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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住建行业政务信息化的目标之一是打造省级基础数据信息库,为全省建设工程企业及从业人员制作电子档案,并将基础数据信息库与审批管理串联起来,做到关键数据的采集、整合与共享,为更高级的应用打下基础。本文主要介绍了住建行业政务信息化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总结了省级基础数据信息库及其上层应用(综合服务系统)建成后取得的效益,重点论述了系统的功能及其对住建行业政务信息化的意义和影响。
【关键词】住建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系统;数据信息库;数据共享
一、开发背景
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濟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信息化的概念起源于60年代的日本,首先由日本学者提出来,而后被译成英文传播到西方[1]。我国的信息化是指培育、发展以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的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
我国已经全面开启“十二五”规划建设,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飞速发展[2]。《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数字广东”。再此背景下,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也加快推进了信息化的进程。
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服务型、响应型政府,广东省于2008年7月开展了住建行业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和行政服务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综合服务系统”)的建设,2009年7月1日首期工程基本完成。通过建立全省唯一、共享的企业信息库、人才库信息和法规标准信息库,采集、整合和共享信息资源,掌握建设行业从业主体的相关信息,形成各类从业主体的诚信电子档案,以信息库、人才库的信息基础,通过行政服务平台提供全程网上办事服务,推进全省建设行业信息化进程,并通过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促进行政效能、执法质量、服务及管理水平的提升[3]。
“综合服务系统”在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之间搭建起共享、实时、互动的信息桥梁,以行业监督管理为目标,行政许可网络化申报和审批为龙头,按照省市分级管理,数据集中共享的原则,建立了全省统一、各地共享、动态更新的企业库和人才库,以启用诚信信息平台为手段,将企业市场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和不良行为及时登记到诚信档案中,积极营造一个透明健康的建设从业环境。
二、系统介绍
“综合服务系统”是由基础信息库、业务库及建构于其上的行政服务平台共同组成。该系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思路。为了做到对公众的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系统”采用的B/S框架。同时,为了保证系统中数据的有效性和不可抵赖性,采用了数字签名技术。
(一)基本建设内容
“综合服务系统”是由三个基础信息库和一个行政办事平台构成:
企业信息库是为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诚信信息数据库。
人才信息库是为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业、执业的工程技术及经营管理专业人员建立的信息数据库。
法规标准信息库是专门为建设系统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的数据库。
行政服务平台是指综合利用以上三个信息库中的数据,为全省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为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在线服务的操作平台。
业务库是保证行政服务平台日常运行的数据库,用来记录行政服务的业务逻辑和结果。“综合服务系统”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综合服务系统”采用基于Web的三层应用架构:表示层(客户界面),逻辑层,数据层(数据库管理系统)。该系统使用B/S交互框架,系统功能如图2所示。
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公众网(万维网)查阅系统公布的审批细节和相关信息;政府人员可以通过内部网进行行政审批和监督。“综合服务系统”的网络架构非常松散,具体的网络拓扑关系如图3所示。
(二)建设运行情况
由于“综合服务系统”涉及全省的建筑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此,对系统的信息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软件系统在开发之初就高标准严要求,合理规划和设计每一个功能模块。其中,每个模块的时间进度如表1所示。
系统自2009年7月1日上线运行,截止至2011年底,企业信息库共收录了1万多家企业的信息(与企业进行了300多万次交互);人才信息库收录了57万多个各类专业人员的信息(与个人进行了500多万次交互)。
纳入到“综合服务系统”的行政许可或管理事项共计15项,已有9类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本系统纳入到电子监察。并已向近7千家企业提供了服务,共处理申报件15多万批次。
