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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这人素喜布衣,总觉得这种衣服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有些野,有些随意,也有些潇洒。但在生活中,这些随意与潇洒却遥遥不可及,即便触及手边也会转瞬即逝,“布衣”所承载的只能成为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了。
我是那种写文字很慢的人,慢也无关紧要,主要是写出来的东西还很笨拙,并没有摸到写作的门路。但我却沉迷于写作所带来的这种寂寞、苦楚以及焦虑。当然,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也会享受那种快感和愉悦。当夜深人静之时,独守书屋空对月,脑海里的文字便在指尖的跳跃中留了下来。写作所带来的愉悦也是一种享受,但这种愉悦又难以分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写作,也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又何尝不是一件“布衣”呢?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乡村是神秘的、朴素的,而又是亲切的、和蔼的。但多年过去,那些曾经习以为常的日子却渐行渐远,在自己的身上和身边慢慢消失了。有些人已经不在,有些事已经不在,甚至,那些曾引以为豪的祠堂、老树、枯井也已经不在。一个村子的消失,总会伴随着这些物件的消失而逐渐随风而散。村庄给我留下的只有模糊的记忆了。
游离于村庄与城市中,我在找寻自己的文字。
对于小说而言,我觉得就像“布衣”一样,需要温暖和情怀的。似乎,写作也是心甘情愿的事情。我居于小城躲在狭窄的书房里,所感受到的却是“关门即深山”的意境。读书写作相对于生活,给我增添了许多快乐。布衣,这件最朴素、最贴心的衣服穿在身上,致使书房中氤氲起了生活的味道。这种味道是真切的、迷人的,它剥离了都市中最为繁华的喧嚣,使浮躁的内心回归于平静,回归于心中最为真切的文字与情感。
写作之余,我常想起母亲当年纺线织布做衣服的情景,工序繁杂,但却要极其用心。由棉成线,由线成布,由布成衣,每一道工序都汇集了母亲的心血。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点点滴滴汇集起来,“布衣”也就渐成形状。搬进城市居住之后,我更向往“布衣”的那种散漫与自由。那么,这些文字是否还能还原当年的心境与本色呢?
布衣暖,是因为它本身就有生活的温度。这种温度转化为文字之时,自然掺杂了我对生活的理解和认识,我无时无刻都在感受着她的温情。
我喜欢她。
2
算来算去,我的写作断断续续已经十年有余了。十年是一个节点,但这十年中,这些零散的文字又把平凡的生活给拼接了起来。文字的魅力就是把一个人的记忆与情感封存起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看上一遍,那些记忆又会涌到面前,直抵内心。
这十年,是我不断摸索的阶段。我自初中二年级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打拼。“打拼”这个词听起来很豪迈,其实背后的伤痕与伤痛只有自己知道。我曾学过戏、下过窑厂、瓷砖厂,有一年冬天还和父亲卖了几个星期的甘蔗,其中滋味,唯有自己心里最为清楚。我所经历这些事情的背后,心中的文学梦想一直没有改变。这个梦想使我一步一步走来。回首往事,我才明白坚持一件事情是多么的艰难,其中滋味也只有自己知道。
文学是一种动力。
我知道,我的文字是平淡的,简陋的,甚至有些艰涩,但这也确实是我内心最为真实的想法。在这十年的创作路程中,很多师友给了我莫大的鼓励与支持,给我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使我在文学道路上少走了很多弯路。在此,我想对他们说一声谢谢。
十年,只是一个起点,我将继续前行。
3
我一直认为小说是隐秘内心的另一种宣泄。当然,小说最为本质的东西最终会爆发出来。写作的过程也是一种宣泄,我很享受这种体味。但我这个人自制力差一些。比如我今天定好了一个写作计划,需要在家里守住电脑。但有朋友过来聊天,有时候还要出去喝酒,玩着玩着就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到头来一个字也没有写成。
写作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但这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我喜欢这种劳动,它能使我放下很多东西,比如放下生活中的虚名,放下工作中的面具,还原一个真实的自我。这种自我是精神上的高度自由,也是内心深处最直接的表达方式之一。通过文字,我看到了多面性的生活、多面性的人生。
