行浮动利率的贷款,重定价周期应努力控制在半年以上。为缩短结息周期,应严格控制实行按半年、按年计息的客户范围。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手段,积极实施分层次的资产负债定价策略,确保存贷利差收入相对趋稳。
(二)完善存款业务定价机制,加强主动负债管理。一是认真研究内部收益率曲线和央行、总行政策变化,从存款浮动幅度、期限结构等维度,明确负债业务分层定价管理策略,制订针对高价值客户、普通客户等相应的差异化定价标准,并视区域、同业情况适时调整。二是加大政策传导力度,增强内外部价差理念,加强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FTP)内外点差收益分析,健全绩效考评和产品计价体系,完善财务硬约束机制,增强基层行和员工产品收益核算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在权衡存款效益和存款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存款定价转授权等方式,引导部分存款(新增、存量到期续存)向短期化调整,优化存款总体结构。灵活运用同业存单、大额存单等新型工具,强化主动负债管理,重点把握核心法人客户、高净值个人客户和同业客户需求,引导客户理财资金逐步向存款转化。四是规范存款计结息管理,督促基层行准确使用会计科目,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规则和方式自动计结息,手工结息必须按流程审批后执行。加大定价结果监测力度,对存款利息支出合规性、贷款限制性条款的落实情况、审批利率的执行情况监测评价,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避免损失、保障收益。
(三)调整优化客户结构,提升资产业务收益水平。依据经济转型趋势,研究制定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本地实际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方案,明确行业、区域、品种和客户等支持重点。一是优化新增项目贷款投放结构,加大优质项目的对接和营销力度,加快已审批项目信贷投放,扩大高收益资产规模,提高和增加生息资产收益水平。二是把握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县域和“三农”信贷业务稳健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其定价优势,抵补大型客户收益水平低的局面。三是适度提高风险偏好,改变“贷大”的信贷思维定势,下沉经营重心,加大小微企业拓展力度,稳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和定价水平。四是积极挖掘民生消费领域金融需求,大力发展收益率较高的非住房类等个人贷款业务,提高零售贷款比重,通过对资产组合的主动调整,努力稳固贷款收益率。
(四)强化定价转授权管理,推进定价工作精细化。发挥定价授权管理对提升收益水平的基础作用,平衡好存贷款规模增长、定价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关系。建议上级行采取适应市场竞争形势和对接客户多层次需要的定价策略,建立有效应对客户和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继续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的定价转授权政策,如存款定价转授权中县域主要应对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存款竞争,城区主要维护优质客户;贷款定价转授权结合定价水平、收息率在当地同业、系统内变动情况,实行等级行管理。强化定价过程控制对提升定价水平、提高存贷款收益的支撑作用,定价有权审批部门要严把定价审批关,将成本收益核算理念植根于每笔存贷款利率审批,以定价测算表测算结果作为定价审批依据。存款方面,设置存款目标收益率指标。贷款方面,在以定价授权为低限的基础上,加大定价的横向(与同业)、纵向(与往年)比较,对低于同业水平或往年水平的定价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批。
目前,在存贷款不对称降息条件下,呈现出贷款收息率明显下降、存款付息率小幅回落的变化态势。一是存贷利差逐步收窄。利率市场化改革前,国内银行的利差水平基本稳定,做大规模是利润增长最稳定、最主要的驱动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后,存贷款利差逐步收窄的趋势十分明显,造成银行存贷款利差收入快速下滑。二是同业竞争更加激烈。利率市场化改革后,中小地方性银行凭借灵活的定价方式和地域优势,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大型银行的市场份额,特别是在县域地区,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执行较高的存款利率,或通过馈赠礼品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导致大型银行在组织存款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三是金融脱媒现象突出。部分大中企业为降低融资成本,对票据、委托债权投资、股权、基金等直接融资工具的使用显著增加,对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依赖度逐步下降,一定程度上造成有效信贷需求不足,银行“贷款难”的问题愈加突出。四是自主定价能力面临考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同业竞争博弈不断加剧,受金融脱媒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多重夹击,银行定价风险不容忽视,迫切需要根据经济形势、市场变化、资金供求关系和内控管理要求等因素适时调整资金定价策略。