(三)获得的效益
“综合服务系统”共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建设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还是对行业规范管理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效益[4]。
“综合服务系统”为我省中小建设企业提供的网页服务基本能起到一个小型企业业务网站的作用,与企业自建相等功能的网站相比至少可节约省费5万元。按大约5000家中小企业用户计,全省可节省投资2亿5千万元。
通过统一、动态的企业和人员数据库,我省各地各级建设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全省范围上对在粤开展业务的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数据协同式的监督管理,以往企业借用或冒用其他企业的人员申报资质的情况将成为历史。统一建设的数据库系统及行政服务平台,既方便了企业及个人申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和科学化了行政机关内部的处理过程,大大降低了因信息不同、资料失真而做出不当行政决定的可能,同时又利于社会公开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成本有效地实施管理。“综合服务系统”的全面建成可同时为省、地、县行政机关提供服务,因此可避免各地的重复建设投资一按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区,平均每个300万元计,共节约省投资4.26亿元。
通过向社会公开信息,向行业发布信息,企业和从业人员互动,加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参与,企业和个人公开信息的作假情况将得到成本有效的全面抑制,将极大地促进了建设行业的诚信建设,其社会效益显著。
三、功能和意义
(一)基本功能
“综合服务系统”旨在整合信息资源,服务建设行业,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效能提高,提升行政水平。
1、以省级数据中心整合信息资源
“综合服务系统”收录了建设行业海量信息,包括:全省各类建设从业主体的基本情况及从业记录,记载了行政许可审批过程所涉及的各环节情况,整合了相关系统的信息,作为省级数据中心,发挥了基础数据库应有的作用。
2、为企业和从业人员建立电子档案
为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建立了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经营(从业)业绩、从业人员概况、财务经营状况、任职单位和岗位经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经历、企业自有或租赁设备状况、诚信奖惩情况等丰富全面的电子信息档案。
3、为全域协同联动行政许可服务奠定基础
省市行政主管部门上下协同,提供省厅初审和审批事项、委托事项的省市联动以及下放直管事项的协同办理,与行政相对人跨越时空联动,上可与住建部系统衔接,横向实现与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行政许可基本办理流程如图4所示。
4、为深化信息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主管部门可通过对基础数据库所采集的海量信息进行分析、归纳,建立深层次的应用,了解行业宏观情况,跟踪管理落实对个体的监管。随着应用的深化和服务的不断拓展,建设行业执业人员的培训、注册,“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考核、发证,高级及中级技术职称评审,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专项监督管理等事项,将逐步纳入“综合服务系统”统一管理。
5、展示出全行业信息化良好的应用前景
一是与其它相关系统(社保系统、身份匹对、工商登记等)的接口效果;二是运用统一的系统入口来实现对资质相关人员流动的动态监督;三是为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成意义
“综合服务系统”的建成将在预防、监督、高效、服务和管理等五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5]。
1、预防
(1)申报指标预检验。企业在资质申请提交到主管部门前,系统提供了对企业填写的关键性信息指标预检功能,避免了不符合基本条件和缺少材料的申请早早地进入到审批流程,有效避免企业多次往返办事窗口,节省了企业和审批人员的时间和精力。而对于不可量化的信息指标,系统也提供了方便的与标准认定内容进行比对检验功能。
(2)随机分发。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接收企业申报材料时,系统将自动随机选择承办人并将该事项分发,避免了人为干预分发的行为,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企业和事项承办人面对面的行为。
(3)提供数字签名保留操作痕迹。各类用户均通过使用电子钥匙实现身份认证和对自己的行为实现数字签名操作,防止从业主体的弄虚作假和对信息修改的抵赖等行为,也永久地记录了审批或管理人员执行管理行为的轨迹,并实现不可抹除的痕迹,随时可查阅、追朔。
(4)防止挂靠和减少弄虚作假行为。通过技术手段对从业人员任职单位和工作岗位变动等情况的实时跟踪和监管,有效地杜绝了现实中大量存在的非法挂靠行为;另外,人員的每次入职离职信息都被一一记录在案,为建筑市场的人员动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的依据。
(5)批后信息自动入库。系统在做出许可决定操作时能自动将与资质有关的信息写入数据库,批后入库的信息被标注有“批后自动入库”字样,并记录核准入库的单位及核验时间,企业或人员将无法维护批后自动入库信息,还能有效地防止人工登记方式所带来其它影响。
2、监督