我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是在 2003年下半年。那时候我刚刚从外地回来不久,内心充满着迷惘、困惑与无奈,总觉得人生渺茫。我在回来之前,曾在一家瓷砖厂打工,我的主要任务是把压力机压出来的瓷砖胚子搬到窑头,一天来来回回要跑无数趟。这段经历我曾在短篇小说《我的脸如此忧伤》中描写过,并且对每天搬砖的重量、需要来回跑的步数做过计算,一个年头下来核算结果很让人惊讶。在打工期间我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初恋和第一次失恋。这种经历是刻骨铭心的,也算是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经历。我谈了好几次恋爱,没有一个牵手成功。原因是我长得不帅,工作也不固定,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比较自卑——这几点都不受女孩子欢迎。失恋时期我无事可做,只好看书消遣,结果这一看就上了瘾。我记得我看的第一本书是张炜先生的《古船》,然后是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接着开始接触西方文学,慢慢接触卡佛、博尔赫斯、卡夫卡等作家的作品。书看的相对多了,内心也就有了一股蠢蠢欲动,便试着拿起笔来写作。
我是比较笨的人,从事写作之后也比较笨,很难开窍,总在不断地摸索,但这个摸索的过程却是快乐和温暖的。在艰涩的写作过程中,我慢慢感受到了文学的温度,这种温度能够融化世界上所有的冰冷,能使我们枯燥乏味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更多时候,我能感受到写作所带来的愉悦。这种愉悦或许不能够改变现有的生活,但却使灵魂在逐渐升华。愉悦所带来的快感使我深深陶醉。
同时,我也是一个写作很慢的人。我迟迟不敢动笔,动笔之后又迟迟不能合理或者有序的推进,总在犹豫不决之间,真正出来的东西少之又少。过一段时间我会返回头去看以前的作品,越看越不是滋味。這种体味让我心生恐惧,有时候甚至心生抵触。当然,这个抵触不是对文学的抵触,而是对我创作初衷的抵触。我总以为以前的作品浪费了心神浪费了笔墨,但已经这样过来了又无可奈何。我开始写作之前懵懵懂懂的,有一些作品也是在懵懵懂懂的状态下写出来的,说出来很惭愧。 这也算是个探索的过程吧。
4
我觉得小说和画画是相通的。
我读过张大千的传记。徐悲鸿曾说他是“五百年来第一人”。可就是这么一位赫赫有名的艺术大师,却也是一名美食大家,而且是厨界高手。张大千既爱吃,又懂吃。他喜欢吃的每一道菜,都知道它的食材特点,并且对中国各地风俗和菜系进行了极其细致的考究。他曾经亲口说过:“以艺事而论,我善烹调,更在画艺之上。”当然,这是他谦虚的说法。不过,他的厨艺却被众多名流纷纷称赞。到后来我也研究过这个问题,菜分五颜六色,可以煎炒烹炸,荤素搭配样式繁多,就像画画中的颜料、布局、意境,两者有相通之处。我想张大千深谙其中之理也与此有关,毕竟口中的颜色和画面上的颜色都是自然而发的东西。
画画讲究线条,讲究笔墨,讲究构图,有时候多一笔不行少一笔不可,有时候却要用以浓厚笔墨,有的地方化繁为简,有的地方还需要去简增繁,各自表达出来的意境都不会一样。小说亦是如此。我写《口吐莲花》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像是在画画,不管是小说的语言还是主线、情节,都像是一张极其简约的水墨大写意。这个短篇的写作过程极其顺利,两天就完成了。
如果从欣赏一幅画作的角度去联想小说,肯定对我们有所裨益。
我认为绘画中所表达的东西,有时候恰恰也是小说中所表达的东西,只不过是点线面之中的丝毫差别而已。
家中一位祖父素喜花草,盆盆罐罐栽满了从田野里移植而来的野花,它们在院子中争奇斗妍,芬芳异常。但我最喜欢的,则是他家阳台上的一碗野牵牛。这种野花生长的柔弱纤瘦,藤蔓几乎透明,叶子如同手掌,小而精巧,花朵粉中透白,洁而有序。最妙的是它被栽植在青花碗里,只有几条藤蔓悬垂下来,我能看到的也就五六片绿叶,三两朵花儿,与青花碗相互映衬,简单中散发着大美之意。我认为,这就是小说中最简单最直接的取舍之道。我的一个朋友喜欢做菜,而他最拿手的是炖豆腐。他对火候十分讲究,豆腐用文火慢慢的炖煮,待八分熟后,将少许碧绿的菜叶散布其上,用余温将其蒸熟。豆腐白、菜叶青,青白相间,菜未入口先看其搭配的颜色,便觉食欲大开了。这道菜豆腐是主体,菜叶是副体,有无尚可,取舍之间,色香味俱全。
古人讲:“绵里裹铁,虚实相生。”舍去最大,我们能得到最小的精华,舍去最多,我们能得到无限的美丽。
写小说,当然有取舍。這种取舍不仅是生活中的,还有灵魂上的,是一种自我的剥离。
写作,我永远在路上。
