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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这个在官场流传甚广的段子,大致说明了信访销号的产生根源,那就是,部分官员对“没事”的追求。为了“没事”,所以要“搞定”信访官员,“摆平”上访民众。“搞定”了,也就“稳定”了——尽管那只是“账面稳定”,只存在于信访登记册上。“账面”之下,“不稳定”因素并未随号销而消失,事实上它们仍在积聚力量,等待下一次的爆发。
但对基层官员来说,任期内的“账面稳定”已足够:“我走后,哪管洪水滔天。”所谓“地方”,在这里不过是升迁途中的一个驿站。那么,为什么“账面稳定”成为现实的功利目标?
这更多是因为向上负责,以及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免机制。对中央而言,这有利于通过对地方人事权的掌控,强化中央权威,保障政令畅通。对地方民众而言,接受这种官员任免方式,实则为接受这一机制安排。难以想象,这些官员都能顺利通过地方人大的选举和任命。但它总是很顺畅地通过潜规则而加以实现。按《宪法》和《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地方行政首长要由地方人大选举。来自上级的考察与推荐,成为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纽带。实际情况下,地方人大代表对上级“圈定”人选的认同,表现出惊人一致性。
在这种现实之下,对部分官员来说,某些职务作为仕途上的这样一个“驿站”,不必扎根下去对下负责,也就没有长治久安的远虑,更无需为长远负责。尤其是对一些地方党政负责人来说,他们对地方的最大需要,就是“没事”,其次才是“政绩”。
这必然会形成自上而下的增压机制,往往表现为省长要求市长实现其辖区内“零上访”,市长则将此压力提升之后,转移到县长。层层增压之后,最终任务落在各部门领导和乡镇领导身上。他们成了销号市场最大的买方。
销号之所以能成为一宗买卖,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自然是既有需求,也有供给。这和网络删帖市场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销号贿买的是行政公权力,而删帖贿买的通常是社会公权力。销号的潜滋暗长,也使得访民“信网不信访”的情绪随之成长。目前,“删帖”和网络公关也跟随销号成为了地方党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但销号的危害远非侵犯公民信访权这么简单。它的实质是“花钱买稳定”,亦即花费公共财政去贿买部分领导所要的表面稳定。不管目的为何,这种行为本身已涉嫌贿赂,且消解了地方政府权威;国家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被地方政府收买的同时,中央政府权威同样被消解。被从纸面上强行抹去的信访事件,多数并不会自行消失,而仍会在长途跋涉、绕过重重障碍后反馈到中央一级。这种对不稳定事件的暂时压制,最终是要连本带利归还给政府,反而会付出更大的成本。
近年来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莫不是在多年的民怨积聚之后,借助于一宗小小的个案而突然集中暴发出来的政府公共危机。
遏制销号的解决之道,在司法对策上,无非是实施对买方和卖方的“双打制”。销号实为明显的金钱与权力的交换。受信访权寻租而影响到的,是底层民众对各级政府所抱有的仅存不多的信心。不说“加大打击力度”,最起码,也不应偏离职能部门反腐败的视野。同理,地方政府、各级部门为销号而行贿,虽扛着“维稳”的大旗,但也不影响其犯罪构成。但为何多年来信访销号市场发展壮大,甚至公开出现在地方官员的工作报告里,现实中却未能见到哪怕一起司法介入的案例?
这种“选择性失明”无法不归结于体制。销号的体制对策,在于“官制”的回归——当地方人大真正回归为地方的民意机构,回归为地方民众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管你是流官还是土官,所负责的都是民意。如此,便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越级上访;在“民选官”而不是“官选官”的时代,销号自然而然消失,“账面稳定”亦将过渡为长治久安。
作者为海南大学副教授
但对基层官员来说,任期内的“账面稳定”已足够:“我走后,哪管洪水滔天。”所谓“地方”,在这里不过是升迁途中的一个驿站。那么,为什么“账面稳定”成为现实的功利目标?
这更多是因为向上负责,以及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免机制。对中央而言,这有利于通过对地方人事权的掌控,强化中央权威,保障政令畅通。对地方民众而言,接受这种官员任免方式,实则为接受这一机制安排。难以想象,这些官员都能顺利通过地方人大的选举和任命。但它总是很顺畅地通过潜规则而加以实现。按《宪法》和《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地方行政首长要由地方人大选举。来自上级的考察与推荐,成为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纽带。实际情况下,地方人大代表对上级“圈定”人选的认同,表现出惊人一致性。
在这种现实之下,对部分官员来说,某些职务作为仕途上的这样一个“驿站”,不必扎根下去对下负责,也就没有长治久安的远虑,更无需为长远负责。尤其是对一些地方党政负责人来说,他们对地方的最大需要,就是“没事”,其次才是“政绩”。
这必然会形成自上而下的增压机制,往往表现为省长要求市长实现其辖区内“零上访”,市长则将此压力提升之后,转移到县长。层层增压之后,最终任务落在各部门领导和乡镇领导身上。他们成了销号市场最大的买方。
销号之所以能成为一宗买卖,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自然是既有需求,也有供给。这和网络删帖市场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销号贿买的是行政公权力,而删帖贿买的通常是社会公权力。销号的潜滋暗长,也使得访民“信网不信访”的情绪随之成长。目前,“删帖”和网络公关也跟随销号成为了地方党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但销号的危害远非侵犯公民信访权这么简单。它的实质是“花钱买稳定”,亦即花费公共财政去贿买部分领导所要的表面稳定。不管目的为何,这种行为本身已涉嫌贿赂,且消解了地方政府权威;国家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被地方政府收买的同时,中央政府权威同样被消解。被从纸面上强行抹去的信访事件,多数并不会自行消失,而仍会在长途跋涉、绕过重重障碍后反馈到中央一级。这种对不稳定事件的暂时压制,最终是要连本带利归还给政府,反而会付出更大的成本。
近年来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莫不是在多年的民怨积聚之后,借助于一宗小小的个案而突然集中暴发出来的政府公共危机。
遏制销号的解决之道,在司法对策上,无非是实施对买方和卖方的“双打制”。销号实为明显的金钱与权力的交换。受信访权寻租而影响到的,是底层民众对各级政府所抱有的仅存不多的信心。不说“加大打击力度”,最起码,也不应偏离职能部门反腐败的视野。同理,地方政府、各级部门为销号而行贿,虽扛着“维稳”的大旗,但也不影响其犯罪构成。但为何多年来信访销号市场发展壮大,甚至公开出现在地方官员的工作报告里,现实中却未能见到哪怕一起司法介入的案例?
这种“选择性失明”无法不归结于体制。销号的体制对策,在于“官制”的回归——当地方人大真正回归为地方的民意机构,回归为地方民众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管你是流官还是土官,所负责的都是民意。如此,便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越级上访;在“民选官”而不是“官选官”的时代,销号自然而然消失,“账面稳定”亦将过渡为长治久安。
作者为海南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