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以来,我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两套税制,对外资颇为照顾。从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两税合并”的呼声便此起彼伏。两税合并具体方案已多次讨论,对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反避税等方面的问题也都做了充分论证。目前,多数意见倾向于将法定税率水平确定在25%。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并将税收优惠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