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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作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的先进县,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常抓不懈,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实施“道路硬化、庭院硬美化、边沟围墙一体化、路灯亮化、街路美化、村屯绿化”工程,创建优美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全县新建一体化围墙71.8万延长米,治理小流域砌筑浆砌石29.4万延长米,砌筑永久性边沟36.2万延长米,硬化庭院7940户。在村屯绿化美化上投资2000多万元购置苗木,栽种绿化树124.9万株,美化面积达到52.6万平方米。
二是建立农村垃圾清运体系。通过借鉴四川省罗江县农村垃圾生态处理模式,给合通化县以往农村环境整治经验,建立“户定点、屯分类、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 农村垃圾处理流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的原则,建立69个村堆肥场和垃圾分类间,每个乡镇建立1个垃圾中转站,每个屯建1个垃圾分类池,屯内建若干个垃圾回收池,彻底实现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废弃物的产生量,有效解决垃圾污染环境等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要求配置乡(镇)所在地保洁人员,人员数量按照乡(镇)所在地常住人口千分之五配备,要求一天一清扫,全天保洁。要求配足公路沿线保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和交通运输局建立考核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范围,配足清扫保洁人员,落实保洁措施,保证每日两次保洁。要求指导村组配齐保洁人员,由村组聘请保洁员,支付劳动报酬,县、乡(镇)、村予以补助,原则上每个屯至少设置1名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垃圾池无垃圾外溢现象。
四是保障经费来源。农村户用垃圾回收池和屯分类池建设,由县财政予以补助,每个垃圾回收池补助500元,每个垃圾分类池补助1000元,乡(镇)垃圾中转站由县财政出资,统一建设。保洁人员经费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实行“县乡财政补一点,村民筹一点,企业集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方筹措渠道筹集,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奖励优秀乡(镇),所辖村每村3000元,每个乡(镇)4万元,人口数量浮动补助按每人4元补助。
五是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暗查等级评定及曝光奖惩办法。检查方式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暗查方式,对乡镇结合部、村头、街道两侧、边沟、河道、巷道、途径交通沿线等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内容包括环境保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长效机制5个方面21个小项,共计100分。考评分在65以下的,即被考评为“差”,按规定要扣除乡镇奖补资金50%,该乡(镇)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乡(镇)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作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六是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乡(镇)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检组,建立督查队伍,制定出乡(镇)、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办法、环境连片整治考核细则、保洁员工作制度,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使用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垃圾清运流程逐村检查,量化打分。要求各行政村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村三委成员、党员等人员的包片、包户责任,上墙公示。行政村与保洁人员和住户签订了卫生管理责任书,落实保洁人员和住户责任区与公共责任区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住户卫生季度评比制度,每个季度将评比结果张榜公示,对优秀的住户予以挂牌表扬,对于卫生不达标的村民给予批评教育,并用公示栏和广播进行通报,对于连续两次检查不达标的住户,在电视台曝光。
七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集市宣传等详实,宣传教育群众广泛参与,杜绝出现“政府主动、群众旁观”的现象。各乡镇要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住户宣传单张贴到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宣传手册》发放到位,加强公民的环境意识,改变乱扔乱堆垃圾、乱放杂物的不良习惯,提高公民综合素质。(通化县新农村办 供稿)
一是实施“道路硬化、庭院硬美化、边沟围墙一体化、路灯亮化、街路美化、村屯绿化”工程,创建优美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全县新建一体化围墙71.8万延长米,治理小流域砌筑浆砌石29.4万延长米,砌筑永久性边沟36.2万延长米,硬化庭院7940户。在村屯绿化美化上投资2000多万元购置苗木,栽种绿化树124.9万株,美化面积达到52.6万平方米。
二是建立农村垃圾清运体系。通过借鉴四川省罗江县农村垃圾生态处理模式,给合通化县以往农村环境整治经验,建立“户定点、屯分类、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 农村垃圾处理流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的原则,建立69个村堆肥场和垃圾分类间,每个乡镇建立1个垃圾中转站,每个屯建1个垃圾分类池,屯内建若干个垃圾回收池,彻底实现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废弃物的产生量,有效解决垃圾污染环境等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要求配置乡(镇)所在地保洁人员,人员数量按照乡(镇)所在地常住人口千分之五配备,要求一天一清扫,全天保洁。要求配足公路沿线保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和交通运输局建立考核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范围,配足清扫保洁人员,落实保洁措施,保证每日两次保洁。要求指导村组配齐保洁人员,由村组聘请保洁员,支付劳动报酬,县、乡(镇)、村予以补助,原则上每个屯至少设置1名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垃圾池无垃圾外溢现象。
四是保障经费来源。农村户用垃圾回收池和屯分类池建设,由县财政予以补助,每个垃圾回收池补助500元,每个垃圾分类池补助1000元,乡(镇)垃圾中转站由县财政出资,统一建设。保洁人员经费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实行“县乡财政补一点,村民筹一点,企业集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方筹措渠道筹集,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补资金,奖励优秀乡(镇),所辖村每村3000元,每个乡(镇)4万元,人口数量浮动补助按每人4元补助。
五是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暗查等级评定及曝光奖惩办法。检查方式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暗查方式,对乡镇结合部、村头、街道两侧、边沟、河道、巷道、途径交通沿线等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内容包括环境保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长效机制5个方面21个小项,共计100分。考评分在65以下的,即被考评为“差”,按规定要扣除乡镇奖补资金50%,该乡(镇)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乡(镇)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作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六是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乡(镇)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检组,建立督查队伍,制定出乡(镇)、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办法、环境连片整治考核细则、保洁员工作制度,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使用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垃圾清运流程逐村检查,量化打分。要求各行政村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村三委成员、党员等人员的包片、包户责任,上墙公示。行政村与保洁人员和住户签订了卫生管理责任书,落实保洁人员和住户责任区与公共责任区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住户卫生季度评比制度,每个季度将评比结果张榜公示,对优秀的住户予以挂牌表扬,对于卫生不达标的村民给予批评教育,并用公示栏和广播进行通报,对于连续两次检查不达标的住户,在电视台曝光。
七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集市宣传等详实,宣传教育群众广泛参与,杜绝出现“政府主动、群众旁观”的现象。各乡镇要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住户宣传单张贴到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宣传手册》发放到位,加强公民的环境意识,改变乱扔乱堆垃圾、乱放杂物的不良习惯,提高公民综合素质。(通化县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