(1)注册人员配备警示。本系统以工程设计资质为试点,初步研发了具资质企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示警功能,实现了随时且实时地进行动态核查的目标,并能通过预警告知等方式督促企业限期改正,为业务处室和审批部门进行资质审查、许可后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监管职能和作用。
(2)审批过程全程在线监督。通过本系统,监管部门可掌控企业资质活动全过程,还可对审批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提出监督意见,跟踪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等。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行为,增加了政务透明度。
(3)行政审批纳入电子效能监察。我省住建厅作为首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行政管理部门,到目前为止,已有9类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本系统接受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实时电子监察,达到了广东省纪委和省监察厅行政效能在线监督的目标。
(4)实时进行信息公开。本系统实时地将企业和人员的入库的动态数据信息、资质许可信息、人员的变动信息、从业主体的奖惩信息、质量安全事故信息、从业主体的业绩和资质资格许可信息等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在线查询,防止弄虚作假,促进行业自律,也为行业监管部门和执法监察部门明确了核查重点。
3、高效
“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了“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和办理程序、减量、增速(如将审批时间从20天缩短至14天)”等方式,完善了审批及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和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
4、服务
(1)全程告知服务。从资质许可申请到审批办理的全过程的关键环节提供了各类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通知公告等告知性服务,企业可随时了解事项办理的最新情况;审批人员可了解自己的待办任务的办理情况,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网上审批和全方位网上公共服务模式。
(2)网上在线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系统提供了网上在线咨询服务,企业和个人在办事过程中可以随时随地提出各类问题,行政机关会安排工作人员在线回复。大大地缓解了现场和电话咨询的压力,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线服务。
5、管理
(1)档案管理。系统提供了企业资质申报及许可和不予许可有关的电子文件和网下材料的归档管理功能,供信息公开和行业管理时使用,随时随地可查阅、共享。
(2)信息共享。系统通过提供各类信息资料的共享和在线查询功能,在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之间搭建起共享、实时、互动的信息桥梁。一方面,业务处室将企业和个人在市场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时登记到系统中,供审批部门审批时参考,使行政审批更有依据;另一方面,审批部门将审批后的最新资质资格和人员状况动态反映到系统中,供业务处室查阅,为业务处室对行业日常监管带来方便。
(3)动态提醒。如果诚信平台记录了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系统会在资质审批各环节的审批工作平台窗口中自动弹出提醒功能,那么在对该企业的资质审批时,相关页面就会有自动提醒,极大地辅助了审批人员的工作,提高了资质审查的准确度和可信度。
四、总结和展望
“综合服务系统”作为全省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它的全面建设将是一个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期工程的建设和一两年的应用完善远远不够。下一步将要在现有系统成果的基础上,搭建“一体化阳光行政服务支撑体系”,具体地说,就是立足于“综合服务系统”,通过全面、广泛、精确、动态的数据采集,实行互联互通,全程动态有机地融入监督检查机制,使得系统的服务范围涵盖建筑业、房地产业、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科技等领域的行政管理,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的市场管理方面。当然,“一体化阳光行政服务支撑体系”的重点还在于深化开发和完善支持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客观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的系统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深化开发客观化的审批功能;二是加强政府系统间信息交流与共享;三是实现与全省有形建筑市场的联动;四是推进全省建设工程项目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参考文献
[1]谢阳群, 信息化的兴起与内涵,图书情报工作,1996年第2期。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5/08/content_4522878.htm ,2006年5月8日。