我这人素喜布衣,总觉得这种衣服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有些野,有些随意,也有些潇洒。但在生活中,这些随意与潇洒却遥遥不可及,即便触及手边也会转瞬即逝,“布衣”所承载的只能成为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了。
我是那种写文字很慢的人,慢也无关紧要,主要是写出来的东西还很笨拙,并没有摸到写作的门路。但我却沉迷于写作所带来的这种寂寞、苦楚以及焦虑。当然,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也会享受那种快感和愉悦。当夜深人静之时,独守书屋空对月,脑海里的文字便在指尖的跳跃中留了下来。写作所带来的愉悦也是一种享受,但这种愉悦又难以分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写作,也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又何尝不是一件“布衣”呢?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乡村是神秘的、朴素的,而又是亲切的、和蔼的。但多年过去,那些曾经习以为常的日子却渐行渐远,在自己的身上和身边慢慢消失了。有些人已经不在,有些事已经不在,甚至,那些曾引以为豪的祠堂、老树、枯井也已经不在。一个村子的消失,总会伴随着这些物件的消失而逐渐随风而散。村庄给我留下的只有模糊的记忆了。
游离于村庄与城市中,我在找寻自己的文字。
对于小说而言,我觉得就像“布衣”一样,需要温暖和情怀的。似乎,写作也是心甘情愿的事情。我居于小城躲在狭窄的书房里,所感受到的却是“关门即深山”的意境。读书写作相对于生活,给我增添了许多快乐。布衣,这件最朴素、最贴心的衣服穿在身上,致使书房中氤氲起了生活的味道。这种味道是真切的、迷人的,它剥离了都市中最为繁华的喧嚣,使浮躁的内心回归于平静,回归于心中最为真切的文字与情感。
写作之余,我常想起母亲当年纺线织布做衣服的情景,工序繁杂,但却要极其用心。由棉成线,由线成布,由布成衣,每一道工序都汇集了母亲的心血。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点点滴滴汇集起来,“布衣”也就渐成形状。搬进城市居住之后,我更向往“布衣”的那种散漫与自由。那么,这些文字是否还能还原当年的心境与本色呢?
布衣暖,是因为它本身就有生活的温度。这种温度转化为文字之时,自然掺杂了我对生活的理解和认识,我无时无刻都在感受着她的温情。
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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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来算去,我的写作断断续续已经十年有余了。十年是一个节点,但这十年中,这些零散的文字又把平凡的生活给拼接了起来。文字的魅力就是把一个人的记忆与情感封存起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看上一遍,那些记忆又会涌到面前,直抵内心。
这十年,是我不断摸索的阶段。我自初中二年级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打拼。“打拼”这个词听起来很豪迈,其实背后的伤痕与伤痛只有自己知道。我曾学过戏、下过窑厂、瓷砖厂,有一年冬天还和父亲卖了几个星期的甘蔗,其中滋味,唯有自己心里最为清楚。我所经历这些事情的背后,心中的文学梦想一直没有改变。这个梦想使我一步一步走来。回首往事,我才明白坚持一件事情是多么的艰难,其中滋味也只有自己知道。
文学是一种动力。
我知道,我的文字是平淡的,简陋的,甚至有些艰涩,但这也确实是我内心最为真实的想法。在这十年的创作路程中,很多师友给了我莫大的鼓励与支持,给我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使我在文学道路上少走了很多弯路。在此,我想对他们说一声谢谢。
十年,只是一个起点,我将继续前行。
3
我一直认为小说是隐秘内心的另一种宣泄。当然,小说最为本质的东西最终会爆发出来。写作的过程也是一种宣泄,我很享受这种体味。但我这个人自制力差一些。比如我今天定好了一个写作计划,需要在家里守住电脑。但有朋友过来聊天,有时候还要出去喝酒,玩着玩着就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到头来一个字也没有写成。
写作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但这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我喜欢这种劳动,它能使我放下很多东西,比如放下生活中的虚名,放下工作中的面具,还原一个真实的自我。这种自我是精神上的高度自由,也是内心深处最直接的表达方式之一。通过文字,我看到了多面性的生活、多面性的人生。