二、基层行定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定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基层行只重视存贷款规模扩张而不重视定价管理,未能充分考慮经营成本和回报水平,如在营销存款上,有些基层行仍然存在着月末“冲时点”,吸收期限长、成本高的协议类存款等情况。
(二)自主定价水平有待提升。基层行存贷款定价基本处于被动状态,自主定价意识不强,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或紧盯同业跟着走,或一味顺从客户要求,不能主动根据客户类别、产品种类等因素逐笔精准定价,更不善于在组合层面综合评估和定价。
(三)定价基础管理较为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无法做到根据客户风险、期限、抵押品以及自身的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进行定价,有些贷款利率并没有准确反映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部分基层行在贷款营销中未能做到合理测算、精细管理,以追求经济增加值的最大化,而是简单运用审批权限作为定价底限。
三、提升定价管理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市场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利率风险。定价工作需要紧跟市场形势,做好利率变动趋势的科学分析,充分掌握同业动向,判断一定时间内同业总体定价趋势,以提升利率政策前瞻性,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坚持动态调整定价策略,在降息周期或市场利率处于下行通道时,应实行“资产长久期、负债短久期”的管理策略,力争将利率风险转化为超额收益。具体为:新发放贷款中对一年及以内人民币贷款均应采用固定利率计息方式,一至三年(含)采用固定或按年浮动计息方式,三年期以上每年一定,以规避利率下行风险;对实行浮动利率的贷款,重定价周期应努力控制在半年以上。为缩短结息周期,应严格控制实行按半年、按年计息的客户范围。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手段,积极实施分层次的资产负债定价策略,确保存贷利差收入相对趋稳。
(二)完善存款业务定价机制,加强主动负债管理。一是认真研究内部收益率曲线和央行、总行政策变化,从存款浮动幅度、期限结构等维度,明确负债业务分层定价管理策略,制订针对高价值客户、普通客户等相应的差异化定价标准,并视区域、同业情况适时调整。二是加大政策传导力度,增强内外部价差理念,加强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FTP)内外点差收益分析,健全绩效考评和产品计价体系,完善财务硬约束机制,增强基层行和员工产品收益核算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在权衡存款效益和存款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存款定价转授权等方式,引导部分存款(新增、存量到期续存)向短期化调整,优化存款总体结构。灵活运用同业存单、大额存单等新型工具,强化主动负债管理,重点把握核心法人客户、高净值个人客户和同业客户需求,引导客户理财资金逐步向存款转化。四是规范存款计结息管理,督促基层行准确使用会计科目,严格按照系统设定的规则和方式自动计结息,手工结息必须按流程审批后执行。加大定价结果监测力度,对存款利息支出合规性、贷款限制性条款的落实情况、审批利率的执行情况监测评价,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避免损失、保障收益。
(三)调整优化客户结构,提升资产业务收益水平。依据经济转型趋势,研究制定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本地实际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方案,明确行业、区域、品种和客户等支持重点。一是优化新增项目贷款投放结构,加大优质项目的对接和营销力度,加快已审批项目信贷投放,扩大高收益资产规模,提高和增加生息资产收益水平。二是把握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县域和“三农”信贷业务稳健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其定价优势,抵补大型客户收益水平低的局面。三是适度提高风险偏好,改变“贷大”的信贷思维定势,下沉经营重心,加大小微企业拓展力度,稳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和定价水平。四是积极挖掘民生消费领域金融需求,大力发展收益率较高的非住房类等个人贷款业务,提高零售贷款比重,通过对资产组合的主动调整,努力稳固贷款收益率。
(四)强化定价转授权管理,推进定价工作精细化。发挥定价授权管理对提升收益水平的基础作用,平衡好存贷款规模增长、定价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关系。建议上级行采取适应市场竞争形势和对接客户多层次需要的定价策略,建立有效应对客户和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继续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的定价转授权政策,如存款定价转授权中县域主要应对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存款竞争,城区主要维护优质客户;贷款定价转授权结合定价水平、收息率在当地同业、系统内变动情况,实行等级行管理。强化定价过程控制对提升定价水平、提高存贷款收益的支撑作用,定价有权审批部门要严把定价审批关,将成本收益核算理念植根于每笔存贷款利率审批,以定价测算表测算结果作为定价审批依据。存款方面,设置存款目标收益率指标。贷款方面,在以定价授权为低限的基础上,加大定价的横向(与同业)、纵向(与往年)比较,对低于同业水平或往年水平的定价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