[3]徐志彪,政府信息化建设探索,信息化建设,2001第7期。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启动运行,http://www.gdcic.net/GdcicIMS/Front/Message/ViewMessage.aspx?MessageId=108247 , 2009年7月1日。
[5]王仰东、胡燕祝、徐梅清,电子政务与中国的政府管理创新[J],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3期。
【关键词】住建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系统;数据信息库;数据共享
一、开发背景
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濟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信息化的概念起源于60年代的日本,首先由日本学者提出来,而后被译成英文传播到西方[1]。我国的信息化是指培育、发展以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的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
我国已经全面开启“十二五”规划建设,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飞速发展[2]。《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数字广东”。再此背景下,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也加快推进了信息化的进程。
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服务型、响应型政府,广东省于2008年7月开展了住建行业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和行政服务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综合服务系统”)的建设,2009年7月1日首期工程基本完成。通过建立全省唯一、共享的企业信息库、人才库信息和法规标准信息库,采集、整合和共享信息资源,掌握建设行业从业主体的相关信息,形成各类从业主体的诚信电子档案,以信息库、人才库的信息基础,通过行政服务平台提供全程网上办事服务,推进全省建设行业信息化进程,并通过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促进行政效能、执法质量、服务及管理水平的提升[3]。
“综合服务系统”在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之间搭建起共享、实时、互动的信息桥梁,以行业监督管理为目标,行政许可网络化申报和审批为龙头,按照省市分级管理,数据集中共享的原则,建立了全省统一、各地共享、动态更新的企业库和人才库,以启用诚信信息平台为手段,将企业市场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和不良行为及时登记到诚信档案中,积极营造一个透明健康的建设从业环境。
二、系统介绍
“综合服务系统”是由基础信息库、业务库及建构于其上的行政服务平台共同组成。该系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思路。为了做到对公众的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系统”采用的B/S框架。同时,为了保证系统中数据的有效性和不可抵赖性,采用了数字签名技术。
(一)基本建设内容
“综合服务系统”是由三个基础信息库和一个行政办事平台构成:
企业信息库是为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诚信信息数据库。
人才信息库是为在广东省建设领域从业、执业的工程技术及经营管理专业人员建立的信息数据库。
法规标准信息库是专门为建设系统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的数据库。
行政服务平台是指综合利用以上三个信息库中的数据,为全省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为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在线服务的操作平台。
业务库是保证行政服务平台日常运行的数据库,用来记录行政服务的业务逻辑和结果。“综合服务系统”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综合服务系统”采用基于Web的三层应用架构:表示层(客户界面),逻辑层,数据层(数据库管理系统)。该系统使用B/S交互框架,系统功能如图2所示。
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公众网(万维网)查阅系统公布的审批细节和相关信息;政府人员可以通过内部网进行行政审批和监督。“综合服务系统”的网络架构非常松散,具体的网络拓扑关系如图3所示。
(二)建设运行情况
由于“综合服务系统”涉及全省的建筑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此,对系统的信息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软件系统在开发之初就高标准严要求,合理规划和设计每一个功能模块。其中,每个模块的时间进度如表1所示。
系统自2009年7月1日上线运行,截止至2011年底,企业信息库共收录了1万多家企业的信息(与企业进行了300多万次交互);人才信息库收录了57万多个各类专业人员的信息(与个人进行了500多万次交互)。
纳入到“综合服务系统”的行政许可或管理事项共计15项,已有9类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本系统纳入到电子监察。并已向近7千家企业提供了服务,共处理申报件15多万批次。
(三)获得的效益