我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是在 2003年下半年。那时候我刚刚从外地回来不久,内心充满着迷惘、困惑与无奈,总觉得人生渺茫。我在回来之前,曾在一家瓷砖厂打工,我的主要任务是把压力机压出来的瓷砖胚子搬到窑头,一天来来回回要跑无数趟。这段经历我曾在短篇小说《我的脸如此忧伤》中描写过,并且对每天搬砖的重量、需要来回跑的步数做过计算,一个年头下来核算结果很让人惊讶。在打工期间我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初恋和第一次失恋。这种经历是刻骨铭心的,也算是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经历。我谈了好几次恋爱,没有一个牵手成功。原因是我长得不帅,工作也不固定,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比较自卑——这几点都不受女孩子欢迎。失恋时期我无事可做,只好看书消遣,结果这一看就上了瘾。我记得我看的第一本书是张炜先生的《古船》,然后是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接着开始接触西方文学,慢慢接触卡佛、博尔赫斯、卡夫卡等作家的作品。书看的相对多了,内心也就有了一股蠢蠢欲动,便试着拿起笔来写作。
我是比较笨的人,从事写作之后也比较笨,很难开窍,总在不断地摸索,但这个摸索的过程却是快乐和温暖的。在艰涩的写作过程中,我慢慢感受到了文学的温度,这种温度能够融化世界上所有的冰冷,能使我们枯燥乏味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更多时候,我能感受到写作所带来的愉悦。这种愉悦或许不能够改变现有的生活,但却使灵魂在逐渐升华。愉悦所带来的快感使我深深陶醉。
同时,我也是一个写作很慢的人。我迟迟不敢动笔,动笔之后又迟迟不能合理或者有序的推进,总在犹豫不决之间,真正出来的东西少之又少。过一段时间我会返回头去看以前的作品,越看越不是滋味。這种体味让我心生恐惧,有时候甚至心生抵触。当然,这个抵触不是对文学的抵触,而是对我创作初衷的抵触。我总以为以前的作品浪费了心神浪费了笔墨,但已经这样过来了又无可奈何。我开始写作之前懵懵懂懂的,有一些作品也是在懵懵懂懂的状态下写出来的,说出来很惭愧。 这也算是个探索的过程吧。
4
我觉得小说和画画是相通的。
我读过张大千的传记。徐悲鸿曾说他是“五百年来第一人”。可就是这么一位赫赫有名的艺术大师,却也是一名美食大家,而且是厨界高手。张大千既爱吃,又懂吃。他喜欢吃的每一道菜,都知道它的食材特点,并且对中国各地风俗和菜系进行了极其细致的考究。他曾经亲口说过:“以艺事而论,我善烹调,更在画艺之上。”当然,这是他谦虚的说法。不过,他的厨艺却被众多名流纷纷称赞。到后来我也研究过这个问题,菜分五颜六色,可以煎炒烹炸,荤素搭配样式繁多,就像画画中的颜料、布局、意境,两者有相通之处。我想张大千深谙其中之理也与此有关,毕竟口中的颜色和画面上的颜色都是自然而发的东西。
画画讲究线条,讲究笔墨,讲究构图,有时候多一笔不行少一笔不可,有时候却要用以浓厚笔墨,有的地方化繁为简,有的地方还需要去简增繁,各自表达出来的意境都不会一样。小说亦是如此。我写《口吐莲花》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像是在画画,不管是小说的语言还是主线、情节,都像是一张极其简约的水墨大写意。这个短篇的写作过程极其顺利,两天就完成了。
如果从欣赏一幅画作的角度去联想小说,肯定对我们有所裨益。
我认为绘画中所表达的东西,有时候恰恰也是小说中所表达的东西,只不过是点线面之中的丝毫差别而已。
家中一位祖父素喜花草,盆盆罐罐栽满了从田野里移植而来的野花,它们在院子中争奇斗妍,芬芳异常。但我最喜欢的,则是他家阳台上的一碗野牵牛。这种野花生长的柔弱纤瘦,藤蔓几乎透明,叶子如同手掌,小而精巧,花朵粉中透白,洁而有序。最妙的是它被栽植在青花碗里,只有几条藤蔓悬垂下来,我能看到的也就五六片绿叶,三两朵花儿,与青花碗相互映衬,简单中散发着大美之意。我认为,这就是小说中最简单最直接的取舍之道。我的一个朋友喜欢做菜,而他最拿手的是炖豆腐。他对火候十分讲究,豆腐用文火慢慢的炖煮,待八分熟后,将少许碧绿的菜叶散布其上,用余温将其蒸熟。豆腐白、菜叶青,青白相间,菜未入口先看其搭配的颜色,便觉食欲大开了。这道菜豆腐是主体,菜叶是副体,有无尚可,取舍之间,色香味俱全。
古人讲:“绵里裹铁,虚实相生。”舍去最大,我们能得到最小的精华,舍去最多,我们能得到无限的美丽。
写小说,当然有取舍。這种取舍不仅是生活中的,还有灵魂上的,是一种自我的剥离。
写作,我永远在路上。