“综合服务系统”共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建设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还是对行业规范管理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效益[4]。
“综合服务系统”为我省中小建设企业提供的网页服务基本能起到一个小型企业业务网站的作用,与企业自建相等功能的网站相比至少可节约省费5万元。按大约5000家中小企业用户计,全省可节省投资2亿5千万元。
通过统一、动态的企业和人员数据库,我省各地各级建设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全省范围上对在粤开展业务的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数据协同式的监督管理,以往企业借用或冒用其他企业的人员申报资质的情况将成为历史。统一建设的数据库系统及行政服务平台,既方便了企业及个人申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和科学化了行政机关内部的处理过程,大大降低了因信息不同、资料失真而做出不当行政决定的可能,同时又利于社会公开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成本有效地实施管理。“综合服务系统”的全面建成可同时为省、地、县行政机关提供服务,因此可避免各地的重复建设投资一按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区,平均每个300万元计,共节约省投资4.26亿元。
通过向社会公开信息,向行业发布信息,企业和从业人员互动,加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参与,企业和个人公开信息的作假情况将得到成本有效的全面抑制,将极大地促进了建设行业的诚信建设,其社会效益显著。
三、功能和意义
(一)基本功能
“综合服务系统”旨在整合信息资源,服务建设行业,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效能提高,提升行政水平。
1、以省级数据中心整合信息资源
“综合服务系统”收录了建设行业海量信息,包括:全省各类建设从业主体的基本情况及从业记录,记载了行政许可审批过程所涉及的各环节情况,整合了相关系统的信息,作为省级数据中心,发挥了基础数据库应有的作用。
2、为企业和从业人员建立电子档案
为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建立了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经营(从业)业绩、从业人员概况、财务经营状况、任职单位和岗位经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经历、企业自有或租赁设备状况、诚信奖惩情况等丰富全面的电子信息档案。
3、为全域协同联动行政许可服务奠定基础
省市行政主管部门上下协同,提供省厅初审和审批事项、委托事项的省市联动以及下放直管事项的协同办理,与行政相对人跨越时空联动,上可与住建部系统衔接,横向实现与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行政许可基本办理流程如图4所示。
4、为深化信息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主管部门可通过对基础数据库所采集的海量信息进行分析、归纳,建立深层次的应用,了解行业宏观情况,跟踪管理落实对个体的监管。随着应用的深化和服务的不断拓展,建设行业执业人员的培训、注册,“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考核、发证,高级及中级技术职称评审,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专项监督管理等事项,将逐步纳入“综合服务系统”统一管理。
5、展示出全行业信息化良好的应用前景
一是与其它相关系统(社保系统、身份匹对、工商登记等)的接口效果;二是运用统一的系统入口来实现对资质相关人员流动的动态监督;三是为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成意义
“综合服务系统”的建成将在预防、监督、高效、服务和管理等五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5]。
1、预防
(1)申报指标预检验。企业在资质申请提交到主管部门前,系统提供了对企业填写的关键性信息指标预检功能,避免了不符合基本条件和缺少材料的申请早早地进入到审批流程,有效避免企业多次往返办事窗口,节省了企业和审批人员的时间和精力。而对于不可量化的信息指标,系统也提供了方便的与标准认定内容进行比对检验功能。
(2)随机分发。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接收企业申报材料时,系统将自动随机选择承办人并将该事项分发,避免了人为干预分发的行为,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企业和事项承办人面对面的行为。
(3)提供数字签名保留操作痕迹。各类用户均通过使用电子钥匙实现身份认证和对自己的行为实现数字签名操作,防止从业主体的弄虚作假和对信息修改的抵赖等行为,也永久地记录了审批或管理人员执行管理行为的轨迹,并实现不可抹除的痕迹,随时可查阅、追朔。
(4)防止挂靠和减少弄虚作假行为。通过技术手段对从业人员任职单位和工作岗位变动等情况的实时跟踪和监管,有效地杜绝了现实中大量存在的非法挂靠行为;另外,人員的每次入职离职信息都被一一记录在案,为建筑市场的人员动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的依据。
(5)批后信息自动入库。系统在做出许可决定操作时能自动将与资质有关的信息写入数据库,批后入库的信息被标注有“批后自动入库”字样,并记录核准入库的单位及核验时间,企业或人员将无法维护批后自动入库信息,还能有效地防止人工登记方式所带来其它影响。
2、监督
(1)注册人员配备警示。本系统以工程设计资质为试点,初步研发了具资质企业注册人员配备达标情况示警功能,实现了随时且实时地进行动态核查的目标,并能通过预警告知等方式督促企业限期改正,为业务处室和审批部门进行资质审查、许可后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监管职能和作用。
(2)审批过程全程在线监督。通过本系统,监管部门可掌控企业资质活动全过程,还可对审批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提出监督意见,跟踪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等。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行为,增加了政务透明度。
(3)行政审批纳入电子效能监察。我省住建厅作为首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行政管理部门,到目前为止,已有9类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本系统接受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实时电子监察,达到了广东省纪委和省监察厅行政效能在线监督的目标。
(4)实时进行信息公开。本系统实时地将企业和人员的入库的动态数据信息、资质许可信息、人员的变动信息、从业主体的奖惩信息、质量安全事故信息、从业主体的业绩和资质资格许可信息等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在线查询,防止弄虚作假,促进行业自律,也为行业监管部门和执法监察部门明确了核查重点。
3、高效
“综合服务系统”实现了“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和办理程序、减量、增速(如将审批时间从20天缩短至14天)”等方式,完善了审批及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和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
4、服务
(1)全程告知服务。从资质许可申请到审批办理的全过程的关键环节提供了各类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通知公告等告知性服务,企业可随时了解事项办理的最新情况;审批人员可了解自己的待办任务的办理情况,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网上审批和全方位网上公共服务模式。
(2)网上在线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系统提供了网上在线咨询服务,企业和个人在办事过程中可以随时随地提出各类问题,行政机关会安排工作人员在线回复。大大地缓解了现场和电话咨询的压力,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线服务。
5、管理
(1)档案管理。系统提供了企业资质申报及许可和不予许可有关的电子文件和网下材料的归档管理功能,供信息公开和行业管理时使用,随时随地可查阅、共享。
(2)信息共享。系统通过提供各类信息资料的共享和在线查询功能,在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之间搭建起共享、实时、互动的信息桥梁。一方面,业务处室将企业和个人在市场活动中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时登记到系统中,供审批部门审批时参考,使行政审批更有依据;另一方面,审批部门将审批后的最新资质资格和人员状况动态反映到系统中,供业务处室查阅,为业务处室对行业日常监管带来方便。
(3)动态提醒。如果诚信平台记录了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系统会在资质审批各环节的审批工作平台窗口中自动弹出提醒功能,那么在对该企业的资质审批时,相关页面就会有自动提醒,极大地辅助了审批人员的工作,提高了资质审查的准确度和可信度。
四、总结和展望
“综合服务系统”作为全省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它的全面建设将是一个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期工程的建设和一两年的应用完善远远不够。下一步将要在现有系统成果的基础上,搭建“一体化阳光行政服务支撑体系”,具体地说,就是立足于“综合服务系统”,通过全面、广泛、精确、动态的数据采集,实行互联互通,全程动态有机地融入监督检查机制,使得系统的服务范围涵盖建筑业、房地产业、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科技等领域的行政管理,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的市场管理方面。当然,“一体化阳光行政服务支撑体系”的重点还在于深化开发和完善支持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客观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的系统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深化开发客观化的审批功能;二是加强政府系统间信息交流与共享;三是实现与全省有形建筑市场的联动;四是推进全省建设工程项目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参考文献
[1]谢阳群, 信息化的兴起与内涵,图书情报工作,1996年第2期。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5/08/content_4522878.htm ,2006年5月8日。
[3]徐志彪,政府信息化建设探索,信息化建设,2001第7期。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启动运行,http://www.gdcic.net/GdcicIMS/Front/Message/ViewMessage.aspx?MessageId=108247 , 2009年7月1日。
[5]王仰东、胡燕祝、徐梅清,电子政务与中国的政府管理创新[J],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